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动驾驶产业正处在从“试点示范”迈向“规模化商业应用”的关键阶段。2025年,我国L2级及以上辅助驾驶渗透率已超60%,并快速向L3级迈进,国内多家企业及产品已在海内外开展测试与试点。然而,规模化落地面临的核心制约是“合法性”问题。
为此提出三项具体建议:
一是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允许自动驾驶汽车规模化应用,面向消费者销售。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解决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与上路通行的合法性问题,让先进技术真正应用于提升驾驶安全与通行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快自动驾驶强制性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当前自动驾驶系统和自动泊车系统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启动制定,建议进一步加快自动驾驶相关强制性标准和配套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流程,通过标准更好支撑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的大规模量产准入。
三是推出适配自动驾驶的保险产品。在传统驾驶向自动驾驶过渡的阶段,保险机制具有不可替代的制度价值,应在现有车险框架下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有效覆盖风险、保障公共利益并支持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