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将至,自驾出行增多。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辅助驾驶”绝非“自动驾驶”,行车途中一旦“放手不管”,松懈操控,极易引发事故。

案例一

5月29日,凌某驾驶闽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从福州出发准备前往浙江衢州旅游,期间开启车辆L2智能辅助驾驶功能。
然而,在行驶至京台高速(闽)下行1747公里600米处时,因过分依赖辅助驾驶功能,分心操作手机导航,未实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并且车辆辅助驾驶功能也未能有效识别左侧施工布控区域、站立在路面上的施工人员及锥筒,导致车辆碰撞正在进行施工的布控人员,造成2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5月5日,李某驾驶苏E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并开启辅助驾驶功能,由邵武往武夷山方向行驶至浦武高速(下行)149公里840米处时,前方相邻车道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向左偏移,本应发挥作用的辅助驾驶功能未能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制动或避让措施,导致两车发生刮碰的交通事故。
案例三

4月2日,毛某驾车沿京台高速往漳州方向行驶,并开启车辆自适应巡航系统行驶在快车道上,途经京台高速(上行)1580公里630米处时,因过度信赖辅助驾驶功能,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施工区域,导致车辆以107km/h的速度,碰撞施工布控区域内的一辆作业车辆,导致毛某和作业车辆内2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一起起案例触目惊心
一次次事故悔之晚矣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当前的“智能驾驶”功能还未达到取代人工实现完全的自动驾驶水平,且在复杂路况、车流量大的路段以及在夜间、冰雪雨雾和沙尘等低能见度条件下,“智驾”的能力可能受到一定限制,对异形障碍物可能也无法及时、精准识别。
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自己是安全驾驶的第一责任主体,使用“智能驾驶辅助功能”时,要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脱手脱眼”,确保可随时接管车辆。

来源:南平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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