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16时12分,喀什地区伽师县居仁镇辖区巡逻车组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居仁镇7村8组路段有一辆轿车侧翻至路边田地内,事故现场秩序混乱、环境狼藉。执勤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通过现场询问、核查取证,完整还原了本次事故全过程。
经核查,本次事故驾驶人穆某(15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事发时,穆某驾驶轿车搭载卡某(15岁)、麦某(17岁)、阿某(17岁)三名同行人员,行驶至居仁镇7村8组田地路段时,穆某因操作失误,致使车辆失控侧翻入田地中,引发本次事故的发生。
本次事故中,因车内四名驾乘人员均规范佩戴安全带,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但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为严重,侧翻车辆碾压损毁农户四亩农作物,同时涉事车辆车身严重受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违法行为与责任认定:经核查认定,驾驶人穆某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如下:1. 无证驾驶机动车。穆某年仅15周岁,未取得合法机动车驾驶资格,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 穆某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未尽到安全驾驶、谨慎驾驶的基本义务,直接车辆侧翻事故发生,穆某负全责。

本次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缺失、冒险驾驶等突出问题,警示广大未成年人及家长,务必严守交通法规,杜绝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规驾车等危险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无证驾驶,搪塞得了交警,搪塞不了风险!成为一名合格驾驶人,既要练技术,更要守法规,时刻绷紧安全文明驾驶这根弦。
编辑丨李晓军
审核丨周 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