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我一直拿着这个案例来提醒所有准备步入婚姻的女士。
女儿结婚,母亲害怕女儿嫁过去受欺负,所以备了很厚的彩礼,婚礼现场摆出公示牌,陪嫁40万现金外加一辆30万的车。本以为是给女儿的底气,没想到却白白便宜了男方。
两个人结婚不到一年就离了,40万存款加上车辆,全部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分割一半。
女方非常的委屈,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陪嫁是她母亲给她的。可法院不管谁委屈,只看证据。结婚典礼的公示牌上面写的很清楚,陪嫁。也没有说财产仅赠予女儿个人。
打官司的时候,母亲才临时补写了一份说明。事后形成的材料,法院直接不予采信。
很多人分不清楚习俗和法律。我们个人觉得是给自己的,可是法律要看这笔钱是赠与一个人,还是赠与夫妻双方。
01、法律看的是明确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1063条写的很清楚,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反过来,婚后接受的赠与,没有书面明确赠与一人,法律上默认是属于共同财产。
这个案例的关键就是什么时候领证的。如果是在领证前给的陪嫁,没什么争议,认定为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是领完结婚证以后收到的陪嫁,又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个人,那当然是属于共同财产。
所以陪嫁不写给谁的,就跟买保险不填受益人是一个道理。保费是你交的,理赔可能就属于遗产,任何人都可以主张分。
02、三件事要提前做好
第一,签订书面赠与协议。
写清楚钱款,车辆仅赠予女儿个人,签名按手印,标注日期。
第二、转账也要规范备注。
银行流水也是庭审的核心证据,转账附言直接注明仅赠予女儿个人。就这短短的7个字,没有什么成本,但是却能形成关键的证据链。
第三、大额财产建议办理公证,
40万以上的资金,可能只需要几百块钱的公证费。就能帮你避免日后扯皮。
最重要的一条,
收到钱款后一定要单独开立账户存放,不要和婚后公子家人的日常混在一起。一旦资金混同,就区分不了,哪些是陪嫁,哪些是婚后收入,那就只能当成共同财产来分割了。
如果结婚真的是过不下去了,而对方也不管家不管娃,就是拖着,我们就可以直接在网上起诉离婚,线上递交材料,不用往法院来回跑,申请视频开庭,异地也能办理,对方不出庭不应诉,法院缺席照样能够审理。
我见过很多在财产纠纷上输得彻底的人,他们不是输在了道理上,而是输在了证据缺失上。如果你没有任何的有效凭证,就只能去吃这个哑巴亏了。
人情是人情,规则是规则。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是一样的。如果你的保护方式就只靠良心两个字,可能最后会被伤的体无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