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美国众议院《2026年自动驾驶安全法案》(H.R.7390)和《2026年机动车现代化法案》(H.R.7389)作为自动驾驶立法组合拳,引发了全球汽车与科技行业的广泛关注。[1] [2] 虽然离正式生效还需闯过众议院全院、参议院、总统签署等多道关卡,但这项法案已释放出强烈信号:美国正试图通过联邦立法打破持续近十年的监管僵局,为L3级以上自动驾驶铺平规模化商业运营之路。对于正积极探索科学监管路径、加速推进自动驾驶产业化的中国而言,相关法案的探索与实践值得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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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拉塔 来源:Tom Williams/CQ-Roll Call, Inc via Getty Images)
这套法案的核心目标非常明确:终结美国各州法规“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破解自动驾驶量产与跨州运营的核心法律壁垒,为L3-L5级自动驾驶的商业化铺平道路,从而巩固美国在该领域的全球领导地位,尤其是应对来自中国的竞争压力。众议员Bob Latta在提案时明确表示:“与中国竞争意味着将这些就业岗位留在美国,确保我们在自动驾驶车辆开发和制造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地位”。[3][4]
监管碎片化严重制约产业发展:各州在车辆准入、测试规则、事故责任、运营要求上差异巨大,企业想跨州部署,就要挨个适配地方规则,严重阻碍了规模化落地。[5]
回应商业化呼声:随着特斯拉、Waymo等企业的无方向盘原型车陆续亮相,行业对明确、合法的量产与运营路径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提高综合社会效益:自动驾驶技术被认为可消除人为驾驶风险,同时可提供更多便捷出行服务、增加就业岗位、提高货物运输能力等多元收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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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7389: Motor Vehicle Modernization Act of 2026 关键条款)
本次两大法案分工明确、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美国自动驾驶联邦监管的全新体系。其中主法案H.R.7390搭建了核心监管框架,法案H.R.7389则突破了量产准入的核心瓶颈,彻底改写了美国自动驾驶行业的发展规则。
豁免额度大幅提升
法案H.R.7389由众议院能源与商务委员会主席Brett Guthrie牵头提出,核心是解决原生自动驾驶车型的量产准入问题,也是最受产业界欢迎的条款。其核心内容是将无方向盘、无踏板等传统控制装置的自动驾驶车辆的年度量产豁免上限,从现行的2500辆提升至9万辆,单次豁免有效期也从2年延长至5年。这为真正面向未来的自动驾驶车型扫清了量产上市的最大法律障碍。[7]
确立联邦监管优先权
作为法案最核心的制度突破,法律层面明确了自动驾驶监管的权责边界:各州不得:禁止符合联邦安全案例要求的自动驾驶车辆销售或部署;要求制造商向州层面重复报告事故信息。各州保留:交通执法、车辆登记、保险、消费者保护、环境保护等传统领域的监管权。允许各州:执行与联邦完全一致的法律,或依据普通法追究责任。这意味着,只要车辆符合联邦安全要求,就能在全美合法上路,无需再适应各地方规则。
创新性的“安全案例”制度
作为法案的核心准入制度,其要求制造商在销售或进口系统或车辆前,必须编制并备存“安全案例”,即证明其系统不会带来不合理事故、死亡或伤害风险的综合工程报告。报告需包含系统说明、运行设计域(ODD)、工程方法与安全分析、碰撞应对机制、网络安全方案等内容。法案采用自我认证制,无需提前审批,但需应要求提交。
建立国家数据库
制造商须上报所有涉及自动驾驶系统的严重碰撞事故,并按季度报告自动驾驶模式下的总行驶里程。这些数据将在保护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与监管机构共享,为精准监管和公众监督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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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道路使用者保护写入法律:H.R.7390法案第30130(b)(3)(F)条要求自动驾驶车辆必须具备对行人、骑行者等弱势道路使用者的检测与妥善应对能力。当车辆执行最小风险条件(如安全靠边停车)时,需通过高亮灯光模式或V2X通信向周围发出警示。这实际上要求车辆部署专用短程通信(DSRC)或C-V2X模块,推动网联化与自动化融合。[8]此外感知系统必须能识别校车、救护车及紧急救援人员。该项技术要求可大幅减少自动驾驶车辆与人类道路使用者的冲突风险,尤其在盲区、学校区域等复杂场景下的安全表现;同时推动美国智能交通系统(ITS)的规模化部署,实现单车智能与网联化的协同发展。
监管重心从过程合规转向结果证明:针对自动驾驶AI系统的“黑箱特性”,法案摒弃了传统过程合规的监管模式,推出了强制性安全案例制度。制造商必须编制一份详尽的安全案例报告,证明其自动驾驶系统“不会带来不合理的风险”。这标志着监管思路从传统的“过程审查”转向了“结果论证”,在保障安全底线的同时,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创新活力。这是全球范围内,首次在联邦级立法中,确立适配AI技术特性的监管模式,也是对行业影响深远的规则革新。但也有批评者指出法案的安全论证要求使用了主观措辞,例如“充分”、“适当”和“可能”,而不是像现行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法规那样采用客观、量化的标准。
