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修改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为自动驾驶全域开放测试铺路
据深圳市政府消息,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5月25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此次修法旨在顺应国家要求与技术发展,为自动驾驶产业提供法治保障,并明确市政府可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是国内首部相关地方性法规,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重点在于持续优化管理规则,以适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快速迭代。修改后的法规明确规定,市政府可以选择若干行政区或者在全市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这为自动驾驶技术更广泛的应用落地清除了制度障碍。会议同时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该决定旨在破解个体工商户发展难题,保障其合法权益,以法治手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其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创新创业和便利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