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高资本关注汽车产业政策风向,《汽车政策专报》是《和高周报》系列栏目之一,从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市级层面的政策关注新能源智能汽车的发展动向,辅助提供前沿决策。为您提供最近两周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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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五部门 | 联合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执法专项行动
4月2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围绕行动目的、监管任务、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四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专项行动聚焦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依法依规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监管动力电池溯源信息上传、废旧动力电池移交环节。专项行动于2026年4月启动,6月底结束,分三阶段推进。
天津 | 支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
4月20日消息,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天津市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对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同时,支持市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对平台能力提升、对外服务、争创国家平台项目,分级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本市动力电池(锂电池)回收利用单位实施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600万元支持。
四川 | 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群
4月21日消息,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装备制造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业技术加强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技术突破。联合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群,提质建设成渝"氢走廊、电走廊、智行走廊",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产业集群发展。延伸汽车消费链条,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消费,丰富汽车后市场消费。加快天府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搭建工业智能体平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区,推动新产品在真实环境中验证优化和迭代升级。
广东 | 推动整车企业积极按程序争取L3级自动驾驶车型准入和上路通行
4月24日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在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加速智能驾驶规模化应用,依托广州、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优势,加强智能网联部件等零部件布局。加快人工智能在自动驾驶、智能座舱等领域应用,推动整车企业积极按程序争取L3级自动驾驶车型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跨区域测试示范互认机制,有序开展大湾区智能驾驶测试和商业化运营。此外,在人工智能+矿业领域,推广无人运输车,提升矿山生产安全与绿色运营水平。
湖北 | 加快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迭代升级和国际化发展
4月27日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明确加快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迭代升级和国际化发展,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建设。打造"汉孝随襄十"万亿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大走廊,以武汉为龙头建强汽车"研发—制造—应用"全链条,强化襄阳车联网等平台功能,赋能十堰商用车、随州专用车特色化发展。聚力突破核心零部件,攻关车规级芯片、多功能传感器、线控底盘等关键零部件,全面提升核心零部件保障能力。深化智慧交通应用,推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示范区建设。
湖南 | 加快应用智能网联、无人驾驶,构建智能综合交通体系
4月23日消息,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明确加快应用智能网联、无人驾驶,构建智能综合交通体系。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货运车辆新能源替代,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和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深化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融合,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零部件和整车规模化生产基地。推广电动、氢能汽车等新能源运输工具,城市新增公交车辆、新增公务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
山东 | 推动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布局大功率充电示范站
4月16日消息,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相关部门企业,起草制定《山东省重点公路运输通道布局建设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实施方案(2026-2027年)》和《关于支持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若干措施》。两份文件着力破解电动重卡补能设施总量规模偏小、运营效益不高、站点布局不足等突出问题,构建完善电动重卡补能网络,推动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通过在重点公路运输通道布局建设大功率充电示范站,为电动重卡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山东 | 推进全场景无人驾驶等三类场景试点
4月22日消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支持场景培育开放应用推动新质生产力突破发展的行动方案》,在无人驾驶领域,有序开放路权,推进"全省域末端无人配送""全场景无人驾驶""车路云一体化"三类场景试点,打造济南智能网联公交、青岛智慧港口、烟台港AGV智能转运、济宁内河智慧多式联运等标志性场景。在装备制造领域,聚焦汽车等领域,建设一批数字化研发与设计、数字孪生工厂等行业通用场景。在交通运输和智慧物流领域,聚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打造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公交等应用场景。
山西 | 扩大电动重卡、换电重卡生产规模
4月20日消息,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培育新能源汽车增长极。重卡汽车坚持车型迭代、完善配套的发展路径,以电为发展核心、以醇为主攻方向、以氢为突破重点,探索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等模式,扩大电动重卡、换电重卡生产规模,加快甲醇增程重卡、氢燃料重卡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重点布局建设大同换电重卡产业基地,晋中甲醇汽车生产基地,吕梁氢燃料汽车供应基地。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新能源化替代,建设完善充电加氢基础设施,提高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
吉林 | 推动传统汽车产业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转型
4月17日消息,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明确推动传统汽车产业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转型。瞄准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发展方向,推动整车企业扩大新能源汽车生产规模,打造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核心产品矩阵。推动具备高阶智能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发并投放市场,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智能化路测基础设施和省级云控平台,形成"车—路—云—网—图"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到2030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提升至50%以上,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辆占公交车总数的85%以上。
