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自动驾驶>尚权推荐丨赵龙:自动驾驶的业态发展与风险管理——基于实质刑法观的展开

尚权推荐丨赵龙:自动驾驶的业态发展与风险管理——基于实质刑法观的展开

  • 2026-08-25 17:58:43
尚权推荐丨赵龙:自动驾驶的业态发展与风险管理——基于实质刑法观的展开

摘要

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促进了自动驾驶业态的形成,自动驾驶技术正处于从实验测试阶段走向规模化商业应用的关键过渡期,需要基于鼓励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和保障公共安全三方平衡的目标,构建自动驾驶多主体注意义务体系、归责体系和出罪体系。基于实质刑法观理论,应以“技术-解释-立法”的渐进模式作为自动驾驶业态发展中刑法治理的基本逻辑。对涉L3、L4等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过失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及主体的注意义务应进行实质化认定,现阶段应以一般过失犯罪的实质解释实现涉自动驾驶风险行为入罪的合法性。在出罪体系层面,依托实质可罚性理论,以前置程序出罪、因果关系中断出罪以及紧急避险的实质化解释,构建阶梯化的合理出罪体系。通过技术理性嵌入规范理性的范式,在风险预防与技术发展之间确立刑法的介入程度,为技术创新留出必要的容错空间。

关键词:自动驾驶;注意义务;实质刑法观;过失犯罪;出罪体系

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已经日益成熟,推动了自动驾驶产业渐成规模,自动驾驶已经成为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综合性项目和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在从纯粹技术研究进入商业化模式之后,围绕自动驾驶技术形成的完整商业生态和产业运营模式也开始了阶段性转型,涵盖整车制造商、系统开发者、运营商、保险公司、使用者等多主体的全新业态正在形成。它不只是技术本身的发展,而是涵盖了技术、产业、服务、商业模式和产业链协同的综合性发展。我国目前自动驾驶的发展正处于从技术验证向商业化落地的过渡关键期,政策层面正在推进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截至目前,L2级辅助驾驶已大规模量产,首批L3级高速公路自动驾驶车辆专用号牌正式安装于特定车型上,而L4级Robotaxi已在北京、上海、深圳等部分城市开展收费运营试点。面对这一新型高科技发展领域,我国刑法学界对于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中的刑事风险虽已经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与探讨,但是目前还较少基于自动驾驶业态的发展转型进行领域性的风险控制理论体系构建。本文旨在探索和分析自动驾驶从技术创新到业态发展的复杂过程中刑法的应有立场,回应自动驾驶业态发展中的刑事治理诉求,目标在于合理平衡新产业发展与安全保障,并为以后我国智能体经济等新的领域从技术验证到规模化落地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提供借鉴,这既是微观层面过失犯罪注意义务领域化适用的实践问题,也是宏观层面刑法现代化的现实理论议题。

一、自动驾驶业态发展转型的多维描述

历史唯物主义者认为,“技术对社会历史发展有决定性意义”,并由此形成了“技术-社会”观的主张,特别是技术在生产资料中充当生产工具的角色,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面貌,也自然决定着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样貌。自动驾驶业态发展的阶段和特征对于刑法如何回应其社会风险具有基础作用,因此有必要首先对其发展现状进行描述与分析。自动驾驶处于从技术验证到商业运营的过渡关键期(笔者于文中称其为临界点),在这个时期,刑法的介入程度对于新业态的发展具有灵敏的风向标作用,因此应更为审慎,在不影响业态发展的基础上提供风险控制与安全保障,以此进一步推动技术、商业、政策和社会认知的发展。

(一)自动驾驶的应用场景及其测试对象的要素选择

  据汽车之家研究院2025年2月发布的《“两新”政策下用户的反古与演进——购车用户趋势洞察(2025)》报告显示,人们对“新能源+智能驾驶”意向偏好已经高达60%,这反映了消费者对“新能源+智能驾驶”的高度认可以及市场对智能驾驶的高度关注。现阶段,自动驾驶在乘用车领域的应用场景主要分为ToB和ToC两类。在ToB端的高级自动驾驶实践方面,主要以自动驾驶用车服务形式,在各个城市试点、示范区域进行运营服务;在ToC端方面,则以辅助驾驶产品的场景化应用为主,一般情况下,以完成高速公路、城市区域点对点以及泊车等驾驶任务为主。

  在目前这种应用场景情况下,对于自动驾驶系统的性能评价,主要是以人类驾驶员的驾驶实践作为参考,因此衍生出了目前学者们基于此所构建的各种接管规则、风险界定以及测试里程等评价性指标。这种评价体系属于以人类智能测评来验证机器智能,以人类驾驶安全标准评价自动驾驶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类似于计算机领域的图灵测试。目前这种实践测试面临的关键问题是难以将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和发展水平进行更有针对性地量化分析,以达到人们对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性能的预期。换言之,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化水平,难以通过考察动态驾驶任务后援用户的接管率或者测试里程来完成科学评价。尤其在以大模型和端到端方案为主的应用实践中,对自动驾驶智能化水平的评价更应建立在保障数据完整性、算法安全性等基础之上。

  实质上,由于自动驾驶算法主要依赖大数据计算,而涉及自动驾驶的大数据不仅包括测试里程和接管率两个维度的数据,而且包括不同人类驾驶员、不限定的测试时间段以及不确定的运行空间等多重数据,因而需要从时间场域、空间场域以及人类群体三方面去展开。当参与测试的人类群体在所有时间段、任何空间场景都难以准确分辨人与自动驾驶系统之时,才能理解为机器智能达到或者超过人类智能的等价性评价。这种评价要素的变更对于归责要素的选择以及各主体注意义务的选定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自动驾驶技术和业态发展的过程性

  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运行效率是考察自动驾驶业态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也是这一新质生产力生命力的核心元素。在一般逻辑上,通过提高社会运行效率提升社会影响力,进而促进自动驾驶业态的发展,符合新技术领域业态的生成规律。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如技术要素的完善,就需要一个完整的研发、试错、修正和应用的实践过程。而技术发展的成熟实质上也构成了社会运行效率提高的基础条件。从发展周期来看,以瓦特改良蒸汽机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始于18世纪60年代,结束于19世纪40年代;第二次工业革命始于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完成;第三次工业革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开始,至20世纪70年代结束。从工业革命的历史来看,基于工业革命驱动的、人类社会的运转效率在显著提升,且每一次迭代的完成周期一直在缩短。即便如此,第三次工业革命也不会在短期之内完成。

  自动驾驶对人类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亦遵循此规律。要实现自动驾驶对社会运转效率的实质性提升,需要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和成长周期。因此,随着各试点城市运营的自动驾驶出行服务、自动驾驶示范区从封闭空间逐渐走向开放性道路,以及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汽车的准入,一系列社会性要素的变化都指向同一个目标,即推动自动驾驶商业临界点的到来。正如人工智能业态的发展一样,一旦跨越临界点,AI将迅速成为与人类并驾齐驱的信息处理主体,进而将人类的思维范式与数据计算进行融合与调整。作为人工智能的领域性应用,自动驾驶遵循同样的逻辑,在满足设计运行条件后,要做的将只是启动一个按钮,或发出一个口头指令,即可将人类驾驶思维转移到自动驾驶系统之中。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传统的归责体系必须有适应性的调整。

