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6时56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接群众报警:雁江区仁德西路一人行横道处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撞伤过街行人。
经查,驾驶人杜某某驾驶川A号牌小型轿车,沿康乐路往仁德西路方向行驶。车辆临近事发路段人行横道时,杜某某未提前减速观察,在发现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常通行后虽紧急打方向试图避让,但因距离过近、处置过晚,未能避免事故发生,直接与正在人行横道内正常通行的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
杜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资阳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安全线”,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必须提前减速、观察瞭望,遇行人过街务必停车让行。临时急打方向、临场补救不能抵消未礼让违法行为,更极易引发侧翻、对撞、二次事故。

广大驾驶人要牢固树立“礼让行人、文明先行”的通行理念,行经路口、斑马线提前减速预判,摒弃抢行陋习,主动避让行人,严守文明驾驶规范,共同守护道路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