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O二五
- 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 -

随着道路上汽车数量的增多,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当事人高女士骑电动车不慎遭遇车祸,但保险公司理赔过少,远不够覆盖损失!
高女士该如何维权获得合理的理赔?






原来,当事人高女士骑电动车出行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公交车撞伤导致骨折,住院治疗花了3万多元。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公交车司机赵某负事故全责,高女士无责。
但公交车出险后,保险公司理赔员计算出的赔偿金额都是按最低标准来,并且不理赔非医保费用,这让高女士倍感苦恼!
好端端地出门却遭遇飞来横祸,不仅要遭受身体上的病痛,还耽误上班失去了收入来源,保险公司的理赔又不足以覆盖经济损失,难道高女士只能自认倒霉吗?
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无果后,高女士的家属转而向公交车及司机索赔,然始终未能获得合理赔偿。

普通人维权实在太难了!保险公司各种不合理的理赔条件无疑加重了高女士的经济负担。经朋友提醒,高女士决定找专业律师帮忙维权。

多方打听后,高女士找到了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经律所对案情进行研判后,指派了戴律师和李律师承办此案。

接受委托后,申沪律师第一时间与高女士详细沟通了事情的经过,了解了高女士的伤情及治疗情况,初步对案情进行了研判。
办案期间,申沪律师指导高女士进行了伤残及三期鉴定,并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前往车管所调取了驾驶信息及保单,核实了交强险及商业险均在保。

拿到鉴定意见书后,结合医疗费发票、伙食费发票、修理费发票及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申沪律师逐一列举了每项赔偿项目,并根据责任比例及相应标准计算出了具体数额。

为保障高女士的权益,申沪律师将鉴定费及律师费一并列入主张中,制定了一份详尽的维权方案。一切材料及程序准备稳妥后,申沪律师代理高女士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现场,保险公司辩称不认可非医保费用,误工费仅认可2000余元/月,不认可律师费。

肇事车辆未投保不计免赔率险,保险条款明确约定投保机动车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故对高女士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超出保险范围部分,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80%赔偿责任;
结合鉴定意见书及医疗发票等材料,保险公司应赔付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维修费共计6万余元;
因驾驶员负全责,高女士无责,对于商业险免赔的20%赔偿责任由交通公司承担,应赔付律师费及不属于商业险赔付部分共9千余元。

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采纳了申沪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
保险公司赔付6.3万余元,公共交通公司赔付9千余元。
(除代理律师外,本案人物均为化名。)
时隔近两年,高女士终于顺利维权,收到了合理的赔偿,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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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美礼
审阅|郑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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