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朋(男,40岁)驾驶小轿车与一车辆发生剐蹭后失控,致1死5伤,警方发布通报:司机酒精含量为331mg/100ml,涉嫌醉驾,已被控制
5月14日,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发布警情通报:2026年5月13日21时43分许,我市浉河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常某朋(男,40岁)驾驶私家小轿车行驶至春晓路与申城大道交叉口时,与一车辆发生剐蹭后失控,致1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1人伤势较重),常某朋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经现场呼气检测,常某朋酒精含量为331mg/100ml,涉嫌醉驾。伤者已送医救治,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