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为上海市地方标准,适用于上海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应用与运营的城市道路自动驾驶附属设施设计。
一、总体框架
核心定位:以车路协同为基础,明确 14 类附属设施设计要求,保障自动驾驶道路安全、高效、兼容。
道路分级:按风险划分为I 类低风险、II 类一般风险、III 类较高风险、IV 类高风险4 级,依据车速、交通量、大车比例判定。
配置原则:●应建、○宜建、△可建;高风险道路设施配置更齐全,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已建道路优先利旧。
二、14 类设施核心要求
交通感知设施
设备:视频摄像机、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气象监测设备。
布设:快速路单侧 200–300m 交错布置;交叉口布于停车线上游 20–30m,可共杆安装。
路侧计算设施
核心:边缘计算单元,负责数据接入、融合、转发。
布设:快速路单侧 600–900m 一套,交叉口每处 1–2 套。
路侧通信设施
含直连通信(RSU)、蜂窝通信;直连时延≤50ms。
布设:高风险道路单侧 200–400m,全覆盖无盲区。
交通控制与诱导
信号机、可变信息标志,需时钟同步,实时上传灯态、排队长度等信息。
交通标志标线
分实体与数字化;数字化需 IP65、通信距离≥30m,高风险道路应建。
供配电照明
高风险设施为二级负荷,配 UPS;自动驾驶专用车道照明提级。
网络安全
等保不低于二级,用证书认证、加密传输,防篡改泄露。
路侧辅助定位
隧道、高架等卫星信号弱区域布设,定位精度≤0.5m。
特定场景
公交智能化:车道监测、车站信息服务;自动泊车:车位感知、智能管控。
三、关键设计规则
共杆共箱:优先复用路灯、交通标志杆与综合设备箱。
专业协同:智能交通专业统筹,电气负责供配电,交通工程负责标志标线。
性能底线:传感器、通信、计算设备均明确分辨率、时延、算力、防护等级(IP65 为主)等指标。
四、适用与实施
仅适用于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道路,配套多项国家 / 上海地方标准。
高风险快速路、主干路需完整配置感知、计算、通信、安全设施;低风险支路可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