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工信部公示《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报批稿,拟2027年7月1日实施,这是中国首部针对L3(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高度自动驾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文件刚挂出来,一些社交平台博主先“解读”了一版:“L3必须摄像头+毫米波双冗余,纯视觉不能申报合规L3;L4还得加装激光雷达,2027年7月1日强制执行。”
目前国内市场采用纯视觉方案的车企,以小鹏、特斯拉为代表。
6月19日晚,小鹏汽车副总裁于涛直接在社交平台回怼——“相关文件《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都公开可查,里面连激光雷达这个词都没提到。这个谣言既无任何条款依据,也与编制说明解释相悖……自动驾驶强标是结果导向的标准,它规定了自动驾驶应该达到的安全水平:‘能可靠探测目标、能应对性能衰退、能在各种场景下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但‘怎么做到’这个目标是留给企业去研发的。”

仔细看完文件,确实——报批稿全文没出现“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必须双感知冗余”任一说法,只对感知能力设了量化指标:感知横向覆盖车身左右各9米、按最高车速匹配前向最小探测距离、要求具备感知性能衰退补偿机制。

也就是说:你要证明自己“看得见、衰得慢、出事能兜住”,至于拿摄像头还是激光雷达证明,自己选。
其实要不要“双冗余”或者“激光雷达”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于智能驾驶,国家终于有了统一标准了。
过去几年,“L2+”“准L3”的营销话术满天飞——但仪表盘上亮的是辅助驾驶标识,出了事全是驾驶员背锅。核心矛盾从来不是技术够不够炫,而是:到底谁是驾驶主体?责任归谁?安全底线怎么量化?
而我国首部针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意味着自动驾驶从“企业自说自话”正式进入“国家标准强制”的时代。
自动驾驶国标体系:三层架构一览

这个体系的管理是层层递进的,其中:
第一层:GB/T 40429—2021——先把话说清楚,你到底是L2还是L3?
这个分级国标把驾驶自动化分为6级:

一句话理解:L2和L3之间隔着的不只是传感器数量,而是法律责任的分水岭——过了L3这条线,系统自己开车时出的事,不再默认是“你没管好方向盘”,而是车企要为之兜底。
第二层:L2辅助驾驶强制国标——堵住“L2+张口就来”的漏洞
2025年出台的L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强制安全要求(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核心抓了两件事:
第三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国标(L3/L4)——真正的大招
2026年6月公示的这份报批稿,是针对L3/L4的首部强制性国标,覆盖范围:装备L3和/或L4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载客)和N类(载货)车辆,自动泊车不在其内。
新国标具体管什么?举几个条款的例子:

实施节奏: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日起执行;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有约13个月缓冲期。
首批正式获批L3级车型准入许可(工信部第401批公告,2025年12月)

这两款目前仅限试点使用单位运营,暂不面向普通消费者直接购买上车,属于“有条件许可”而非全面开放销售。
一个纯视觉+毫米波的轻量路线,一个激光雷达拉满的重冗余路线,都拿到了工信部的L3准入许可。这本身就说明——监管从来没打算替行业选路线,它只挑“能证明自己安全”的人。
首批L3/L4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九家联合体(2024年四部门联合发布)
2024年工信部等四部门公布了首批9个联合体(车企 + 使用主体),在北京、上海、广州等7城开展试点:

没入围≠智驾能力不行。小鹏、理想、特斯拉、小米等当时未出现在首批名单里,不代表技术不过关——更多是试点联合体申报策略、使用主体资质、以及合规准备节奏的差异。
正在冲刺/已预埋L3合规能力的车企(截至2026年中)


于涛那句“假新闻”怼得有理,但怼完之后更值得想的是——为什么一份“连激光雷达都没提”的结果导向标准,能让全行业这么敏感?
答案藏在过去智驾行业的混乱里:太久没有一把公认的尺,大家只好互相卷硬件堆料、卷话术包装、卷“我的安全无事故比你多几亿公里”。国标一来,尺子递出来了,卷的方向会从“我有什么”变成“我能证明什么”。
至于L3/L4要不要激光雷达?国标答得很清楚:你自己选。但选完之后能不能过那几道性能红线、能不能拿出一份经得起审计的Safety Case、能不能在150ms内把车安全停下来——这些才是2027年7月之后,真正决定谁能留在牌桌上的事。
硬件争论是流量,统一标准才是产业。前者吵完就忘,后者要陪这个行业走几十年。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DearAuto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