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王先生向《关注》热线87650000反映:本月3号,他将新买的奔驰轿车停放在市区嘉都汇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车头疑遭其他车辆剐蹭,并且受损了。王先生认为,自己是付费停车,商场应该给个说法。然而,对方既不提供监控录像,查找肇事车辆,也不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他不能接受!

王先生介绍,当天傍晚,他和家人在商场就餐后回地下停车场取车,发现自己的奔驰车车头左侧多处受损。随后,他找到商场管理方,要求调取停车位置附近的监控录像,没想到工作人员竟告诉他,正对着奔驰车的摄像头出了故障,未能存储录像。
经初步评估,车辆受损部位的维修需要花费两千元。王先生认为,他是付费停车,商场管理方有义务保管好车辆。如今找不到肇事车辆索赔,商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是对方一直没有给出明确回复。
4月6号,记者和王先生一起找到了商场管理方——扬州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摄像头故障纯属意外。事情发生后,他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暂时没有给王先生明确回复,是因为正值假期,需要等到工作日请示公司领导。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王先生是付费停车,但停车收费公示牌上已经明确提醒“停车场只提供场地,不承担保管责任”。对此,王先生坚称,他停车时压根就没看到所谓的“声明”,“我个人觉得这是霸王条款!”
目前,双方就此事仍在协商中。那么,有了这个“声明”,商场管理方就可以免责了吗?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悦表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商场管理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声明醒目,可以不承担责任;不醒目的情况下,可以把它理解成格式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