(三)自动驾驶领域技术中立原则的社会接纳度

  在自动驾驶业态发展的风险应对方面,既需要技术的完善,也需要刑法的保障。AI 时代的技术变革,使得现有法律体系面临着“破窗性挑战”和“创造性破坏”。作为保障法的刑法,应以何种立场应对新兴技术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和冲击,已成为学界关注的前沿问题之一。在新兴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公众对于技术中立原则的接纳程度是一个重要表征,对正在发展中的自动驾驶也是如此。社会公众对自动驾驶新业态的认知态度,反映的是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销售者、设计者等在责任主义层面罪责要素的一种具有司法意义的社会评价。

  技术中立原则,一方面指政府在制定规则时应对各类技术采取非歧视原则,另一方面特指知识产权法领域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的技术可豁免间接侵权责任。“实质性非侵权用途规则”,最初是为版权法领域技术研发者确定法律责任提出来的,其核心理念是,如果一项技术符合“实质性非侵权使用”标准,那么经营者即可以此免除侵权责任。随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应用,关于技术责任的争议延伸至民事侵权乃至刑事犯罪领域。技术中立原则以此成为算法设计者和自动驾驶系统研发者的一项抗辩事由。因而讨论技术中立原则的初衷,实际上是为技术出罪或自动驾驶事故免责提供正当化依据。正确理解和阐释技术中立原则之于技术理性主义的意义,在于考察算法及其计算结果侵权责任的承担空间。以自动驾驶算法为例,法益侵害是算法侵权行为入罪的条件,而技术中立是否可以作为出罪的依据,不应一概而论。在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除了道路交通生态系统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外,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运行也确实还面临着智能系统决策的不协调、网络数据安全等问题,这将导致法益侵害风险的升高。因此,基于对自动驾驶技术的审慎态度,以技术中立为由进行出罪尚难以获得公众的普遍认可。

二、“技术-解释-立法”:自动驾驶业态发展中的刑法治理基本逻辑

科学技术的迭代发展对犯罪现象具有内生性触发功能,并由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刑法现代化以及刑法教义学的演进。作为发生在交通领域的一种新类型科技犯罪,随着自动化等级提升,“驾驶员”的身份逐渐发展为“使用者”,因此导致传统交通领域肇事犯罪的归责基础发生改变。而软件缺陷、算法错误、传感器故障、使用者接管失误、道路环境等因素的交织,使得多个相关主体间的责任分配比传统交通领域犯罪更为复杂。自动驾驶业态发展的刑法治理逻辑,在于通过“技术理性嵌入规范理性”这一范式,探索技术与法律的良性互动,具体体现在以技术助推犯罪预防、以实质解释指引刑法适用以及刑事立法的适当前瞻性。

  (一)技术层面的犯罪预防

  法律的价值往往以对立范畴的形式出现,如秩序与自由、公平与效率等,而刑法的价值对立尤为明显。在技术犯罪领域,寻求技术创新保障与公众安全保护的平衡与统一是刑法价值考察的目标。刑法的实践理性之一即预防犯罪。为最大化消除自动驾驶的安全风险,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程序设计者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在技术上履行风险消除义务与及时性程序修复义务,即要求责任主体基于犯罪控制的立场,恪守自动驾驶安全等级标准,以安全风险排除为基本要求,基于最小风险策略,达至最小风险状态。

  刑法的基本价值是保护法益,因此预防犯罪是其当然目标,而要通过技术实现犯罪预防,还需要深入分析技术应用的正当性问题。在评价自动驾驶技术应用的正当性方面,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如何规避和解决自动驾驶的内生性安全风险,这涉及由权利冲突所遮蔽的新兴技术对传统法学理论的挑战。在自动驾驶领域,以交通数据为基础、以自动驾驶算法为核心、以无人驾驶为实践的AI技术的应用,已经对现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乃至整个交通治理体系带来挑战。犯罪预防既是刑法的理性,也应该成为自动驾驶技术理性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以技术预防犯罪是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等履行风险消除责任的重要任务。

  在履行风险消除义务方面,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需要承担技术自我审查义务,自行审查技术本身的成熟度。技术的成熟有助于增强其在自动驾驶实践应用中的正当性。如成熟的自动驾驶技术可以提升车辆本身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增强公众对自动驾驶技术的信赖与接受度。而技术应用的正当性会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创新发展。随着自动驾驶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公众接受程度的逐步提高,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商业机会也会激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与产业的发展之中,从而推动自动驾驶的创新和进步。基于博弈实践的风险收益考量,必然要求汽车生产者承担更多与之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动驾驶技术的成熟度与应用正当性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彼此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关系。

  为消除风险、预防犯罪,还需要对自动驾驶的瑕疵程序及时修复。程序修复应以技术应用为主,由技术人员特别是研发者,基于技术规范对其所设计的自动驾驶系统(包括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予以自主性风险排除。自动驾驶相关犯罪的预防与技术人员的技术修复义务之间存在紧密关系。在预防必要性方面,由于技术发展的阶段性及其固有风险的存在,需要从外在制度体系上强化自动驾驶风险的防控。作为一项前沿性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应用,自动驾驶系统因复杂性和不可预知性,使得其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风险,包括感知错误、系统故障、黑客攻击、计算偏差等,以上风险皆可能导致自动驾驶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因此,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等需要承担因程序错误或技术失误(刑法意义上的过失)产生的法律责任。瑕疵程序及时修复在具体内容上涉及以下两方面。一是故障排除与系统更新。当自动驾驶系统出现技术性故障时,相关责任主体应及时采取技术措施予以修复,排除故障,确保自动驾驶系统恢复正常。同时,随着技术进步和涉自动驾驶法律法规的更新,自动驾驶系统需要及时更新系统软件,以提高车辆安全性和自动驾驶系统可靠性。二是紧急状态下的应对措施。紧急状况下,当动态驾驶任务后援用户难以第一时间给予援助时,应通过先前技术储备,使自动驾驶系统具备自行触发的紧急状态应对措施能力,如紧急制动、避障等,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二)构成要件的实质解释

  犯罪构成的意义在于使犯罪定型化,评价行为构成犯罪必须符合特定的犯罪构成。目前,自动驾驶业态虽然还处于形成阶段,但技术开发应用的进程已远超立法和司法实践。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迭代发展,相关立法尤其是作为保障法的刑法,很可能落后于时代发展,基于此,在自动驾驶领域的法律规制方面,刑法实质解释的必要性和实践价值就更为凸显了。

  弥补立法滞后的首选方案即推动和完善涉自动驾驶犯罪的适用解释,通过解释论实现对现行刑法相关规定的合理适用,以应对自动驾驶风险规制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解释方法论上,应遵循实质解释原理,进行客观评价。“刑法解释应当遵循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技术导向性三个原则”,具体到自动驾驶领域,入罪解释的合法性要求对自动驾驶风险行为的入罪解释须符合刑法的规定,出罪的合理性要求对自动驾驶风险行为的出罪解释须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内涵,技术导向性则主要指向自动驾驶行为违法性与责任判断解释结论的差异性,应结合刑法的规范性和自动驾驶技术原理,探寻自动驾驶风险行为入罪合法性与出罪合理性之间的协调统一。

