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强行会车、占道抢行
危险极大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广大驾驶员务必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5月1日,迭部公安交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当天下午13时30分左右,在国道345线花园辖区路段,一辆白色SUV小型客车强行会车、占道抢行,差点与举报车辆相撞,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希望交管部门调查处理。

接到举报后,民辅警立即开展线索排查,很快锁定涉事车辆。随后,在国道345线电尕辖区路段巡逻时,成功将该车及驾驶人拦截。面对确凿的违法事实,当事人对自己强行会车、占道抢行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依法作出处罚,并现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此次处置,交管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严格依法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违法驾驶的严重后果,当事人现场作出深刻检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五一假期车流高峰
自觉远离强超强会交通陋习
超车有风险
行车需谨慎
广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
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
切忌图一时之快
记得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务必严守交通法规
文明礼让、谨慎驾驶
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审核:杨英珉 总审核:张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