权力博弈与过渡期风险:法案的前路并非一片坦途,12:11的微弱投票结果,已暴露其落地过程中的多重核心风险。当前以加州为代表的多个州已建立成熟的自动驾驶监管体系,联邦优先权条款直接触及了地方监管核心利益,保险业团体也(APCIA、NAMIC)因其限制第三方(保险公司)获取车辆数据,影响风险评估与理赔处理,保险、维修行业的经营不确定性陡增而明确反对。[9]法案可能遭遇强烈抵制,执行层面存在变数。同时,配套H.R.7389法案虽将无方向盘车辆年度量产豁免额度提升至 9 万辆,但H.R.7390法案明确要求 NHTSA 需到2027年9月才能完成全套联邦自动驾驶安全标准的制定,近1年半的过渡期内,行业将处于“监管框架明确、具体标准空白”的状态,企业急于量产可能引发安全事故,而一旦出现重大事故,或将直接导致法案监管收紧,影响行业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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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美两国将自动驾驶上升为顶层战略以来,虽然两国在自动驾驶监管逻辑与落地路径呈现鲜明分野,但在部分细分领域也存在互鉴空间。
总体而言,美国模式遵循“企业自证、宽进严管”原则,以安全案例报告制度为核心,采取较为宽松的豁免制度,由企业自主定义运行范围并进行事后追责。中国模式则采取“小步快跑、审慎包容”的态度逐步推进产业落地,在强调事前严格防范的同时,明确了涵盖车辆获准上路、实时监测、事故处置等在内的监管全流程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
具体到监管核心组成部分,首先,美国坚持立法先行、联邦优先的路径机制,旨在通过联邦立法形成全国统一的法规标准,各州仅在交通规则、保险等行细分领域享有管辖权;而中国则基于顶层规划、地方先行先试的央地互动关系,先由各地示范区因地制宜探索形成地方成果经验,最终汇聚到中央来推动全国性的法律修订与标准落地。其次,在数据治理方面,美国希望打造全国统一的自动驾驶车辆安全数据存储库,持续汇聚事故、季度里程等数据,允许州机构非商业目的性访问,并要求公开数据需遵循匿名化等数据隐私要求;而在中国,多地已完成本地化的行业数据接入储存,北京、上海等地更在此基础建立了配套的全流程安全监测平台,实现了数据驱动的智慧监管。第三,在车辆与路侧基础设施互动方面,中美两国均着力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功能上车,但美国侧重路侧基础设施对自动驾驶安全的赋能,强制要求车路实现实时交互以保护弱势交通者安全,而中国则将其上升至重构宏观交通系统的新型基础设施,不仅要提升单车安全性能,还希望通过全局规划、群智协同等来保障整体出行效率。此外,中美两国均允许企业在测试过程中进行创收,美国法案提出可在NHTSA(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监督下在限定的车辆数与里程范围内进行载客与货运营收,而在中国则通过商业化试点方式,如以颁发临时性许可方式允许企业就自动驾驶乘用车出行服务进行收费。
美国《2026年自动驾驶法案》的提出,为加速全球自动驾驶产业规模化落地释放了积极信号,将有效突破特斯拉的产能瓶颈与Waymo的扩张壁垒。为应对美国产业竞争,中国可在保持车路云一体化、多元落地场景与产业集聚等优势的同时,充分借鉴美国安全案例、国家级监管平台等创新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国内法规与标准建设,因地制宜开展配套制度创新。
[1] Latta, R. E. SELF DRIVE Act of 2026,119th Congress (2025-2026) H.R.7390
[2] Guthrie, B. Motor Vehicle Modernization Act of 2026 119th Congress (2025-2026) H.R.7389
[3] Farrah, J. HIT THE ROAD, MAC: THE FUTURE OF SELF-DRIVING CARS.
法案论证稿-HITTHEROADMACTHEFUTUREOFSELF-DRIVINGCARS.pdf
[4]车路云50人:《给特斯拉松绑,向中国下战书|解读2026美国自动驾驶新法》 2026.
2.9 取自:https://mp.weixin.qq.com/s/Cz9qgNhhONB-OlMz6F6Cbw
[5]Crenshaw, J. Re, Letter for the Record: Hearing titled “Examining Legislative Options to Strengthen Motor Vehicle Safety, Ensure Consumer Choice and Affordability, and Cement U.S. Automotive Leadership." 2026.1.13 取自:https://www.uschamber.com/technology/letter-for-the-record-on-the-hearing-examining-legislative-options-to-strengthen-motor-vehicle-safety-and-u-s-automotive-leadership
[6] Latta Introduces Legislation to Safeguard Autonomous Vehicles. 2026.2.6 取自:https://latta.house.gov/news/documentsingle.aspx?DocumentID=406708
[7] Raviv, A. M. Members of Congress Propose a New Bill to Regulate Autonomous Vehicles. 2026.1.8 取自:https://environmentalhealthsafetybrief.sidley.com/2026/01/08/members-of-congress-propose-a-new-bill-to-regulate-autonomous-vehicles/
[8] 当交通安全遇上智慧交通:《美国法案悄然写入“V2X”,而不仅仅是给Cybercab发联邦“绿卡”》 2026.2.26 取自:https://mp.weixin.qq.com/s/71s0H3m6vqBW6s87v5pboA
文图:聂家慧、曹智
编校:曹智
审阅:杨烨、高熠
签发: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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