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带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新能源车辆越来越多,功能也越来越先进。
那么问题来了:当自动驾驶汽车违章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谁来担责呢。
我们来看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当车上有司机时(半自动),发生违章时无论当时是否已经处于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由司机承担责任。
当车上没有司机时(全自动)发生违章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拥有或管理车辆的企业)承担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当责任人是企业的时候并不适用司机扣分制度。
2、根据《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当车上有司机时(半自动),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本车辆一方责任的,由司机承担责任。
当车上没有司机时(全自动)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本车辆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拥有或管理车辆的企业)承担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责任人是企业(全自动)的时候,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有一个法定义务,那就是应当保存事故过程信息,因为全自动车辆是由电脑实时控制,因此当然拥有全部的事故过程信息(录音录像等)。
3、那么当车上有司机时(半自动)是不是司机必须自己完全承担责任呢。
根据《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也就是说:如果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车子存在缺陷导致的,那就由车子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规定,此时应当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也就是说“车子的生产者、销售者要举证证明车子不存在缺陷”。
4、为了呼应《条例》第五十三条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保存事故过程信息的法定义务。
《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智能网联汽车车载设备、路侧设备、监管平台等记录的车辆运行状态和周边环境的客观信息,可以作为认定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也就是说: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保存的事故过程信息(录音录像等)可以直接作为交警划分责任的依据。
综上所述,时代在变化、科技在发展,法律规定也要实时跟进时代的变化和科技的发展,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对此律师的专业建议是:遇到任何纠纷或疑问立即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