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上午,固原高速交警三大队在隆德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工作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走走停停、行为可疑,随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驾驶人张某所持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
据了解,张某驾车搭载家人,从银川出发前往隆德走亲访友,张某自认为驾驶技术过硬,明知实习期上高速需有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却心存侥幸,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独自驾车上路。
针对张某实习期内无符合条件人员陪同、擅自驾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民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告知该行为的潜在危险。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证实习期内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经验不足、应急处置能力较弱,独自上高速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广大实习期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违法上路,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