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2点52分,在杭甬高速往杭州方向余姚出口附近,一辆黑色SUV在从第二车道变更至第三车道后,被后方第三车道内驶来的一辆重型货车追尾。民警通过调取事故发生时的公共视频,判定黑色SUV驾驶员变道全责,并对其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
这时,驾驶员表示了自己的不解:她是变更至第三车道后才被后车追尾的,她认为不应承担全责。
民警详细解释说,她虽然是变道后被追尾,但在变道后她有减速的行为,她的变道导致了她和后方第三车道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安全距离缩短了,加上她突然减速的情况,造成前后两车产生了极大的速度差,后车是完全来不及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的,因此就算她已经变更至了第三车道,但事故的发生还是因为她变道减速,侵犯后方大货车的路权引起的。
高速交警提醒:出口早准备,实线禁变道,虚线变道也要确保安全,变道时要果断,不要一边减速一边变道,这样极易造成追尾或者剐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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