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
4月10日公布
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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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8日14时18分
在乌苏市九间楼大桥上
一辆SUV(私家车)
在乌苏市九间楼乡
往夹河子乡方向行驶过程中
与对向行驶的出租车(运营车辆)相撞
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据事故调查报告,两车发生碰撞后,载客出租车侧翻至桥下,致车上驾驶人马某某、乘车人米某死亡、乘车人马某经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贺某某受伤,私家车驾驶人臧某某、乘车人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最终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经调查认定,塔城乌苏“1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驾驶人臧某某驾驶私家车未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未靠道路右侧通行,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等违规行为造成的较大道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臧某某超速行驶,采取制动措施前行驶速度156km/h。塔城地区X792线乌苏至九间楼乡公路改建工程中对该路段设计速度40km/h。

这起惨痛的事故
再一次以血的教训
警醒我们安全文明驾驶的重要性






来源:综合自澎湃新闻、新疆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刘以结
校对:汪珉钰、黄剑鹏
审核:杨郁民、方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