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两天刷到一条新闻:10位车主把一家车企告了,索赔395万。
原因挺特别——他们花了几万块买的车载功能,等了好几年没等来承诺的效果,然后发现官网上的名字悄悄改了。
从"完全自动驾驶能力",改成"FSD智能辅助驾驶",再到最近的"辅助驾驶功能"。三次改名,字越改越少,功能描述越改越保守。
但选装费还是6万4。
据新京报报道,5月29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10名车主认为,该车企在功能未获国内监管审批、实际能力与宣传严重不符的情况下,仍然以"完全自动驾驶"的名义销售,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
车企当庭辩称功能"已部分实现",后续仍在研发中。
我不是法官,不评判谁对谁错。但有个细节让我琢磨了很久:这个功能从2019年就开始卖了,那时候宣传页面上写的是"完全自动驾驶"。六年过去了,国内车主实际能用到的是什么?是一个需要全程手握方向盘、随时准备接管的L2级辅助驾驶。
等了六年,等来三次改名。
海外也差不多。据汽车之家报道,美国有位车主,2021年花了1万美元选装了这个功能,等了五年发现还是L2级别,一怒之下走小额索赔法院,拿到了10800美元退款。他在法庭上说了一句话:我买的是"完全自动驾驶",不是"也许将来某天可能实现的驾驶辅助"。
有国内车主也算了笔账:选装费6万4,等了五六年,实际能用的功能跟其他品牌三四万块的差不多。甚至不少国产品牌,同等功能已经全系标配了。
这让我想到一个问题:当你花钱买的不是"现在就能用的功能",而是"未来会实现的功能",消费者权益该怎么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版)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退一赔三"——这是9位车主的诉求。还有1位车主更进一步,主张整车退一赔三,理由是完全自动驾驶能力是购车的决定性因素。
案子还在审理中,结果未知。但它提出了一个所有买车的人都值得想想的问题:为"未来功能"买单的时候,你买到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承诺,还是一张等着兑现的期票?
有意思的是,就在开庭前后,据IT之家报道,该车企中国官网又一次更新了FSD的中文名称——从"FSD智能辅助驾驶"改为"特斯拉辅助驾驶",把"智能"两个字也删了。5月21日,该车企官宣"监督版FSD"首次进入中国,但明确标注:驾驶员必须全程保持注意力、随时接管车辆,法律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更名。据搜狐报道,2026年2月工信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管理规定,明确要求L2级智能驾驶辅助系统不得使用"全自动""自动驾驶"等易引发误解的词汇。改名,是在给之前的宣传回调。
功能还在,名字越来越谦虚。但6万4的售价,一分没降。
这不是一家车企的问题。整个智能驾驶行业都存在"期货式宣传"——先卖一个美好的愿景,功能慢慢OTA,至于什么时候能实现、能不能实现,含含糊糊。消费者掏钱的时候以为买到了"完全自动驾驶",用上了才发现只是"辅助驾驶"。
从"完全"到"辅助",中间差的不只是两个字,是几万块钱的期待。
我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但我知道,那些等了六年的人,至少值得一个清楚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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