辽宁 | 到2028年底全省甲醇汽车生产规模达到5万辆以上
4月24日消息,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起草《辽宁省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8年底,全省甲醇汽车生产规模达到5万辆以上,建成一批绿色甲醇项目,建设甲醇燃料调配、交易、应用中心,改造一批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在全省形成"生产—检测—储运—调配—销售—应用—配套产业"一体化的甲醇汽车产业生态体系。以沈阳、大连、朝阳为核心区率先开展甲醇汽车全链条示范,鼓励建设绿色甲醇生产基地,依托现有油、气站点布局车用甲醇加注网络。
云南 | 推动构建高质量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4月22日消息,云南省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倍增行动方案》,明确到2027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充电设施25万枪,公共充电容量超500万千瓦,服务超120万辆电动汽车补能需求。推动公共充电设施"质"的提升,私人充电设施"量"的增长,充电服务能力实现倍增。优化城市快充网络,完善高速与国省干线补能,提升乡村充电覆盖。新建小区100%配建或预留充电条件,2027年底前建成20个示范小区。探索反向送电价格机制,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和V2G应用。
北京通州 | 结合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打造"无人驾驶、自动充电"应用场景
4月26日消息,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五五"时期美丽通州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促进车辆结构新能源化。到2030年,新增货车新能源化率达到35%以上。结合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打造"无人驾驶、自动充电"应用场景,开展机械式、立体式、移动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新场景试点应用。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快充、超充为主的公共充电网络,确保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换电站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
北京丰台 | 到2030年新增货车新能源化率达到35%以上
4月27日消息,丰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十五五"时期美丽丰台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推进新增或更新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运输车、通勤车、包车客运以及机关、区属国企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基本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运营货车。到2030年,新增货车新能源化率达到35%以上,力争注册登记汽车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65%左右。完善补能基础设施,优化充换电站网络布局,在交通站点、物流园区、货运场站等重点区域建设超充闪充设施,到2030年建成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江苏南京 | 加快建设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
4月24日消息,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推进整车企业提升品质开拓市场,大力发展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等整车制造,扩大高端车型比例。加快建设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提升混合动力系统、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水平,加大电机、电池和电控系统的研发力度。支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感知、控制、执行、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积极推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到"十五五"末,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力争达到4000亿元。
福建厦门 | 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能力,发展"三电系统+智能网联"
4月23日消息,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围绕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加快智能成套装备和关键技术发展,推动产业向数智化和服务型制造转型。提升整车制造能力,发展"三电系统+智能网联",提升感知硬件、智能座舱等核心产品竞争力。建设新能源产业创新之城,大力发展高性能动力电池等领域,推动芯片等研发应用。构建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推广车辆纯电动替代,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安全推动配建快充、换电加氢设施。
浙江嘉兴 | 规范和促进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应用活动
4月16日消息,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嘉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所称智能网联车辆,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和功能型无人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技术创新和跨区域互认,通过"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推动智能网联车辆从测试走向示范运营乃至商业化运营,并建立较为系统的监管与容错机制。条例对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流程、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安全保障、交通违法和事故责任划分等作出明确规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并明确容错免责条件。
广东韶关 | 规范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
4月21日消息,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韶关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功能型无人车未列入机动车装备标识标牌管理,无驾驶舱、无驾驶座,不配备传统驾驶员,具有GB/T 40429-2021中4级及以上自动化水平驾驶系统。重点推进无人物流、环卫等场景的商业化应用,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细则规定道路测试期限不超过18个月,可延期一次不超过12个月;商业应用申请前须完成规定时长或里程的道路测试且无主责事故。实行"一车一码"终身编码制。
广东江门 | 规范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应用
4月23日消息,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起草《江门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应用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功能型无人车如无人配送车、无人巡逻车、无人清扫车等,对于提升物流配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拓展城市服务应用场景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规定开展活动时的车身标识、应急通讯、数据存储等要求。明确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补足、事故报告时限,严重情形须1小时内报告,有责事故可暂停活动。
云南西双版纳 | 规范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活动
4月26日消息,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共同研究起草《西双版纳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建立"州工作推进组"管理架构,明确各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主体的法人资格、技术保障等资质条件,以及测试车辆的双模式设计、数据记录、网络安全等技术标准。鼓励跨州(市)测试互认,降低测试成本,明确测试路段的选择、分级管理及信息公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