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6日晚间,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推进夏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晚查处一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观、变更车辆登记技术参数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时许,大队执勤民辅警在稷王路与运稷路交叉口路段设置检查卡点,开展夜间交通违法行为巡查管控工作。在对车辆号牌为晋M5***7的小型轿车开展例行检查时,民辅警敏锐发现车辆尾部外观存在明显改装痕迹,当即对车辆登记档案与实车逐项比对核验。经核查确认,该车驾驶人柏某私自改装车辆排气系统,同时违规加装装饰尾翼,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及已登记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辅警现场向柏某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改装相关管理规定,详细讲解非法改装车辆存在的噪音扰民、尾气排放不达标、行车安全隐患、无法正常年检等多重危害。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依法对驾驶人柏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非法改装部件,将车辆恢复至原厂登记标准状态。
稷山公安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车辆外观、排气、车身结构等关键参数均以登记备案信息为准,任何私自改装、变更行为均属交通违法。如需改装车辆,务必提前到交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切勿心存侥幸非法改装上路,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