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自动驾驶产业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并于近日发布。
修改后的《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本次修改旨在顺应国家最新要求,适配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快速迭代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完善相关运行管理规则,为自动驾驶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修改后的法规明确规定,市政府可以选择若干行政区或者在全市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
查阅或下载《条例》原文,请访问节能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网站(http://www.gev.org.cn/) 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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