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身钣金零件设计指导手册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轿车系列车型零部件的中文名称及编号。本规范适用于轿车系列车型的零部件中文名称及编号,其他车型的零部件中文名称及编号可以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
总则:各种车型同一部位、同一结构形式、相同功能的所有零部件中文名称应统一。对于各车型相同功能的零部件,因结构形式或在整车中的构成形式不同,只统一到零部件的功能关键词部分,其表现结构形式及构成形式的定语,可根据中文名称命名相关规范进行调整;各种车型相同分组、相同结构形式、相同功能的总成编号应统一,因结构形式不同,造成零部件编号无法按规范中编号进行编制的,可对其编号进行调整。
统一性要求:轿车系列的所有零部件中文名称及编号以本规范为准,详见附件。
由于车型不同,零部件数量会有所增减,少于本规范规定的,由各项目部按规范自选;超出本规范所列的范围,如涉及售后、海外出口及其他重要零部件,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拟定零部件中文名称及编号、专业总师确认后,向产品技术部备案,产品技术部逐步完善本规范。
各车型所使用的标准件(包括:紧固件;电气元件;灯泡等)在本规范中未列出的,其中文名称及编号以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规定为准。
零部件编号原则:新增零部件编号,参照本规范统一编写。
零部件中文名称命名原则:零部件中文名称要以国家标准、汽车专用术语、国际惯例、行业习惯名称为原则,在名称里要体现以下信息:
a)该零部件所在位置的方位,前后、左右、上下、内外;
b)该零部件所在整车部件上的位置;
c)该零部件的主要功能。
功能性零部件,按如下编排方法命名
(方位1)+(部位1)+(方位2)+(部位2)+称谓。
方位、部位、作用属性特征区别较多的零部件,可用如下编排方法命名
方位+部位+方位+部位+作用+称谓+顺序
如:左 前门 上 防撞梁 (固定) 支架 二
其中:方位:指左右、内外、上下、前后等;
部位:指主要的结构功能部位;
作用:指加强、固定、安装、连接等功能用途;
称谓:指部件的名称,如梁、板、支架、托架等;
顺序:指具有同样的称谓,用在同一个总成上的两个以上的零部件,为了便于区分而增加的顺序词。
例如:单孔管夹二;单孔管夹三等等。
只要可以表达明白,除称谓外,以上各项都可根据需要增删。
例如:左前纵梁前段总成;前纵梁内加强板二;A柱上加强板等等。
典型称谓定义:总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零部件装配在一起,具有独立的功能的部件。
组合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组合(焊接、螺栓连接或铆接)在一起而成的合件,与其他零部件或组合件构成其上一级总成的装配件。
梁:空间结构多呈长条型,在结构中起主要承载作用,一般指几何尺寸相对较大、较重要的零件。
板:具有空间曲面结构或平面结构,可起加强作用 或作为主体结构件,除梁、支架以外的钣金件都可称作板。
支架:起局部支撑作用,与被支撑部件具有连接关系的总成或零部件,通常指空间结构的小型零件或组合件。
支座:通常指安装在基座上,起支撑作用,与被支撑部件具有连接关系的零件。
托架:起局部支撑作用,与被支撑部件没有直接连接关系的零件,通常指空间结构的小型零件。
中文名称及编号具体应用说明:左右对称件在本规范中给出两个编号,某车型在同一部位只有一个件,且名称相同,则采用左件编号,名称中去掉“左”字。
同一名称的件在同一分组多次出现,则在名称后面加次序编号(二、三、四…)表示,次序编号“一”不加,即不加次序编号的件默认为件一。
同一部位、同一功能的零部件在不同的车型上可能有“前”、“后”“上”、“下”之分,其名称的定语由设计人员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