  刑法的实质解释既可以将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有可罚性的行为排除,又可以挑选值得处罚的法益侵害行为,这对于新技术的发展具有保障功能,同时又能及时回应严重的注意义务违反行为。不得不承认,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使刑法适用面临着规范真空与事实错位的双重困境。交通肇事罪等交通领域的传统犯罪的构成要件以自然人的驾驶行为为预设,而自动驾驶的发展使得其规范内涵发生了根本改变。传统意义上的驾驶员等同于控制车辆的自然人,而在L4及以上等级的自动驾驶中,驾驶位人员实际上约等于乘客或者后援用户,其注意义务、行为方式与传统意义上的驾驶员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形下,若固守形式解释,要么会导致无法可依,要么会导致不当归罪。因此实质解释才能在法益保护与技术创新之间达成平衡。

  在自动驾驶业态发展的刑事治理中,应以法益保护为目的实质解释犯罪的构成要件。比如如欲适用交通肇事罪进行规制,则该罪中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应局限于形式上的交通法规违反,而应实质判断“是否制造了公共交通安全风险”。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缺陷、算法错误等,虽未直接违反交通法规,但若实质危及公共安全,仍可以认定为符合客观要件。再如对于“重大事故”的认定,也需实质判断事故与自动驾驶技术介入的关联性。这种罪名适用是否是最优选择,后文将进一步探究。实质解释强调将字面上符合构成要件而实质上不具有可罚性的行为排除于构成要件之外。在自动驾驶领域,这意味着技术上容许风险的排除,即对于自动驾驶技术本身伴随的风险,若研发者已经遵循行业标准,尽到了审慎义务,则该风险应属于被容许的风险,不应认定为犯罪。若事故由当前科技水平无法预见的算法缺陷导致,则应发挥科技限制的出罪功能,否定犯罪的成立。此外,在系统无已知缺陷的情况下,使用者对系统的合理信赖可作为免责事由。

  在司法实践中,“对算法的刑法规制可从算法安全法益的立法保护、实质解释以及算法犯罪的认定三个维度予以展开”,以合理解释应对自动驾驶技术的复杂性,指向的是对具有司法意义的自动驾驶算法的技术理性评价。“算法正义包含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内涵”,算法规则与法规范一样,二者在治理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具有传统司法正义的形式理性特征,属于算法的形式理性;算法设计则属于算法正义的实质理性,应将其归于实践理性范畴。算法设计行为可以成为刑法的评价对象。具体而言,即应对算法决策过程进行技术解释,并将其转化为法律上可归责的行为;对事故数据进行实质分析,区分技术缺陷和正常使用风险;对注意义务进行动态解释,并随技术等级调整义务内容。

(三)法益保护的立法回应

  虽然通过技术的改进以及实质解释的适用,可以适当解决自动驾驶领域的刑事治理问题,但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及时科学地完善立法依然是自动驾驶风险治理的合理路径,且鉴于技术发展的迅速,涉自动驾驶刑事立法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法益是刑法适用的基础,“算法的法益构造以算法安全、算法公正为核心,具有双重法益形态”。在自动驾驶领域,交通安全、社会秩序以及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等,都可以构成刑法保护的法益内容。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面对自动驾驶这一新型风险,传统刑事责任体系面临诸多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参与自动驾驶交通主体的多元性,自动驾驶涉及汽车生产者、销售者、车辆控制者、乘客、行人以及第三方数据提供者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的界定将成为难题;二是犯罪成立标准和归责依据模糊,自动驾驶汽车的决策系统复杂,且难以准确预判,如何认定决策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是认定自动驾驶风险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三是立法滞后,现行刑法体系对自动驾驶可能涉及的犯罪缺乏针对性规定,需进一步明确涉自动驾驶相关犯罪的归责依据。

  在刑事立法与刑法解释的互动关系中,刑事立法构成刑法解释的规范依据和解释基础。作为规制犯罪风险、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部门法,刑法须适应伴随科技进步而来的犯罪形态的变迁。在交通领域,自动驾驶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交通出行方式,而且对以交通肇事罪为主要犯罪形态的传统交通犯罪刑法规制体系带来冲击。自动驾驶时代,作为行为规范之一的刑法需要做好应对性预案。在我国,制定和完善适应自动驾驶业态发展的刑事法律体系,既符合刑法适应科技进步与保障自动驾驶技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刑法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基于此,不同于传统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刑法在控制自动驾驶风险的过程中,如何合理分配刑事责任,是立法亟须回应的现实问题。由于自动驾驶业态涉及主体的多元性,各方主体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为确保责任分配的公正、合理,需要以立法的方式明确归责原则、依据以及各方主体的责任范围。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更须加强刑事立法的灵活性,积极探索理论创新,提升立法技术。以单位是否可以承担过失责任这一问题为例,在犯罪主体方面,自动驾驶系统的开发和设计主要由自然人团队联合完成。一般情况下,单个系统或软件在经过严谨的测试之后,运用于自动驾驶系统中不会出问题,但多个系统或多功能系统结合在一起,就可能产生研发者或设计者预料之外的驾驶风险。此时若归责于某个具体设计者个人,一是认定成本较高,二是该系统研发和应用本是单位集体意志的结果,由设计者个人承担全责显然不妥。除驾驶人员(汽车使用者)外,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销售者亦属于自动驾驶肇事犯罪的主体之一,且通常以单位主体的形式存在和运行。在主观方面,作为一项计算程序,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由技术人员合作完成,当其基于一定目标和动机编写一套自动驾驶算法程序时,一般能够预见其设计、生成行为的法律后果。基于自由意志进行的选择,需要为其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的双罚制,一般场景下可以满足单位主体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但在涉自动驾驶肇事犯罪中,即便通过实质解释,亦难以全面覆盖自动驾驶汽车企业刑事责任的类型。在过失的认定方面,过失犯的成立是以注意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认为,注意义务的内容是结果预见义务与结果避免义务的统一。与旧过失论者不同,新过失论者更加注重法益侵害结果避免的义务价值判断,认为客观的结果避免义务才是过失犯的责任基础。对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销售者而言,其过失行为刑法评价的核心,主要体现为对法益侵害结果避免义务违反的价值判断,由此判断其是否履行了具有犯罪论意义上的注意义务。过失既是责任要素,也是违法要素。过失的责任基础不仅表现为内心不注意的心理,而且是没有恪守危害结果避免义务。在自动驾驶场景中,可以是否遵守这一客观结果避免义务,探索和构建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销售者过失犯罪的责任体系。因此,立法应明确相关企业刑事责任的规范基础,确立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销售者责任主体的地位,且由单位承担相应过失责任符合罪责自负原理。

