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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HJ***7号小轿车已被处罚!天窗不是“观景台”

  • 2026-10-18 16:42:47
贵HJ***7号小轿车已被处罚!天窗不是“观景台”

汽车天窗本是用于采光通风,

却有车主将其当成“观景台”

任由孩子探出身子

这不仅是极度危险的行为

更是明确的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案例

2026年4月5日,黔东南州凯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凯里市洗马河街道翁琴下寨九寨公墓路段,一辆车辆号牌为贵HJ***7的小型轿车,行驶途中有孩子将身体探出天窗,十分危险。

接到举报后,大队第一时间核查线索,通过车牌号锁定并联系到驾驶人顾某,通知其到交管大队接受处理。

处罚过程中,民警向顾某详细讲解了天窗探身的致命危害,科普了相关交通法规。顾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将加强教育孩子的安全意识,杜绝此类行为。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顾某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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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被甩出车外

在没有安全带保护且身体已离开座位的情况下,车辆急刹车或遭后车追撞时,一旦身体伸出窗外缺乏保护,人会难以站稳,甚至可能被甩出车外。
(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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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二:被车窗夹伤

天窗在闭合时的夹持力相当惊人,孩子稚嫩的颈部无法抵挡,严重时甚至会导致颈椎受伤或瘫痪。如果被夹时驾驶人操作失误或未能及时施救,还可能造成窒息。
(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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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三:被硬物撞击

驾驶人在行驶中忽视上空的电线、树枝、限高杆等,车速快,孩子一旦被碰到,后果不堪想象。还有路面扬起的砂石、前车遗落物等,易砸伤孩子引发危险。
(素材来源于网络)
关乎生命的事从来都没有小事
孩子或许不知深浅
但父母一定要知轻重
千万不要等到意外发生再追悔莫及
坐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不可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

为避免这类危险出现

家长该怎么做呢?

不要放任、纵容

不要把孩子危险的乘车行为视为小事,不能放任甚至纵容孩子将身体部位探出窗外;日常要多提醒、多教育,让孩子知道这些行为的危险性和严重后果。

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座椅

汽车副驾驶座是个相对危险的地方,一旦发生意外,儿童更容易受到伤害。年龄较小的孩子特别是4岁以下的儿童乘车,一定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对于12岁以下的孩子,建议坐到后排,同时正确系好安全带。

天窗不是观景台

违法行为不可行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履行安全提醒义务

坚决制止乘车人探身天窗等危险行为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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