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07月04日08时32分接110指令:在海丰县海丽大道道山路口,有一辆小车发生事故冒烟着火。接指令后,我大队值班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现场初步勘查和调查取证:2019年07月04日08时30分,颜某独自驾驶粤N✘✘✘号小轿车从海丰县城沿海丽大道往陶河镇方向行驶,途经附城镇道山路口时,因雨天路滑,采取措施不当,车辆碰撞道路中间绿化带冒烟着火,造成车辆自燃损坏的交通事故;该司机颜某及时离开事故车辆,没有受伤。消防大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了明火。
目前,该事故正依法按程序办理中。
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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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善 / 运营: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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