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车门一响,命运就改了轨。
你以为随手开个车门,小事一桩?在安康,这个动作差点让人废了一条腿。李某停车拉门那一瞬,电动车主王某正好经过,“咣”的一声,血溅地面。

安康一男子骑车遭遇“开门杀”
2025年8月那天,安康石泉,王某正骑着电动车,想着赶回去接娃放学。前头一辆小轿车刚停靠,李某手一拉车门,连脑袋都没抬一眼,“咣”的一下,车门像铁板子似的甩开,王某跟车连人,一头扑趴在地。
王某送去医院,左脚骨折。住院、手术、康复,整整折腾四个月。李某和保险公司先后垫了一部分医药费,看似态度还行。但轮到谈赔偿,火药味就上来了。

一场事故撕开安全盲区
王某自己去做了“三期鉴定”,啥叫“三期”?就是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这三项最容易掐架,有人说八十天,有人说三十天,标准摆在那,但到底咋认,常常一人一个章程。
保险公司不认,说私下鉴定没权威,要重新鉴定。王某一听,心都凉了半截,重新做?又要花钱还得等几个月。李某更怕拖,他不敢得罪保险公司,只能干着急。
最后出面的是法院。法院接手后,承办法官没立马安排重新鉴定,而是跑去查医疗记录、看病历,翻《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据说那天法官细到连护理天数都一条条对照,“你这情况相当于一般工伤康复,误工可按90天算,护理期60天,营养期30天。”一边讲一边摊着文件。
我听见这事,心里其实挺佩服的。法官没按死板程序来,而是照顾了情理。

调解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保险公司一开始油滑地说一句“要按我们标准”,后来被法官一顿逻辑堵得脸发烫,最后主动提出一次性赔付方案。李某、王某都点头。那一刻,案结事了。
法官这次的处理方式,让人看见点希望。没拖、没僵持,既依法又讲理,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司法温度。其实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让人民能在矛盾爆发前先被拉回来一点。

交通安全这事,就像掂洋铲进坟院——修的是先人,但该警醒的是后人。
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开门前多伸个脑袋看看后视镜,这一步,也就是一秒钟。可这一秒,可能救的是一条命。
我真希望有一天,“开门杀”三个字从新闻里彻底消失,不是因为媒体懒得写,而是根本没人再挨那一刀。

-往期回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