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南城派出所接到 110 指令:平遥县游客中心一辆轿车内财物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经现场勘查,车辆主驾驶车门被撬,车内物品失窃,预估损失价值约4000元。
办案民警立即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视频,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快速查清案件事实,成功锁定两名涉案违法嫌疑人。
经查,2026年1月16日凌晨,违法嫌疑人闫某伙同王某,使用气囊等工具撬开受害人停放在平遥县游客中心停车场内的奔驰牌GLS450越野车车门,盗走车内茅台1935酒2瓶、贵州大曲酒1瓶。
目前,案件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闫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王某因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且系初犯,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决定。
下一步,南城派出所将持续加强街面巡逻防控和重点部位管控,始终保持对侵财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