三、入罪合法:以一般过失犯罪实现自动驾驶业态发展的刑事治理

“许多预防风险的犯罪都涉及刑事制裁的合法性问题”,追责范围过宽会显著抑制科技创新,追责范围过窄,又会侵害公众安全,从长远来看也会对科技创新造成损害。作为高科技领域犯罪治理的典型代表,对自动驾驶领域过失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质化认定,应在技术理性与注意义务之间建立映射规则,基于实质犯罪论立场,合理确定罪名的选取,具体论证如下。

(一)算法因果及其非直观性考察

  作为技术的算法看似可以满足技术主义者的一切利益诉求,但在规则主义者眼中,只有符合实质正义才能实现算法发展的可持续性,即技术与法律均不可缺位或权重失衡。“在算法犯罪场景下,算法的实践理性主要围绕算法法益及其规范解释展开”。与传统汽车不同,自动驾驶汽车的核心技术是实现自动驾驶功能特征的人工智能算法,自动驾驶算法安全不仅是自动驾驶安全的核心内容,而且是自动驾驶产业化的最大掣肘。自动驾驶过失犯罪场景中,以算法因果的非直观性考察自动驾驶算法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离不开对作为技术的算法本身的可归责性解释,这是解释自动驾驶过失犯罪因果关系的切入点。

  算法的非直观性主要表现为“算法黑箱”问题,指不能为人们理解和预测的算法自动化决策的过程。不过,算法的非直观性与人们认识论层面的不可知性是不同的。算法的不可知性在一定程度上会排除算法的可解释性和可验证性,这种不可知性的存在,源于算法系统运行机理难以为一般人所知。在权利论上,算法知情权体现的是一种弱化版本的算法解释权。一般情形下,人们对算法程序不理解主要是因为算法计算的非直观性,而这种基于客观数据的非直观性,通过技术评价和解释后实则依然可以为人们所理解,因此算法的非直观性属于算法理性的范畴,在这个意义上,又具有了可解释性和可验证性。只要将这种计算和结构化程序进行通俗化解释,即可达到为人们理解的程度。因此,利用算法因果关系的非直观性,仍然可解释算法行为的可归责与否。

  危险现实化说认为,具有刑法评价意义的实行行为是含有引起结果发生的具体危险性的行为。在自动驾驶过失犯罪场景下,对这一新型犯罪行为的规范应对,主要围绕算法法益的解释及其实害认定展开。事实上,人们在设计自动驾驶算法过程中,一直试图通过“创造概念+算法实现”的方式来展现技术万能主义和作为技术增量的算法的实践价值。然而,这种技术万能主义本身就具有双面性,其既能为人类带来便利,亦会创设风险。自动驾驶过失犯罪的特殊性在于其技术性特征,无论是在犯罪认定方面还是在出罪方面,都离不开对算法技术的法理解释,即通过对技术的规范性判断完成自动驾驶风险行为的违法性判断,从“技术→社会→法律”的判断逻辑中,实现对自动驾驶相关犯罪的刑事治理。而在方法论上,应遵循自动驾驶犯罪保护法益与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基本要求,完成自动驾驶算法因果及其刑事可罚性的实质解释。

(二)场景化归因及其结果性评价

  与生产、测试阶段不同,当自动驾驶汽车进入实际应用阶段之后,对于自动驾驶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刑事归责,应该根据自动驾驶汽车的自动化分级进行分类规制,探讨汽车生产者和辅助驾驶人等主体的过失责任。在分配风险与赋予注意义务时,需综合考虑汽车生产者、使用者的利益权衡以及对汽车的现实支配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算法黑箱不应成为忽视预见可能性要素或降低归责标准的正当化事由。在过失行为不法评价上,注意能力通常仅构成不法评价的前提条件,只能明确注意义务是否失效,但不能确定注意义务的有无。在归责上,虽然作为算法提供者的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等理应为其算法决策失误承担相应责任,但只有造成严重法益侵害后果的,才需承担过失犯罪刑事责任,即在可罚性层面,涉自动驾驶过失犯罪的可罚性分析应围绕法益实害化结果展开,且危害程度应达实质可罚的程度。

  对于L2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来说,由于自动驾驶系统只具有辅助功能,因此其与一般的交通肇事并无本质区别。对于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驾驶位人员的归责问题,在驾驶位人员有效接管车辆后也与普通汽车驾驶员没有区别,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且应负刑事责任的,可按交通肇事罪追责。具体来说,驾驶位人员有效接管后,责任主体会发生转移,一旦系统发出请求且驾驶位人员成功接管,驾驶责任就从系统切换回了驾驶人。对于L3级自动驾驶,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车企承担责任,而驾驶位人员接管后责任发生转换,若应接管且有能力接管而未及时接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L4系统而言,在特定区域内系统负全责,但如果系统发出接管请求,驾驶位人员选择接管后,则控制权与责任也会发生一定的移转。因此驾驶位人员是否有效接管车辆对于责任形态的确定存在实质性差异,而争点主要聚焦在接管车辆之前的注意义务分配方面。

  根据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规定的驾驶自动化等级与划分要素,L3级自动驾驶汽车属于有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强调自动驾驶的条件性、场景化要求,即在执行自动驾驶最小风险策略下,当自动驾驶系统无法继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时,应采取使车辆达到最小风险状态的措施,这种最小风险状态应处于人类可接受的事故风险范围之内。而要做到这一点,一是须确保车辆处于其设计运行范围之内,即自动驾驶系统设计时确定的适用于其功能运行的一切外部条件性要素,典型的外部条件要素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状况、天气、信号强度以及光照等;二是在运行条件上,车辆处于设计运行正常范围,能够满足车辆、辅助驾驶人状态要素及其他必要条件。只有基于以上两点,才能合理分析L3级自动驾驶汽车驾驶位人员是否应履行注意义务,即警觉接管义务。当然,在确认其应承担该义务的前提下,还应以造成实害结果作为可罚性标准,即行为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该注意义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法益侵害后果的,才令其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现阶段,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核心法律法规尚未对自动驾驶行为给出相对明确的规定,并未明确自动驾驶汽车驾驶位人员的规范义务。基于此,学界关于自动驾驶场景下驾驶位人员的警觉接管义务的论述不同于传统交通事故中交通肇事罪的注意义务。笔者认为,对L4级自动驾驶汽车驾驶位人员而言,基于该级别自动驾驶系统尤其算法的技术相对成熟,已属于高度自动驾驶,除设计运行范围外,无论是车辆的纵向或横向运动控制、目标和事件的探测与响应,还是动态驾驶任务后援的执行,皆由自动驾驶系统完成,驾驶位人员的角色接近于乘客,如无其他特殊情景,无需承担注意义务。鉴于推动技术创新目标以及基于技术信赖原则,对其未主动接管汽车的行为,一般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为宜。

(三)过失行为归责的罪名适用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者等主体,应重点关注对其注意义务违反行为的价值评价,将其中重要的注意义务违反行为提升为刑法非难的对象,这符合过失犯罪的一般归责逻辑。因此,注意义务的选择是自动驾驶过失犯罪认定的核心议题。注意义务通常指向法规范期待行为人应该具有的谨慎态度。刑法不仅要求公民在具备遵守能力的情况下避免违反规范,而且要求公民保持遵守规范所必要的能力。对于注意义务的设定,除关注刑法关于过失犯的一般性规定外,鉴于自动驾驶的产业化发展现状,还须注意到关于产品责任方面的相关规定。注意义务规范保护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立法者意欲调整的注意义务与法益实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联。自动驾驶业态发展中的风险控制问题,亦属于特定注意义务领域化适用的问题。对于涉自动驾驶的过失犯罪行为,应在主体特定化基础上,根据不同等级自动驾驶技术以及事故原因,确定刑事责任类型。

