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迎来初次审议,草案新增“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这也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法律层面,对自动驾驶的上路条件、法律责任作出清晰界定。
核心责任变化
当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出现交通违法,责任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以及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仍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
L2辅助驾驶和L3有条件自动驾驶
L2辅助驾驶:只能做加减速、车道保持,人必须全程盯着路面,所有事故人担责。
L3有条件自动驾驶:限定场景下车辆可以自主完成全部驾驶操作;遇到系统处理不了的情况,需要驾驶员及时接管车辆。
实际影响
1. 车企不能再玩文字营销
安全达标才能上市,责任明确才能卖车。彻底终结以“智驾”为营销噱头却逃避责任的行为模式。
2. 汽车普及维度
自动驾驶让汽车从‘少数人的驾驶工具’变为‘多数人的移动空间’推动中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从200辆向更高水平迈进。
3. 帮助普通车主避坑
不少车主误以为开启辅助驾驶就可以彻底撒手。新规也会推动大众分清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减少因误用功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草案目前处于审议阶段,尚未正式落地,最终以正式颁布法律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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