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没有信号灯控制且没有交警现场指挥的十字路口时,两辆车都是直行,谁应该让谁呢?开车行经十字路口,若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按规定让行,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日前,在仪征当地某十字路口,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越野车与右侧道路一辆由北向南驶来的轿车争道抢行,两车在路口都未减速,瞬间引发了车祸。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这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应该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事故:路口未让右方来车先行,酿成事故负主责
“太吓人了,直接导致我的车撞上了路口的一根电线杆,我自己受伤了!”“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对方的车就从右侧道路冲上来了,避让不及就撞上了!”......回忆起今年2月19日中午在仪征当地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白色越野车和白色轿车上的两名驾驶人都心有余悸。
时间回溯到2月19日中午10点半左右,王某驾驶白色越野车,沿仪征市某小区西侧交叉路口由东向西行驶,在即将通过十字路口前,王某没有提前减速、停车瞭望。很快,在王某驾驶的越野车右侧,由北向南行驶的杨某驾驶白色轿车也途经这个十字路口,杨某也未减速慢行。事故在一瞬间发生,两车在路口相撞,白色越野车的车头和白色轿车的车头猛烈撞击。
在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下,白色轿车一头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事故导致两车驾驶人及白色越野车上的乘客受伤,两车损坏。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现场调查、调阅路口监控等,公安交管部门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民警指出,两车经过路口都没有提前减速,且驾驶人观察都不仔细,加之越野车在通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未遵循“让右原则”,这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日前,公安交管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警方认定,越野车驾驶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轿车驾驶人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之规定。
公安交管部门最终认定,当事人王某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杨某负这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警方提醒:行经路口,这些安全要点一定要牢记
十字路口是交通状况复杂的地方,尤其是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一直是交通事故的易发点。众所周知,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自然是根据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如果有停车让行、减速让行标志,也可根据标志指示,让无标志一方先行。
那么,如果是没有信号灯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呢?行经这样的路口该遵循哪些原则?机动车驾驶人要注意什么?对此,记者咨询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发生在仪征的这起交通事故,给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敲响了警钟。行经无灯控、无交通标志标线路口,切记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中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警方表示,需要注意的是,无信号灯控制路口的通行规则:
1.右转让左转。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方右转,遇一方左转进入同一方向车道,则右转车辆应让左转车辆先行。那是因为,如果右转车辆较多且优先通行,左转车辆就会在路口积压,影响其他方向车辆的通行。
2.右转、左转让直行。路口无明确指示时,右转和左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3.有让行标志的需让行。如果有让行标志,需由设置让行标志的一方让行。
4.右侧车辆先行。“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两辆车都是直行该谁让谁呢?”关于这个问题,不少驾驶人可能都不是很清楚。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5.通过无信号灯环岛。进入环岛行驶需要让岛内车辆先行。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与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能“肆意直行”,更应该谨慎驾驶。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离不开一个“让”字。驾车途经路口时,务必提前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口信号灯、标志标线及周边路况,注意避让行人与非机动车。转弯提前打转向灯,不抢行、不加塞、不闯红灯,杜绝分心驾驶。另外,机动车驾驶人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并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牢记口诀“一看、二慢、三通过”;减速慢行,经过大型车旁、居民区和路口这些“鬼探头”高发区域,一定要提高警惕,提前降低车速。
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黄静
【原文标题】十字路口未按 “让右原则” 通行,肇事方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