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驾不是免罪金牌!最高法:醉酒后“自动驾驶”,照样坐牢!
交通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一位驾驶人都应牢记的重要底线。近日,最高法明确了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为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下面,我们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央视新闻报道,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3月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是为了适应科技发展带来的新情况,强调科技应用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在当今社会,汽车辅助驾驶功能越来越普及,但这并不意味着驾驶人可以放松安全意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耳熟能详的话语,是驾驶安全的重要准则。然而,仍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无视法律规定。我们接下来要介绍的这起典型案例,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该案件主人公无证醉驾上高速,还在启用“辅助驾驶”后打瞌睡,最终酿发了追尾事故,给自身和他人都带来了严重的伤害。
2023年3月4日1时许,被告人孙某迪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行驶。当行驶至宁波东绕城高速公路时,他启用了汽车辅助驾驶功能。2时20分许,行驶至G15沈海高速公路往福建方向1508公里+600米处,孙某迪驾驶的车辆追尾碰撞了江某驾驶的载货汽车,造成本人受伤、两车受损及道路中央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孙某迪送至医院救治,并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99mg/100ml。经抽血鉴定,孙某迪血液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属醉酒。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孙某迪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过错,负事故主要责任;江某因在高速公路上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大件运输未按操作规范的过错,负事故次要责任。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8日作出(2024)浙0212刑初290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孙某迪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对醉酒驾驶行为的严肃态度,也为其他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醉酒驾驶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孙某迪的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否启用辅助驾驶功能,醉酒驾驶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驶行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醉酒后启用汽车驾驶辅助功能在道路上行驶行为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实践中,不少醉酒驾驶行为人以开启自动驾驶功能为由抗辩不构成危险驾驶罪等犯罪。根据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驾驶自动化等级分为0 - 5级,其中,0 - 2级为驾驶辅助,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
仅具备0 - 2级驾驶自动化功能的驾驶辅助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辅助系统激活后,驾驶人仍在实际执行动态驾驶任务,需要监管系统并始终参与动态驾驶任务以确保行车安全。在本案中,被告人孙某迪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孙某迪在高速公路行车时启动的驾驶自动化系统仅具有驾驶辅助功能,他在驾驶室打瞌睡,怠于监管、控制车辆,不符合安全驾驶规范,事故责任应归咎于驾驶人孙某迪而非驾驶自动化系统,其关于开启驾驶自动化系统后本人没有实施驾驶行为的辩解不能成立。
启用驾驶辅助功能后,驾驶人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驾驶辅助系统仅能在特定的设计运行条件下辅助驾驶人执行部分动态驾驶任务,尚不具备在任何行驶条件下独立完成全部驾驶任务的能力,更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自动化分级》对搭载0级驾驶自动化系统的驾驶员提出的要求是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监管驾驶自动化系统,并在需要时介入动态驾驶任务以确保车辆安全;对搭载1级、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的驾驶员提出的要求是执行驾驶自动化系统没有执行的其余动态驾驶任务,监管驾驶自动化系统,并在需要时介入动态驾驶任务以确保车辆安全,决定是否及何时启用或关闭驾驶自动化系统,在任何时候,可以立即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启动驾驶辅助系统后,驾驶主体并未变更,驾驶人仍掌握车辆控制权,负有保持专注、观察道路交通环境、监管驾驶自动化系统,确保行车安全的义务,不得将注意力偏离驾驶行为,转移至玩手机、睡觉等非驾驶相关的活动上。若驾驶人在驾驶辅助功能激活期间未尽上述义务,存在“脱手脱眼”行为,应作为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妨害安全驾驶,情节轻微的,依法追究行为人行政违法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等罪的,应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广大家长和同学们,一定要牢记这些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平安出行。醉酒驾驶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即使启用了辅助驾驶功能,也不能降低其危险性。驾驶人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汽车的辅助驾驶功能越来越先进,但这并不意味着驾驶人可以放松对安全的重视。我们要认识到,辅助驾驶系统只是一种辅助工具,不能完全替代驾驶人的责任。每一位驾驶人都应该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来源:央视新闻、最高判例、人民司法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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