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是社会行为者(Computers are social actors,CASA)范式阐释了人类在人机交互中可能如何对待计算机。其原则是:尽管人们明知计算机既非人类也不应获得类人待遇,却会像与他人互动一样,无意识地与计算机互动。Nass等学者在开创性研究中发现,人们会将计算机(或电视)视为社会行为体,并在与这些主体互动时套用社会规则。CASA范式的应用不仅限于计算机领域。近期对自动化主体的研究也支持该范式。CASA范式及其支持性研究表明了人-人及人-计算机互动的相似性,暗示人类驾驶员与机器人驾驶员的互动礼仪将与其他人类驾驶员相似。
驾驶愤怒(Driving anger)是一种常见的驾驶员负面情绪(Deffenbacher et al., 2003; Neighbors et al., 2002)。驾驶愤怒是受情境、人口统计学(年龄、性别)、人格特质等因素影响的负面情绪,会显著诱发冒险驾驶、攻击性行为,是交通安全的关键风险因素(Deffenbacher et al., 1994, 2003);其测量采用成熟的驾驶愤怒量表(DAS),涵盖非法驾驶、低速占道等典型愤怒诱发场景。
心智感知(Mind Perception)理论认为人类对非人类主体的反应由“心智感知”主导,该感知包含两个维度:能动性(agency)(即行动与规划能力,如自我控制、道德判断、情绪识别、思维能力)和体验性(experience)(即感受与感知能力,如饥饿、恐惧、疼痛、喜悦的感受能力)(Gray et al., 2007);本研究认为心智感知并非单纯引发积极反应,过度赋予体验性可能触发“恐怖谷效应”,导致负面情绪。
核心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现有研究缺口:过往基于微观模拟的研究对AV的安全效益预测存在分歧,且普遍忽视两大关键问题:一是当前AV安全性仍不足,测试数据显示其单位里程事故率远高于传统车辆;二是AV融入交通后可能引发人类驾驶员的负面交互行为(如挑衅、追尾等),但缺乏从人机交互视角探究人类驾驶员情绪反应的实证研究。本研究聚焦以下问题:
1.AV的异常驾驶行为是否比人类驾驶员的相同行为更易引发人类驾驶员的驾驶愤怒?
2.人类对AV的态度、心智感知(体验性、能动性维度)与驾驶愤怒存在何种关联?
3.年龄、性别等人口统计学因素是否会调节驾驶愤怒的水平?
CASA范式认为,人类驾驶员可能对人类与机器人驾驶员的相同异常行为平等对待。然而,近期关于人类对人类与机器人驾驶员反应的研究表明,人们对待机器人驾驶员更为严厉。例如,在混合交通场景中,参与者对自动驾驶车辆表现出比其他人类驾驶员更强的攻击性驾驶意图。
因此,本研究提出H1:AV的异常行为比人类驾驶员做相同的异常行为时引发的驾驶愤怒更高。
“态度”指人们对事物、问题或个人的整体评价(如喜欢或不喜欢、赞成或反对)(Eagly & Chaiken, 1993)。对某项技术或行为的态度是预测人们接受该技术或行为的关键指标(Ajzen, 1991; Davis, 1989; Nordhoff et al., 2019)。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态度影响公众接受度及使用意愿(Zhang et al., 2019)。
因此,本研究提出H2:参与者对AV的态度与其因AV异常行为引发的愤怒情绪呈负相关。
人们对于自主主体(autonomous agents)是否具有类人心智的认知(即心智感知),会直接影响其与这些智能体的互动方式及情感反应(De Graaf & Malle, 2019; S. Lee et al., 2020)。
Young与Monroe(2019)的研究表明,在道德困境中,参与者将更高的心智归于AV,可以预测更低的对于AV道德困境行为的愤怒。Waytz等(2014)发现,当AV被动卷入事故中时,一辆像人的AV比普通AV受到的指责更少。Keijsers与Bartneck(2018)的研究指出,参与者对机器人“心智”的归因越强,其反应的攻击性就越弱。
本研究假设,自动驾驶汽车的体验性与能动性归因会影响驾驶者对它们的愤怒情绪。因此,本研究提出H3:参与者对AV的体验性归因与其因AV异常行为引发的愤怒呈负相关。H4:参与者对AV的能动性归因与其因AV异常行为引发的愤怒呈负相关。
实证研究
1.实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