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轮胎等车辆零部件外,还常见因货车装载货物不规范,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散落在路面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驾驶人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载、不超限,上高速前,要认真检查车上货物是否捆紧绑牢,防止车辆出现颠簸、急刹车等情况时货物掉落;此外,途经服务区休息时,也要下车再次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状况,确保货物捆绑的依然牢固。
特别提醒各位货运驾驶人,如果发现自己车辆所载物品或轮胎在高速公路上掉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以自行处理的,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掉落物品;如果无法处理,应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警,切勿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