  有学者认为应赋予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全过程性注意义务及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包括自动驾驶汽车生产阶段的产品安全责任和应用阶段的安全管理责任,如在生产阶段,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应秉持公共安全优先的准则设计自动驾驶算法;而在应用阶段,生产者须对汽车应用安全进行实时监控、封闭管理和及时维护。对拒不履行相关安全管理义务且导致严重后果的,需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新科技犯罪类型更为迫切的犯罪预防需求,该观点具有参考意义,不过在罪名如何适用上,还需结合刑法已有的罪名体系进行更为具体的解释,这是当前自动驾驶业态发展刑事治理的首要问题。罪名的适用以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为基础,“犯罪构成将犯罪定型化,构成犯罪必须符合特定的犯罪构成”。作为交通领域的典型罪名,以交通肇事罪规制自动驾驶犯罪形式上看是合理的,但是实质上则不够准确。将自动驾驶犯罪混同于传统交通犯罪,未能认识到传统交通犯罪与自动驾驶肇事犯罪这一新型犯罪的根本区别。一般情况下,认定交通肇事罪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前提条件,在法益上直接危及公共交通安全。实际上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只有生产制造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为、销售者只有销售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为,二者并无驾驶车辆行为,因此均不具备《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前置性规范规定的违法要件。而辅助驾驶人员在接管车辆运行之前,自动驾驶汽车处于自主驾驶状态,辅助驾驶人未控制汽车,不应承担预防交通事故的义务,与事故本身也不存在直接因果联系。因此,以交通肇事罪应对涉自动驾驶肇事行为在构成要件上存在难以解释的差异。而以过失责任归责的基础,均应以刑法条文的明确规定为基础。

  “实质的法益概念具有两项机能:一是可以作为废除旧罪的根据;二是成为增设新罪的依据”。社会的智能化变革必然推动刑法罪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但现阶段,在刑法修改之前,笔者认为,针对自动驾驶领域的过失犯罪行为,适用交通领域的特殊过失犯罪进行规制不够准确,相对妥当的解决方案还是适用一般的过失犯罪罪名,即将自动驾驶客观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一般过失犯罪罪名予以规制。我国《刑法》第233条、第235条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罪状规定中,表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皆强调“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种表述方式可以表明该两个罪名属于过失犯罪致人身伤害的兜底性规定,可以作为兜底罪名适用。与此类似,在自动驾驶侵害公共安全、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场合,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也是这种逻辑的体现,即特殊罪名缺位的时候,宜适用一般罪名进行规制。如果说行为是主观意识的外化,那么算法侵权行为则是算法规则及其计算结果的外在表现。以一般过失犯罪追究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等主体的刑事责任的依据,在于刑法对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主体的严重侵权致害行为必须进行否定性评价。

四、出罪合理:基于实质可罚性理论的出罪体系构建

自动驾驶业态发展的刑事治理,是从入罪到出罪的体系化、制度化的系统性过程,在入罪准确的基础上,构建合理的出罪体系更为考验理论的自洽。自动驾驶安全风险属于具体危险,据此阐释自动驾驶风险行为的入罪条件,应以风险向危险转化的现实性、紧迫性为依据。刑罚的适用目的是降低重大风险,除非行为人无视重大风险,否则不应轻易评价其为轻率或疏忽。在法益侵害层面,应以法益侵害的现实化、结果化为入罪标准。在主观有责性判断上,反映了行为人对注意义务的违反,属于过失犯罪的范畴。认定注意义务违反的意义在于确证行为不法属性,实现其限制处罚范围的功能。为理性协调技术发展与风险承担之间的紧张关系,应先行通过民事、行政等前置法责任及相关前置性程序合理分配风险,刑法适用应恪守其内在谦抑精神。因此,可对注意义务违反进行动态解释以弥合技术迭代与刑法安定性之间的张力,在风险预防与技术发展之间确立刑法介入的平衡阈值,为技术创新留出必要容错空间。

(一)前置程序出罪

  刑法参与自动驾驶风险治理的过程,是体现刑法谦抑理念与实践相统一的过程。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在审视自动驾驶行为刑事可罚性之前,须先行考察前置性行政程序的完成度。通过构建“行政前置程序→前置法→刑法”的渐进式治理模式,回应人工智能时代自动驾驶的安全风险及其刑事可罚性问题。由此,行政前置程序的设置与完成度应成为涉自动驾驶行为刑事可罚性的前置构成要件。在自动驾驶场景中,以技术合规进行抗辩的基础,应在于涉案自动驾驶车辆是否符合《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的规定及其安全标准,以此构建阻却刑事违法判断的前置程序机制。对此可借鉴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的技术事故调查机制,将行政程序认定作为刑事立案的前置条件,防止刑法过早介入事故性纠纷。基于行政前置程序出罪既体现了自动驾驶事故违法调查机制的基本逻辑和现实要求,也反映了这一新型犯罪治理过程中对罪刑法定基本原则和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的坚守。

  作为新型工业产品,自动驾驶汽车存在内在的技术性安全风险。在考虑将这一新型风险纳入刑法规制时,须遵循前置法优先原则,首先考虑涉事车辆相关主体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车辆故障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需要追究生产者产品责任时,须证明涉事车辆本身的产品缺陷,即符合该法第46条规定的“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现阶段,我国尚未颁布实际运行阶段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标准,因此论证出罪合理性的关键在于判断自动驾驶汽车系统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不合理危险”属于抽象范畴,难以以一个具体、明确划定的标准予以衡量和评价。关于工业产品不合理危险的认定,《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了三种违法阻却事由,其中“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规定可适用于自动驾驶汽车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的判断。目前,使用自动驾驶车辆仍属于一种高风险行为,生产者生产自动驾驶汽车时,须在技术能力范围内防止输出不合理的风险,并在后续服务过程中,对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性能进行实时监督和软件更新,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制动运行车辆,避免造成法益实害结果。但如果以目前的技术水平确实难以发现缺陷存在,则可以主张出罪抗辩,即对于技术性不可回避的风险,应否定过失责任的存在。

(二)因果联系中断出罪

  传统刑法理论中,介入因素造成因果关系中断的主要内容,常见情况包括第三方行为或不可预见的自然事件等,其都可能构成因果关系中断的合法事由,进而为行为出罪创设可能。作为一种新型风险,在自动驾驶场景中,构成因果关系中断事由的介入因素具有显著的技术特征,如数据错误、算法失误等。需要分析介入因素的独立性和异常概率,以此分析汽车生产者等主体的刑事归责链条是否完整。算法风险的重大性和易扩散性等虽为刑法介入提供了正当性,但自动驾驶业态的发展对传统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带来了冲击,技术性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断更为复杂隐蔽,与人类行为、意外事件等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不仅导致自动驾驶过失犯罪个案中因果关系更难以认定,而且导致归责的因果关系断裂。这种因果关系的断裂与技术规范和法律规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相关。因果链条的不完整性为自动驾驶行为规范评价提供了符合归责逻辑的出罪事由。

