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调查员的权力
调查道路交通事件是复杂的,尤其是从无责任追究和注重安全的角度来看。这是因为调查员在整个过程中需要进行一系列活动,包括:
· 收集和管理证据(例如实物物品、数据和信息);
· 对证人、第一响应者和其他相关个人或组织进行访谈;
· 与其他调查机构(例如警方和公路管理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例如车辆制造商)协调与合作;以及
· 与技术专家(例如工程师、数据分析师或警方法医碰撞调查员)合作。
所有这些活动的核心是跨利益相关方的协作。调查员需要建立牢固的关系、开放的沟通渠道和信任,才能有效开展调查。
为确保积极成果并使调查员能够实现其主要目的,他们还必须得到适当权力的支持。这是因为调查员需要法律依据来处理在面对调查挑战时出现的不合作情况。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63、64和65条为调查员提供了有效调查涉及自动驾驶汽车事件所需的权力。这些权力通常允许调查员:
· 要求获取证据(包括进入场所);以及
· 管理事件现场(根据指挥交通的权力)。
利益相关方可以根据这些规定合作允许调查员进入场所和获取信息,调查员将仅在合作无法达成的情况下,作为最后手段使用其权力强制获取证据。例如,当调查员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证据时(例如获取警方持有的实物材料或在英国境外的车辆制造商持有的车辆数据)。
调查员可能在协作环境之外主动使用其权力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 场景1——一个令人担忧的特定事件未被其他调查机构(例如警方或在用监管机构)调查,这意味着调查员无法获取任何证据基础。在这种情况下,调查员可能决定使用其权力开始收集证据基础。
· 场景2——调查员正在调查相关事件的过程中,而拥有关键证据的个人拒绝合作。在这种情况下,调查员可能使用其权力强制披露该证据,因为这对他们的调查至关重要。
· 场景3——调查员确定需要专业技术来分析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某个方面。在这种情况下,调查员可能使用其权力任命特定个人协助调查,前提是该人拥有特定技能或专长。
· 场景4——在前往事件现场时,调查员发现了一个对现场工作人员和公众构成风险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调查员可以使用其指挥交通的权力来维护安全并支持其他调查机构(例如国家高速公路局)。
问题107: 当事件调查职能内部无法提供专门的自动驾驶技术专长时,在任命专家协助调查之前,是否存在以下需要考虑的方面:
· 操作方面的考虑?
· 商业方面的考虑?
· 其他方面的考虑?
证据和信息的保护与管理
英国现有的交通运输事故调查处确立了一个明确的先例,即保护敏感的个人信息和实物材料免于更广泛的披露。这不仅适用于最敏感的个人信息,还可以包括实物材料,以确保其不会在调查之外被不必要地使用。
这一先例不仅限于英国,也是国际安全调查原则的核心。事件调查职能和调查员将遵循和维护这种工作方式和先例。
然而,调查员应如何保留或销毁调查期间收集的信息和实物材料的方式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随着自动驾驶市场以及其他关于证据管理的指南或政策的发展,这一点尤为重要。例如,这可能包括:
· 证据必须保留的时间;
· 设定证据必须归还或销毁的时限(例如来自数字系统的数据或信息);以及
· 证据可被法庭采纳的情况,包括上诉期限的权利。
为确保调查的公平、透明和有效,调查员有必要制定明确的标准操作规程,规定他们如何管理和保护证据。
同样重要的是,要确保参与调查的人员(例如受害者、证人或支持性调查机构)确信他们的贡献得到了适当的保存,包括安全的管理、归还或销毁。
问题108: 在您看来,是否应对法定调查员在调查后可保留的实物材料、数据和/或信息的类型施加任何限制,以保护个人或商业利益?
如果“是”,有哪些限制?
问题109: 当证据在英国境外持有,可使用哪些机制(如有)来确保法定调查员能够获取该证据?
问题110: 对于调查期间获得的与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的证据(即实物物品、数据或信息),应制定哪些具体的指南或标准(如有)以供检查和保留?
问题111: 为确保敏感数据和信息得到妥善管理,可以考虑将法定调查员获得的证据披露用于哪些特定目的(如有)?
问题112: 在您看来,是否应制定任何指南或具体法规来管理实物证据的使用、保留和销毁,为什么?
事件调查监管的成本与效益
社会中的一些群体可能从新法规中受益,而其他群体则可能面临成本增加。这些成本和效益可能影响企业、家庭、政府和更广泛的社会。在评估围绕事件调查政策的政策选项时,将考虑对以下问题的答复。请注意,这是一个有别于在用监管计划的独立监管计划。
问题113: 在评估事件调查监管的影响时,您认为应考虑哪些成本(如有)?
问题114: 在评估事件调查监管的影响时,您认为应考虑哪些效益(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