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气晴朗,车道开阔
重型货车却向着前方的轿车
原速猛追
最后严重侧翻倒地
究竟怎么回事?
近日清晨6时18分
江宜高速镇江段
张某某正驾驶一辆轻型货车
沿第二车道由北向南行驶
但奇怪的是
货车突然就与前方
同车道、同方向的一辆小型轿车
发生猛烈碰撞



事故造成的后果很严重
双方驾驶人
及小型轿车内的四名乘客
均不同程度受伤
其中,轿车驾驶人
及车内一名乘客伤势较重
需住院治疗
两车车损也非常严重
车辆零部件散落一地
现场交通一度中断
经过交警的调查研判,
事故原因逐渐清晰:
该起事故
是由双方的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导致的
双方均存在明显过错
货车:存在多种违法行为
根据调查,事故轻型仓栅式货车核定载质量为1.5吨,而事故发生时,车辆实际载质量达2.5吨,属于严重超载。
此外,货车驾驶人还存在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
同方向有四条行车道的,左侧第一条行车道只允许小型客车通行,左侧第二条行车道允许大、小客车通行,第三条、第四条行车道允许客货车通行。
而张某驾驶的是货车,却行驶在第二条行车道上,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同时,货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对路面动态疏于观察,没有及时发现前方停放的车辆。三项违法行为叠加,让张某某的车辆处于极大的安全风险中,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轿车:在高速违法停车
交警还发现:事发前,事故轿车停在第二车道内!注意,是停车!
驾驶人表示,当时车辆突然出现了轻微故障,他想临时停车检查一下,没想到会发生碰撞。但无论何种原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临时停车都是绝对禁止的。这是引发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
定 责
镇江交警认定:货车驾驶人和轿车驾驶人分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同时,货车驾驶人张某某因超载、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记分的处罚;陆某某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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