  首先,算法技术的黑箱化削弱了刑事归责的基础。在认识论上,算法认知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在犯罪评价中行为人的有责性认定退居算法之后。如当自动驾驶汽车智能系统误将参与到运行场景中的白色车辆误判为天空时,算法设计者需通过反向工程调动海量数据参数才能实现准确定位,这与传统理论中有责性评价的可预见性标准形成冲突。此外,由数据污染引发的蝴蝶效应以及自动驾驶系统进化导致的责任漂移,使得在数据训练和学习系统更新模型参数过程中的微小偏差,会通过类神经网络指数级放大,最终导致交通事故。动态性的数据更新,有时会难以满足“行为与结果同一性”要求。这种基于算法技术的非线性因果联系超出了刑法相当性因果判断的认知范畴。

  其次,行为主体的多元性易导致责任链条断裂,决策的耦合结构使得行为主体难以准确界定。刑法现代化不仅要求坚守自由主义刑法时代的秩序,而且需以风险刑法、预防刑法和安全刑法等理论回应法益多元化、处罚前置化的现实,根据比例原则和基本权利保护的要求,为刑罚适用划定实质合理性边界。由此,行为的刑事可罚性判断尤为重要。基于实害结果的因果判断,关联的是责任主体特定性,即指向实施特定过失行为的主体。而自动驾驶场景中,自动驾驶系统主要由感知硬件(激光雷达)、决策软件(场景计算)以及执行系统(线控转向)构成,每个子系统可能由不同生产者或供应商提供。当自动驾驶车辆因紧急制动故障肇事后,过失判断更为抽象化,硬件供应商、算法提供者和车辆生产者等多元主体的责任认定及分配的现实困境,易导致因果链条断裂。

  最后,技术规范和刑法理论的滞后性矛盾也会导致因果关系模糊。比如,客观归责理论要求只要行为人制造了法所不容许的风险并实现该风险即可归责,而自动驾驶的容错性设计要求将自动驾驶安全风险控制在统计学的安全范畴之内即可,且汽车生产者对自动驾驶系统的更新升级与缺陷修复行为,亦可被评价为风险降低行为,进而阻断其对原始缺陷的可归责性。这种技术标准与刑法理论之间的矛盾,会使归责判断陷入逻辑困境。“只有行为人制造了危害风险,且行为人对其造成最终危害具有某种程度的可归责性,才能产生刑事责任”。从传统刑法理论来看,具有犯罪评价意义的自动驾驶过失行为的构成要件该当性,以能够证明该行为刑事违法性为价值遵循,在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时,方可排除该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与可罚性,如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形下,应减轻乃至排除汽车生产者的可归责性。自动驾驶场景中,因果联系的模糊反映了“技术利维坦”时代犯罪治理的难题。当人类将动态化运行决策权,让渡给具有自主学习能力、自主决策认知和执行体系的自动驾驶系统时,建立在笛卡尔主义主客二分法基础上的传统刑事归责体系已然难以完整维系。

(三)紧急避险出罪

  实质刑法观摒弃了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形式化判断,从实质违法性、法益侵害性及责任非难可能性等维度展开价值判断。紧急避险是涉自动驾驶犯罪出罪体系构建的重要一环,紧急情况下自动驾驶系统的功能反映的是由算法设计者预先设定的特殊程序,所体现的也是算法设计者行为的可归责性。自动驾驶的紧急避险并非追求完美的伦理选择,而是要通过设定安全底线(如强制减速)、明确法律框架(如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提升技术能力(如增强避险算法)等,在无法避免的事故中尽可能降低伤害。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以实质犯罪论解释涉自动驾驶避险行为出罪的合理性,需要分析的是责任主义下自动驾驶算法设计者的过失问题。通过对算法设计者避险责任的分析,化解涉自动驾驶紧急避险难题,仍须围绕算法设计行为的刑事可罚性展开。可罚性理论作为实质犯罪论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其核心功能并不在于排除可以忽略不计的轻微不法,而在于强调行为尽管在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且具有一定可罚性,但能够通过该理论予以出罪。在技术上,相对于“单车智能”模式而言,“车路云一体化”模式能更好地应对涉及生命冲突的复杂交通场景,并可以进行全局性优化。以自动驾驶车辆全面融入“车路云一体化”技术框架为基础,可构建多模态、多场景的紧急情况处理机制。由此,基于实质犯罪论的立场,对于涉自动驾驶紧急避险行为出罪的合理性分析,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其一,通过法益衡量的实质化展开阐释避险行为出罪的可能性。针对自动驾驶过失犯罪这一技术特性显著的新型犯罪形态,仅从形式上强调恪守罪刑法定原则是不充分的。对技术型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需要从实质上判断技术应用行为是否导致了值得处罚的法益实害化结果。违法性与有责性的判断,也必须以法益侵害或威胁的现实化为中心进行评价。因此,这种以法益侵害为核心的实质违法判断,要求通过动态的法益比较,突破形式要件进行实质价值衡量。自动驾驶场景下,紧急避险行为面临的往往是复数法益的即时性价值衡量和取舍。若自动驾驶系统选择撞击马路中心的隔离带,而非行人或其他交通参与者,这一选择实质上是将财产法益与生命法益进行价值权衡的结果,因而可以构成违法阻却事由,不具有刑事可罚性。通过紧急避险理论对自动驾驶行为可罚性进行分析,该行为形式上虽然可能符合构成要件,但算法设计者可以基于更高位阶或优越利益进行理性选择,因而可以阻却犯罪成立。对于“电车难题”的场景化选择问题,可通过风险分配的社会化视角予以处理。自动驾驶系统预设的避险算法的实质是将社会风险分配机制代码化。当系统优先保护行人而非车内乘客时,可选择撞击路旁树木的方式,其行为实质是将社会对科技伦理的期待(即“弱者路权优先”)转化为AI算法逻辑,这种预设符合刑法保护优越法益的价值立场。实质犯罪论客观上允许跨越类型进行法益比较和价值权衡,其结论是“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且这种价值权衡不需要严格量化即可依据常识、常理建构阻却行为违法性的基础。

