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规核心作用
这套全新规范确立了统一安全标准,以及自动驾驶系统(ADS)车辆的通用合规验证流程。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表示:新规旨在通过强制自动驾驶系统达到严苛安全标准,提升各国政府、行业与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同时杜绝各国监管规则碎片化乱象,为车企明确合规边界、给消费者注入使用信心,也为自动驾驶技术在全球市场安全规模化创新打通路径。
二、统一规范硬性要求
1.车企必须建立可接受第三方审计的安全管理体系,覆盖自动驾驶系统全生命周期。
2.车企须保证各类测试环境(含虚拟仿真测试工具)满足严格可信度标准,并充分证明其搭载的自动驾驶系统不存在不合理安全风险。
3.车企需对车辆运行状态实施持续性性能监测与数据上报,便于自动驾驶车辆投放市场后,监管方评估其真实道路运行表现。
4.车辆强制搭载自动驾驶专用数据存储装置,完整留存所有安全相关数据,以供监管核查调取。
三、安全底线准则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明确,法规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行驶能力必须达到、甚至优于合格人类驾驶员水平。
鉴于自动驾驶系统将全权接管全部驾驶操作,包含转向、加速、减速、灯光信号等全部行车动作,车企必须通过仿真模拟、封闭场地测试、真实道路路试三重手段,证明产品具备可靠设计、完成全面验证,并完全符合道路交通法规。
本规范已获得全球主要汽车市场支持,涵盖加拿大、中国、欧盟、日本、英国、美国等地区。
四、配套法规修订内容
联合国论坛在出台这套全新监管框架的同时,同步修订了约 90 项联合国车辆法规。修订条款新增补充说明,确保现行车辆法规同样适用于搭载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包括无传统驾驶操控装置的纯无人驾驶车型。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指出:该修订方案既能保障现有监管体系的延续性,又能兼容创新车型设计,完全支持完全无人驾驶构型车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