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觉得,冲一下应该能过去……”
这是很多电动车驾驶人的侥幸心理
但真的能“冲”过去吗?
案例回顾
4月29日18时许
张某某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
沿银川市兴庆区六盘山东路北侧
由西向东违反交通信号灯
行驶至凤凰南街交叉路口时
与余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造成张某某受伤
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监控画面显示
张某某骑行至六盘山路凤凰街路口西北角时
东西方向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
然而
张某某全然不顾正在通行的车辆
沿着路口待转车辆的车缝中“鬼探头”一样钻出
就在驶出车缝的瞬间
余某某驾驶小型轿车
由南向北正常绿灯通行至此
由于待转车辆遮挡视线
余某某根本观察不到突然冲出的张某某
慌乱中紧急制动
却还是发生了碰撞
更要命的是
张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
碰撞瞬间
他的头部毫无保护地撞击在车辆挡风玻璃上
随后因惯性摔倒在地
头部再次与地面发生碰撞
导致头部和身体多部位受伤
如果当时他戴了头盔
结果或许完全不同
当事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之规定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安全骑行,文明先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
这些知识要牢记
正确戴头盔
安全不吃亏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
驾乘人员均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
骑行不抢道
安全最重要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应当靠行车道的右侧行驶
切勿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路口需慢行
通行要看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温馨提示
出行多一份谨慎
平安多一份保障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规范佩戴头盔
自觉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骑行
来源:银川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