  其二,以避险必要性的算法设计分析避险行为出罪的价值性。传统刑法理论中,紧急避险往往基于即时的“不得已而为之”,实质犯罪论则更强调行为理性的即时性和场景化,而非事后理性分析或事前预判。不过,在自动驾驶场景中对这种算法决策理性的即时性建构存在一定困难。传统驾驶场景中人类驾驶员在短时间内也难以给出理性的法益权衡,而自动驾驶系统在紧急情况下的响应时间更加短暂,须以毫秒级响应时间给出理性选择。这种近乎“完美理性”的要求,实质是要求算法技术承担超出人类能力的注意义务。因此,自动驾驶中的紧急避险实质上是由预先设计的避险算法所决定的,而避险算法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或一般法理是判断自动驾驶避险必要性的主要因素。在法益保护冲突的场景下如何进行理性选择,德国在2017年通过的世界上首个涉自动驾驶伦理规范《自动驾驶伦理准则》第9条中明确指出,在不可避免的交通事故中,任何基于人群特征(包括年龄、性别、生理以及精神状况等)的评判标准应当被禁止,不得以牺牲局外人为代价保全自身。作为技术主导者,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包括算法设计者),须恪守驾驶安全最大化的底线思维,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以符合技术理性的规范化要求。在紧急情况下,避险行为的理性选择往往出于算法设计者对安全底线思维的坚持。以避险必要性的场景化解释避险行为出罪的正当性,探索的是对生命权这一法益的平等保护。

  其三,以责任主体的去中心化论证避险行为出罪的应然性。过失犯罪中注意义务的推导根据不是利益衡量,而是基于对风险的管辖能力。实践场景中,对于自动驾驶过失犯罪这一新型犯罪,须回应算法黑箱衍生的风险责任在不同主体间的分配难题,以避免归责逻辑空洞化。在对自动驾驶过失犯罪主体类型化界定之后,责任主体分配主要指向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包括算法设计者)、销售者以及车辆实际控制者。因此,基于实质犯罪论立场,以责任主体的去中心化论证避险行为出罪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排除汽车使用者责任和限制汽车生产者责任层面。对于自动驾驶使用者,一般情况下,其在L3级以上自动驾驶中的身份只是系统监督者,不具有即时干预自动驾驶系统毫秒级决策的能力。要求其对基于技术算法选择的结果担责,无异于迫使乘客对处于自动驾驶模式中飞机的紧急迫降行为承担责任,有悖于责任主义原则。而对于汽车生产者而言,若能证明其设计的避险算法符合以下条件,则应限制其过失责任:一是基于最小整体伤亡原则,生产制造的自动驾驶汽车已通过最高风险仿真测试,且测试结论是可接受的;二是已明确披露和告知已知性风险,如已在车主手册明确自动驾驶系统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启动自动驾驶的禁止性条件。此时,汽车生产者的生产和交付行为即具备社会相当性,其风险实际上属于技术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剩余风险,对于该风险的承诺和接受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汽车生产者的过错程度及其可归责性。

五、结语

自动驾驶的业态发展与风险控制,本质上是一场技术理性与规范理性的对话。基于实质刑法观的展开,既不是对技术风险的放任,也不是对技术创新的压制,而是要在二者之间确立刑法介入的合理限度。这一治理逻辑的核心在于,通过注意义务的实质化重构、归责体系的精细化和出罪体系的阶梯化构建,在保障公共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基于技术进步与公共利益保护相平衡的考量,为技术创新留出必要的容错空间。犯罪是客观不法要件与主观有责要件的统一,针对自动驾驶的刑事治理这一时代命题,本文尝试构建一套涉自动驾驶业态发展的刑事理论体系。新的技术和业态发展需要刑法作为保障,在此过程中,传统的法教义学理论不断被修正,法益保护需求与技术创新自由之间需要动态平衡。在可预见的未来,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即将成为自动驾驶常态,以一般过失犯罪追究生产者、销售者责任,以出罪体系构建保障新技术的稳健发展,条件成熟时交通领域特殊过失犯罪的增设,标志着归责范式从“人类行为规制”向“技术系统治理”的转变。这一归责范式的转换,可以为涉自动驾驶过失犯罪司法实践提供技术裁判规则,也重新定义了数智时代刑法的功能边界,即既是创新性风险的规制者,也是技术伦理的守护者。

来源:《政治与法律》2026年第8期“实务研究”栏目

作者:赵龙,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THE END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 

 尚权刑辩 

尚权 · 北京总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B座1703室

电话:010-58256011

值班13011012097

邮编:100029

尚权 · 合肥分所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座2006室电话:0551-68998220

