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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4死1伤!

  • 2026-10-22 21:11:04
小轿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4死1伤!

近日

辽阳市应急管理局

官网公布

《事故调查报告(10·8)》

2024年10月8日22时40分许,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沈营线(S101)46公里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80万元。

PART.01
事发经过

2024年10月8日22时40分许,韩XX驾驶辽K99J77号小型轿车(乘车人:张XX、王XX、陆XX、高XX),沿灯塔市沈营线由北向南超速行驶至沈营线46公里处,未减速靠右行驶,与丁X驾驶的由南向北且超速行驶中的辽K9B868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辽K8242超(临时号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韩XX、王XX、陆XX和高XX死亡,张XX受伤,两车损坏的后果。

报告显示,经灯塔市公安局核查:2024年10月8日22时33分,韩XX驾驶辽K99J77白色思域轿车载乘张XX、陆XX、王XX、高XX四人来到位于灯塔市光明路的顺蘅源超市购买五罐WOLONG牌打火机气体(成分为丁烷),陆XX向顺蘅源超市微信支付35元人民币,后五人乘坐辽K99J77白色思域轿车向东驶离。根据调取当事人张XX手机录制视频显示:22时37分,五人在车内对购买的打火机气体正在进行吸食,精神表现异常亢奋;22时40分许,该车辆行至灯塔市沈营线外环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经灯塔市公安局调查,辽K99J77号小型轿车车内五人均吸食了打火机气体,吸食气体时车辆为行驶状态,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与该起事故形成有关。

PART.02
事故追责

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

驾驶员韩XX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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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有关人员处理建议

↓↓↓

1.驾驶员丁X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辽阳市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辽阳市安委办备案。

2.岳XX,辽阳万鑫达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参加过本公司安全例会,也未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未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建议由辽阳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辽阳市安委办备案。

3.王XX,辽阳万鑫达运输有限公司实际经理,未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建议由辽阳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辽阳市安委办备案。

4.王XX,辽阳万鑫达运输有限公司安全员,未严格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建议由辽阳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辽阳市安委办备案。

5.陈X,辽阳万鑫达运输有限公司动态监管人员,对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其行为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议由辽阳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辽阳市安委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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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报告全文

货运进入传统旺季

“多拉快跑”心态下

超限超载、疲劳驾驶、动态监控缺失等风险突出

加之雨雾、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多发

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出行务必绷紧“安全弦”

做到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


来源:综合自辽阳市应急管理局、云南交警

编辑:王申徽

校对:汪珉钰、黄剑鹏

审核:杨郁民、方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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