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链的终点,必须是一个可以被伤害的人
他们说,自动驾驶会让世界更安全。
他们说,AI不会疲劳、不会分心、不会路怒,事故率会降到无限接近于零。
他们说的可能对。但那不是我们讨论的问题。
我们要讨论的是:当事故发生了,谁来负责?
一、可以被伤害,是一种特权
你开车的时候撞了人,你会坐牢,你会赔钱,你的名字会出现在新闻里,你的家庭会因此改变。你被伤害了——你的自由、你的财产、你的声誉。你承担了后果。责任链在你这里终止了。
AI开车的时候撞了人,谁坐牢?谁赔钱?谁的名字出现在新闻里?谁的家庭因此改变?没有。没有一个人被伤害。
你说:公司赔。
公司是一张营业执照。它不会坐牢,不会失眠,不会在深夜想起那个被撞的人然后流泪。公司把钱付了,然后继续运行。责任链在公司这里没有终止,它只是被财务部门结算了。
这就是“可以被伤害”的本质——你必须是一个能承受痛苦的实体,你才能被追责。AI不是。公司也不是。只有人才是。
二、值得被伤害,是一种资格
你说:我可以让工程师负责。
工程师确实可以被伤害。但问题是:他值不值得被伤害?
一个工程师,写了一段感知代码。那辆车在雨夜里没有识别出路边的人。工程师有错吗?他没有预见到那个场景。但人有预见一切场景的能力吗?没有。如果你把一个工程师送上法庭,你是在惩罚他“不够完美”,而“不够完美”不是过错,是人类的常态。
“值得被伤害”的意思是:你做了一个明知有风险的决定,然后你承担了那个风险。工程师没有做那个决定。做决定的是产品经理,是CEO,是董事会。但他们不在现场。他们坐在办公室里,看着报表,决定“这个版本可以上线了”。
他们不会被伤害。所以他们不值得被追责。
三、自动驾驶的决策,是对伤害的分配
这是一个电车难题的升级版:
前方有一群行人,左边是一个老人,右边是一个孩子。AI必须在几十毫秒内选择转向哪边。它选了左边。老人死了。
谁做的决定?算法。谁训练的算法?数据科学家。谁批准的数据集?产品经理。谁定义了“最优解”的数学公式?工程师。谁决定把这种系统放在公共道路上?CEO。
每一个人都有份,没有一个人全责。
老人死了,没有人坐牢,没有人失眠,没有人跪下握住他家属的手说“是我做的”。
只有一个系统,给出了“最优解”。系统不会愧疚。系统不会道歉。系统不会说“我错了”。
而这,就是自动驾驶的伦理黑洞——它把伤害分配出去,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来认领。
四、真正的安全,不是不出错
你说:但AI比人安全,事故率更低。
我相信。那又怎样?
一个系统,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事故率,当那万分之一发生时,那个被撞的人,他的家人,他的未竟之事——这些不是概率,是真实的、不可逆的、完全具体的失去。他们会问:“谁负责?”
人负责了。那个人会坐牢、会赔款、会背负一生的愧疚。他可以被打、被骂、被起诉、被伤害。他把自己的自由、声誉、资产、人生,全部压在了那个决定上。他愿意为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买单。他做到了。
AI没有做出任何决定。没有AI坐过牢。没有AI写过道歉信。没有AI在深夜盯着天花板问自己:“如果我当时转向另一边,会怎样?”
“安全”不是“不出错”。安全是“出了错,有人能负责”。一个不能道歉的系统,不配被原谅。一个不能负责的系统,不配说“安全”。
五、自动驾驶的悖论
自动驾驶的终极悖论是:
它越是试图消除“人为错误”,它就越是将人类排除在责任链之外。而责任一旦无处附着,就只剩下一个空洞的、逃避责任的系统。
人出了错,他会负责。他可以被伤害。
AI出了错,它不会负责。它不能被伤害。
如果一条路上跑的车,出了事没人能负责——那这条路上的每一公里,都在把人命变成算法迭代的测试数据。
而测试数据,是不会说话的。
结语:可被伤害者的尊严
我们为什么需要人坐在驾驶座上?不是因为人开得比AI好。是因为人可以被伤害。
当事故发生时,有人能说:“是我做的,我来承担。”
这是驾驶的尊严——它不是一台机器的性能参数,而是一个人愿意为自己的判断承担后果的那份重量。失去了重量,车轮就只是轮子;失去了责任人,安全就只是一种统计。
真正的安全,不仅仅是杜绝事故。是每一场事故,都有一个可以被伤害的、愿意被追责的人,站在终点,承接那句“我负责”。
AI做不到。只有人可以。
所以,自动驾驶不是技术的不可能,是伦理的不可能——责任链的终点必须是一个可以被伤害的人。而自动驾驶的终点,没有“人”。而法律创设责任制度,本质就是为了填补「权利主体的损害」,没有可被伤害、可被损失承受的主体,责任链条直接断裂,追责遍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