值班:17318530757

邮编:230000

尚权 · 西宁分所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B座12层

电话:0971-6115557

邮编:810001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基本 文件 流程 错误 SQL 调试
  1. 请求信息 : 2026-08-26 01:50:49 HTTP/2.0 GET : https://e.mffb.com.cn/a/546924.html
  2. 运行时间 : 0.227117s [ 吞吐率:4.40req/s ] 内存消耗:4,485.41kb 文件加载:140
  3. 缓存信息 : 0 reads,0 writes
  4. 会话信息 : SESSION_ID=706e0f50260d20c39efa029995410286
  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public/index.php ( 0.79 KB )
  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autoload.php ( 0.17 KB )
  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composer/autoload_real.php ( 2.49 KB )
  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composer/platform_check.php ( 0.90 KB )
  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composer/ClassLoader.php ( 14.03 KB )
  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composer/autoload_static.php ( 4.90 KB )
  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helper/src/helper.php ( 8.34 KB )
  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validate/src/helper.php ( 2.19 KB )
  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helper.php ( 1.47 KB )
  1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tubs/load_stubs.php ( 0.16 KB )
  1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Exception.php ( 1.69 KB )
  1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container/src/Facade.php ( 2.71 KB )
  1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symfony/deprecation-contracts/function.php ( 0.99 KB )
  1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symfony/polyfill-mbstring/bootstrap.php ( 8.26 KB )
  1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symfony/polyfill-mbstring/bootstrap80.php ( 9.78 KB )
  1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symfony/var-dumper/Resources/functions/dump.php ( 1.49 KB )
  1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dumper/src/helper.php ( 0.18 KB )
  1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symfony/var-dumper/VarDumper.php ( 4.30 KB )
  1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App.php ( 15.30 KB )
  2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container/src/Container.php ( 15.76 KB )
  2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psr/container/src/ContainerInterface.php ( 1.02 KB )
  2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app/provider.php ( 0.19 KB )
  2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Http.php ( 6.04 KB )
  2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helper/src/helper/Str.php ( 7.29 KB )
  2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Env.php ( 4.68 KB )
  2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app/common.php ( 0.03 KB )
  2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helper.php ( 18.78 KB )
  2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Config.php ( 5.54 KB )
  2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app.php ( 0.95 KB )
  3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cache.php ( 0.78 KB )
  3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console.php ( 0.23 KB )
  3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cookie.php ( 0.56 KB )
  3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database.php ( 2.48 KB )
  3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facade/Env.php ( 1.67 KB )
  3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filesystem.php ( 0.61 KB )
  3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lang.php ( 0.91 KB )
  3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log.php ( 1.35 KB )
  3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middleware.php ( 0.19 KB )
  3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route.php ( 1.89 KB )
  4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session.php ( 0.57 KB )
  4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trace.php ( 0.34 KB )
  4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config/view.php ( 0.82 KB )
  4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app/event.php ( 0.25 KB )
  4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Event.php ( 7.67 KB )
  4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app/service.php ( 0.13 KB )
  4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app/AppService.php ( 0.26 KB )
  4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Service.php ( 1.64 KB )
  4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Lang.php ( 7.35 KB )
  4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lang/zh-cn.php ( 13.70 KB )
  5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initializer/Error.php ( 3.31 KB )
  5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initializer/RegisterService.php ( 1.33 KB )
  5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services.php ( 0.14 KB )
  5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service/PaginatorService.php ( 1.52 KB )
  5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service/ValidateService.php ( 0.99 KB )
  5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service/ModelService.php ( 2.04 KB )
  5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trace/src/Service.php ( 0.77 KB )
  5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Middleware.php ( 6.72 KB )
  5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initializer/BootService.php ( 0.77 KB )
  5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Paginator.php ( 11.86 KB )
  6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validate/src/Validate.php ( 63.20 KB )
  6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php ( 23.55 KB )
  6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Attribute.php ( 21.05 KB )
  6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AutoWriteData.php ( 4.21 KB )
  6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Conversion.php ( 6.44 KB )
  6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DbConnect.php ( 5.16 KB )
  6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ModelEvent.php ( 2.33 KB )
  6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RelationShip.php ( 28.29 KB )
  6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helper/src/contract/Arrayable.php ( 0.09 KB )
  6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helper/src/contract/Jsonable.php ( 0.13 KB )
  7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tract/Modelable.php ( 0.09 KB )
  7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Db.php ( 2.88 KB )
  7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Manager.php ( 8.52 KB )
  7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Log.php ( 6.28 KB )
  7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Manager.php ( 3.92 KB )
  7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psr/log/src/LoggerTrait.php ( 2.69 KB )
  7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psr/log/src/LoggerInterface.php ( 2.71 KB )
  7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Cache.php ( 4.92 KB )
  7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psr/simple-cache/src/CacheInterface.php ( 4.71 KB )
  7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helper/src/helper/Arr.php ( 16.63 KB )
  8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cache/driver/File.php ( 7.84 KB )
  8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cache/Driver.php ( 9.03 KB )
  8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contract/CacheHandlerInterface.php ( 1.99 KB )
  8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app/Request.php ( 0.09 KB )
  8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equest.php ( 55.78 KB )
  8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app/middleware.php ( 0.25 KB )
  8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Pipeline.php ( 2.61 KB )
  8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trace/src/TraceDebug.php ( 3.40 KB )
  8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middleware/SessionInit.php ( 1.94 KB )
  8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Session.php ( 1.80 KB )
  9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session/driver/File.php ( 6.27 KB )
  9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contract/SessionHandlerInterface.php ( 0.87 KB )
  9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session/Store.php ( 7.12 KB )
  9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oute.php ( 23.73 KB )
  9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oute/RuleName.php ( 5.75 KB )
  9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oute/Domain.php ( 2.53 KB )
  9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oute/RuleGroup.php ( 22.43 KB )
  9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oute/Rule.php ( 26.95 KB )
  9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oute/RuleItem.php ( 9.78 KB )
  9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route/app.php ( 1.72 KB )
  10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facade/Route.php ( 4.70 KB )
  10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oute/dispatch/Controller.php ( 4.74 KB )
  10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oute/Dispatch.php ( 10.44 KB )
  10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app/controller/Index.php ( 4.81 KB )
  10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app/BaseController.php ( 2.05 KB )
  10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facade/Db.php ( 0.93 KB )
  10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nector/Mysql.php ( 5.44 KB )
  10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PDOConnection.php ( 52.47 KB )
  10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nection.php ( 8.39 KB )
  10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nectionInterface.php ( 4.57 KB )
  11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builder/Mysql.php ( 16.58 KB )
  11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Builder.php ( 24.06 KB )
  11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BaseBuilder.php ( 27.50 KB )
  11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Query.php ( 15.71 KB )
  11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BaseQuery.php ( 45.13 KB )
  11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cern/TimeFieldQuery.php ( 7.43 KB )
  11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cern/AggregateQuery.php ( 3.26 KB )
  11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cern/ModelRelationQuery.php ( 20.07 KB )
  11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cern/ParamsBind.php ( 3.66 KB )
  11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cern/ResultOperation.php ( 7.01 KB )
  12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cern/WhereQuery.php ( 19.37 KB )
  12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cern/JoinAndViewQuery.php ( 7.11 KB )
  12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cern/TableFieldInfo.php ( 2.63 KB )
  12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concern/Transaction.php ( 2.77 KB )
  12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log/driver/File.php ( 5.96 KB )
  12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contract/LogHandlerInterface.php ( 0.86 KB )
  12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log/Channel.php ( 3.89 KB )
  12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event/LogRecord.php ( 1.02 KB )
  12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helper/src/Collection.php ( 16.47 KB )
  12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facade/View.php ( 1.70 KB )
  13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View.php ( 4.39 KB )
  131.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esponse.php ( 8.81 KB )
  13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response/View.php ( 3.29 KB )
  13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Cookie.php ( 6.06 KB )
  13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view/src/Think.php ( 8.38 KB )
  135.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contract/TemplateHandlerInterface.php ( 1.60 KB )
  13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template/src/Template.php ( 46.61 KB )
  13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template/src/template/driver/File.php ( 2.41 KB )
  13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template/src/template/contract/DriverInterface.php ( 0.86 KB )
  139.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runtime/temp/600e51726691ba7063b44bb89d9aaaff.php ( 11.98 KB )
  14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e.mffb.com.cn/vendor/topthink/think-trace/src/Html.php ( 4.42 KB )
  1. CONNECT:[ UseTime:0.001000s ] mysql:host=127.0.0.1;port=3306;dbname=e_mffb;charset=utf8mb4
  2. SHOW FULL COLUMNS FROM `fenlei` [ RunTime:0.001619s ]
  3. SELECT * FROM `fenlei` WHERE `fid` = 0 [ RunTime:0.003818s ]
  4. SELECT * FROM `fenlei` WHERE `fid` = 63 [ RunTime:0.000660s ]
  5. SHOW FULL COLUMNS FROM `set` [ RunTime:0.001316s ]
  6. SELECT * FROM `set` [ RunTime:0.011246s ]
  7. SHOW FULL COLUMNS FROM `article` [ RunTime:0.001530s ]
  8. SELECT * FROM `article` WHERE `id` = 546924 LIMIT 1 [ RunTime:0.002386s ]
  9. UPDATE `article` SET `lasttime` = 1787680249 WHERE `id` = 546924 [ RunTime:0.002716s ]
  10. SELECT * FROM `fenlei` WHERE `id` = 67 LIMIT 1 [ RunTime:0.000716s ]
  11. SELECT * FROM `article` WHERE `id` < 546924 ORDER BY `id` DESC LIMIT 1 [ RunTime:0.005131s ]
  12. SELECT * FROM `article` WHERE `id` > 546924 ORDER BY `id` ASC LIMIT 1 [ RunTime:0.005465s ]
  13. SELECT * FROM `article` WHERE `id` < 546924 ORDER BY `id` DESC LIMIT 10 [ RunTime:0.006080s ]
  14. SELECT * FROM `article` WHERE `id` < 546924 ORDER BY `id` DESC LIMIT 10,10 [ RunTime:0.002212s ]
  15. SELECT * FROM `article` WHERE `id` < 546924 ORDER BY `id` DESC LIMIT 20,10 [ RunTime:0.008538s ]
0.23064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