近日,浙江温州交警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一女司机在高速上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离盘化妆、吃东西、随音乐舞动,被查后还称 “它比我开得好”,最终被罚款 200 元、记 3 分。交警当时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个只是辅助驾驶,不是自动驾驶。

那辅助驾驶到自动驾驶还有多少路要走?
一、从技术层面看,要筑牢从辅助到自动驾驶的安全底座
依据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L2级及以下都属于驾驶辅助。L3级以上才叫自动驾驶。
2025年7月,首批L3级自动驾驶准入车型及测试牌照名单正式公布,2025年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北汽极狐、长安深蓝各有一款纯电动轿车入选,分别在北京、重庆的指定区域开启上路试点。
而且,目前获批车辆的应用范围仍有限制:最高时速不超过80km/h,仅适用于高快速路等特定路段,且仅支持单车道自动驾驶,不允许自动变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法旺明确,目前的试点主体只能在限定路段、车型上使用,车辆不面向普通消费者,只能由试点使用单位去运营。
由此可见,目前市面上的智能汽车几乎都不具备自动驾驶的功能,仅具有辅助驾驶功能。而要迈向真正的自动驾驶,还需要等待试点的情况和后续技术革新。只有技术足够可靠,才能逐步实现驾驶主体从人到车的平稳过渡。
二、从法律层面看:明晰权责,为智能驾驶划定边界
技术前行,法律法规必须同步跟上。工信部门在负责技术研发的同时,司法部门要做好法律法规的研究,确保能够有对应的法条来支撑自动驾驶。
此次温州案例中,交警依法处罚驾驶人,明确辅助驾驶状态下,驾驶人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但面对 L3 及以上自动驾驶的责任转移,现有法规仍需完善。
比如车企在宣传、销售环节中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该怎么办?比如事故责任的认定,是系统故障,还是驾驶人失职?是定驾驶人的责任,还是定车企方的责任?再比如,个人隐私数据的泄露风险该怎么杜绝?等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法律来厘清边界。
三、从意识层面看:摒弃侥幸,驾驶人始终是安全第一道防线
比技术短板、法律漏洞更危险的,是驾驶人的安全意识缺位。
只要是汽车,驾驶人和乘坐人都在车里,都不能把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全交给汽车的自动化系统,人仍然是交通安全中最重要的因素,没有之一。
上述女司机的行为,正是过度依赖辅助驾驶、忽视自身责任的典型。很多人误以为 “开启辅助驾驶就可以解放双手”,殊不知脱手、分心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出事,驾驶人除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有可能面临车毁人亡的惨痛后果。
对于每一个驾驶人,要熟悉车辆智驾功能的适用场景与局限,在使用辅助驾驶时,仍然要做到手不离盘、眼不离路,随时准备接管车辆,特别是在恶劣天气、复杂路况时要主动关闭辅助驾驶,回归人工操控。
从辅助驾驶到自动驾驶,是技术迭代的必然趋势,更是一场涉及技术、法律、意识的系统升级。技术要以安全为核心精益求精,法律要以权责为导向补齐短板,驾驶人要以敬畏之心坚守底线。唯有三者同向发力,才能让智能驾驶既便利又安全,真正驶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