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要闻】轿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负全责!原因在这里→

对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来说
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越道行驶
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实让人头痛
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后
非机动车驾驶员更是以“弱势群体”
占据着舆论制高点

日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再次对
一起非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
作出事故认定:非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瞬间在视频38秒处)
7月1日上午8时36分许,赵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河东新区灵云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灵云路与香林南路交叉口时,与黄某驾驶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导致赵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特勤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经过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核实,最终作出认定:赵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都怪我自己,如果不闯红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面对处理结果,驾驶员赵某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并表示愿意对此次事故负责,今后不再违反交通规则。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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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遂宁新闻网官微
编辑 | 杨树林 审编 | 向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