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天窗本是用于采光通风,
却有车主将其当成“观景台”
任由孩子探出身子
这不仅是极度危险的行为
更是明确的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案例

2026年4月5日,黔东南州凯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凯里市洗马河街道翁琴下寨九寨公墓路段,一辆车辆号牌为贵HJ***7的小型轿车,行驶途中有孩子将身体探出天窗,十分危险。

接到举报后,大队第一时间核查线索,通过车牌号锁定并联系到驾驶人顾某,通知其到交管大队接受处理。

处罚过程中,民警向顾某详细讲解了天窗探身的致命危害,科普了相关交通法规。顾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将加强教育孩子的安全意识,杜绝此类行为。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顾某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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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被甩出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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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风险二:被车窗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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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风险三:被硬物撞击

为避免这类危险出现
家长该怎么做呢?
不要放任、纵容
不要把孩子危险的乘车行为视为小事,不能放任甚至纵容孩子将身体部位探出窗外;日常要多提醒、多教育,让孩子知道这些行为的危险性和严重后果。
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座椅
汽车副驾驶座是个相对危险的地方,一旦发生意外,儿童更容易受到伤害。年龄较小的孩子特别是4岁以下的儿童乘车,一定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对于12岁以下的孩子,建议坐到后排,同时正确系好安全带。

天窗不是观景台
违法行为不可行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履行安全提醒义务
坚决制止乘车人探身天窗等危险行为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温涵宇
审核/郑薇
审发/刘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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