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陈振伟1 王静2 杜学慧2 薛红香2 张晔2
(1. 东平县特种设备管理服务中心(东平县计量测试所);
2. 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0 引言
近年来,电动汽车市场不断扩大,数量急剧增加。作为电动汽车基础配套设施的充电桩数量也快速增加,覆盖面越来越广。这为消费者充电带来了便利,但也因电费计量准确性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烦恼。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我国相继出台了JJG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试行)》和JJG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试行)》,有力促进了检定工作的开展。但充电桩检定还存在使用单位认识不足、检定装置与现役充电桩不匹配、检定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等问题,提高充电桩检定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任重而道远。
1 电动汽车充电桩分类、发展趋势及检定重要性
不同电动车充电桩的充电协议和充电功率不同,据此可将其分为直流充电桩(非车载输出功率30kW-360kW)、交流充电桩(输出功率为0-40kW)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
随着新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动汽车已走进千家万户。据公安部统计,到2024年6月,我国电动汽车数量达到2472万辆。电动汽车的快速增长也加快了充电桩的建设。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统计,到2024年7月,我国充电桩数量达到1060.4万台,同比增长53%。
随着充电桩数量的快速增加,电量、电费计量准确性相关投诉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计量准确性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涉及车主的切身利益和公平的市场交易。
为确保在使用充电桩时所消耗电能及根据消耗电能结算费用的准确无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了JJG 1148—2022和JJG 1149—2022,并在全国范围内对用于贸易结算的充电桩实行强制检定,以确保其计费准确可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电动汽车充电桩量值溯源及检定
2.1 电动汽车充电桩量值溯源流程(见图1、图2)


2.2 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项目
JJG 1148—2022和JJG 1149—2022规定的检定项目包括外观及功能检查、工作误差、时钟时刻误差,具体如表1所示。

3 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操作中的常见问题
3.1 检定装置与被检充电桩测试连接口不匹配
2023年以前生产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供检定使用的测试输出和通信接口会出现标识信息不准确的问题,有些充电桩甚至没有供测量误差的脉冲输出接口或未提供与所测量电能相对应脉冲的连接装置,不符合通用技术要求中对于检测接口的要求。在检定过程中,检定装置与充电桩无法进行连接。
3.2 检定装置连接时,出现系统报错或连接异常
充电桩生产企业在进行系统模块设计时,设定有检测模式和充电模式。两种模式无法同时进行操作,当需要检定的充电桩处于充电模式时,就无法将检定装置与充电桩进行连接,即使进行了连接,也会出现系统错误或通信异常的情况,只有将模式调整为检测模式,才能正常进行检定。
3.3 检定系统通信故障导致连接失败
检定系统中的通信模块偶尔会出现通信故障,导致充电桩计量模块与检定系统无法进行信息传输,出现连接中断及检定结果异常。为确保检定结果的准确,需重启检定装置,重新按照JJG1148—2022、JJG1149—2022的要求进行检定操作。
3.4 充电桩测试数值重复性较差,分布较为离散
充电桩测试数值结果可能出现正负交替的情况,在进行平均值计算时,可能出现平均值合格但单次测量结果已超差的情况。若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增加测量次数,考虑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以更准确地评估充电桩的性能是否符合检定标准。
4 电动汽车充电桩常见检定不合格情况
4.1 铭牌标识信息不全
被检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铭牌上缺少标称电压、最大电流、最小电流、准确度等级、常数等标识,不符合JJG 1148—2022、JJG 1149—2022的要求,检定结果不合格。
4.2 最小电能变量不达标
电动汽车充电桩屏幕能显示的最小电能变量不能达到0.001kW·h,不符合JJG 1148—2022、JJG 1149—2022通用技术要求中对于最小电能变量的要求,检定结果不合格。
4.3 充电桩绝缘电阻小于标准要求
电动车充电桩检定的绝缘电阻<5MΩ,不能达到绝缘电阻≥5MΩ的检定要求,检定结果不合格。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电动汽车充电桩使用的绝缘材料性能较差,达不到规定要求,也可能是因为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绝缘电阻超标。
4.4 充电电能量显示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
根据JJG 1148—2022、JJG 1149—2022,电动汽车充电桩应能显示充电电能量、单价及付费金额,电能量显示位数应不少于6位(至少含3位小数)。而在役的充电桩电能量显示位数一般只有2位小数,导致检定结果不合格。
4.5 时钟示值误差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
根据JJG 1148—2022、JJG 1149—2022,充电桩显示时间应当是准确的,在首次检定时,时钟时刻误差≤5s,后续检定≤3min。不具备联网功能的充电桩的时钟模块不能根据网络时间自动进行调整,运行时间越长,误差越大,最终导致时钟示值误差超差,检定结果不合格。
4.6 工作误差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
在JJG 1148—2022、JJG 1149—2022规定的检定条件下,工作误差要符合准确度1级或2级的要求,若充电桩测定结果达不到准确度的要求,则检定结果不合格。其原因主要是充电桩的电能表测量误差超差,也有系统软件数据处理错误的问题。
