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路上,L2级辅助驾驶、自动泊车、语音控车早已不是新鲜事,智能汽车正在从“黑科技”走进日常。智能网联汽车(ICV, Intelligent Connected Vehicle),核心是通过车与外界(人、车、路、云端)的智能交互,实现安全、高效的行驶,最终目标是替代人工操作。目前,智能网联汽车交通违法等法律责任的归责主要根据车辆是否配备驾驶人、自动驾驶等级及地方法规规定等因素确定责任主体和处理方式。下面就以最高法公布的“智驾”醉驾案指导性案例作一个粗浅解读。一、案例速览:男子醉驾加装 “智驾神器”,副驾睡觉开车获刑2025 年 9 月 13 日凌晨,浙江杭州王某饮酒后先人工驾车往返小区,随后心存侥幸,开启车辆L2 级组合辅助驾驶,私自加装 “智驾神器” 模拟人手握方向盘,骗过车辆监测系统,自己直接坐到副驾驶位熟睡,车辆在无人监管状态下自主行驶。群众发现占道停车、车内司机在副驾昏睡后报警。经血检,王某血液酒精含量 114.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另查明有从重情节:王某 2024 年曾因酒驾被暂扣驾照 6 个月、罚款 1500 元,两年内再次酒后驾车,系“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情形。杭州市临平区法院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四千元。开启辅助驾驶、人不在主驾,还算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吗?法院给出明确答案:算,不能免责。大家常听到的“自动驾驶等级”,是理解智能汽车能力的关键标尺。目前全球通用的分级从L0到L5,日常接触最多的为:L0~L2+。根据GB/T 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基于驾驶自动化系统能够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程度 , 根据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角色分配以及有无设计运行范围限制 , 将驾驶自动化分成 0 级至 5 级 。L0级(应急辅助):系统不能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 , 但具备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简言之纯人工主导—驾驶员需承担全部驾驶任务,包括加速、制动、转向等所有操作,车辆仅能提供提示预警或短暂介入,比如车道偏离预警(LDW)、自动紧急制动(AEB)等。
L1级(部分驾驶辅助):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 , 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简言之单向辅助——在特定路况下,系统可提供单一方向的持续控制,帮驾驶员减轻部分负担。典型功能如自适应巡航(ACC,控制车速)、车道保持辅助(LCC,修正方向),但无法同时兼顾横向和纵向控制,驾驶员需全程紧盯路况并主导其余操作,目前已成为家用车基础标配。L2 级驾驶自动化(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 , 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注:对于 2 级驾驶自动化 , 驾驶员和驾驶自动化系统共同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 并监管驾驶自动化系统的行为和执行适当的响应或操作 。L3 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注:动态驾驶任务后援用户在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时成为驾驶员。
L4 级驾驶自动化 ( 高度自动驾驶):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并自动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
L5 级驾驶自动化 ( 完全自动驾驶):系统在任何可行驶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并自动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
划重点总结
目前市面上家用车全部是 L0-L2 辅助驾驶,没有真正自动驾驶!车企宣传的 “高阶智驾、自动领航”,都只是领航辅助功能,不能免除驾驶人安全责任。
三、行为认定要点
1、辅助驾驶系统受技术限制,无法保证在所有道路环境下均能安全运行,其功能只是辅助驾驶人驾驶,而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
2、负责执行驾驶任务的驾驶人,其利用事前安装的非法配件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并从主驾驶位移至副驾驶位、双手脱离方向盘并睡觉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违规驾驶,不能以此否认其驾驶人的身份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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