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地点:鸿越大道与清溪路交叉口路段
违法地点:梅溪路与兴隆路交叉口路段
违法地点:宝城路路段
违法地点:景临路路段
违法地点:宛陵西路与拱极路交叉口路段
违法地点:104省道263公里处路段
违法地点:新海线500公里处路段
逞一时之快,得一世之悔
一次闯红灯付出的代价
很有可能就是“生命”
再次提醒大家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头盔不系扣,安全打折扣”。头盔带而不戴、戴而不扣,对于保护头部没有任何作用。驾驶人戴头盔时要将绑带调整到合适位置,并系好搭扣。
三、不走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小汽车、大货车等车辆“硬碰硬”。
四、识盲区 避盲区
驾驶人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和货车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切不可在大货车前方行驶、停车。应尽量远离正在转弯或准备转弯的大货车,避开"死亡弯月"。
许多对盲区不甚了解的人总是抱着“车能看见我”“车会礼让我”的想法,即使大型车辆在侧也试图抢行,结果往往伤亡惨重。
五、切勿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后果十分严重。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