5 电动汽车充电桩在计量检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5.1 充电桩数量快速增长,给检定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随着电动汽车的快速增长,作为配套设施的电动车充电桩也快速增加,电动汽车充电桩量大面广,增幅巨大。据不完全统计,到2024年7月底,全国充电桩达到1060.4万台,与2023年同期相比增长53%,这给电动车充电桩的检定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5.2 充电桩检定周期不超过3年,单次检定时间长,检定任务艰巨
根据JJG 1148—2022、JJG 1149—2022,充电桩的检定周期不超过3年,检定周期较短。同时,在役充电桩种类繁多,制造标准不统一,部分充电桩铭牌标识、最小电能变量、脉冲输出接口不符合JJG 1148—2022、JJG 1149—2022的要求,导致检定时间增加,给检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5.3 检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无法满足充电桩检定需求
计量器具的检定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多个领域,且数量巨大。与巨量的计量器具相比,检定技术人员的数量远远不够。而最新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又规定,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级别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并经过注册,导致大部分原来从事检定工作的技术人员都不再符合要求,检定技术人员力量被大幅削弱,无法满足充电桩快速增长的检定需求,检定任务繁重。
5.4 部分检定技术人员不注重日常学习,不能及时更新知识储备
部分检定技术人员对于国家出台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JJG 1148—2022等最新法律法规和检定规程不能及时学习更新,对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系统等软件不能够灵活运用,业务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影响了充电桩计量检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5 计量检定相关互联网平台仍需进一步改进
网上预约系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系统、计量检定智慧监管平台等还未被充分利用,仍需进一步改进和推广。需加强对相关技术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充电桩检定工作监管效率和质量,全面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计量检定智慧管理。
6 解决充电桩检定及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6.1 建议制造厂商更换或制造符合检定规程要求的充电桩
针对充电桩铭牌标识信息不全、最小电能变量不达标、绝缘电阻不合格、检测接口不匹配等问题,建议制造厂商生产或更换符合JJG 1148—2022、JJG 1149—2022要求的充电桩,使铭牌信息等均符合相关要求。针对时间误差超差的问题,可将充电桩内部时钟联网,采用网络同步时间。针对工作误差超差的问题,需及时更换电能表,并调整软件。
6.2 选择合适检测模式、规范检定操作
在检定电动汽车充电桩时,先了解其控制系统,选择合适的模式,避免出现系统报错、不能连接的问题。当遇到通信故障时,要积极排查网络通信情况,按照JJG 1148—2022、JJG 1149—2022的要求,重启检定装置,重新进行检定,从而确保检定结果的准确性。
6.3 加强充电桩计量知识宣传,提高运营企业认识
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短视频等形式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知识宣传,提高运营企业对计量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压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使充电桩运营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能够充分做好充电桩的现场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充电桩的工作状态,做好充电桩的维护、升级和保养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国家充电桩的强制检定工作。
6.4 强化充电桩检定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检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
邀请国内知名计量检定专家,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JJG 1148—2022、JJG 1149—2022等最新法律法规和检定规程进行培训讲解和实操教学,进一步规范检定技术人员的检定操作,提升其专业技能,从而提高检定的质量和效率。
6.5 依靠科技创新力量,提高检定质量和效率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量检定与监管工作也逐步开始与物联网等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应尽快搭建充电桩监测平台,实现充电桩运营数据的在线收集和计量监测,以及对每台充电桩实际运行情况的掌握,从而及时发现有误差超差可能的充电桩,实现对规模化充电桩的持续、有效和数字化计量管理,全面实现检定智慧监管,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6.6 建议尽快制定并实施充电桩型式评价大纲
建议对用于贸易结算的充电桩尽快制定并实施充电桩型式评价大纲,将充电桩纳入型式评价的强制管理体系中,从生产之初就确保充电桩的性能、安全性和准确性,使消费者放心。
6.7 建议尽快制定不合格充电桩处理规定
目前,对于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既无明确的加装铅封规定,又无明确的停止供电依据,导致“责令停止使用”的指令形同虚设。建议尽快制定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后的处理。
自2023年11月1日起,《中国计量》杂志正式面向作者、专家、编辑三方开通中国计量投审稿系统。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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