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 部署后安全管理
7.1.8.1 制造商应建立过程,以证明其在部署后阶段管理安全的能力,包括进行在役监测与响应并在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
7.1.8.2 ISMR过程应证明以下能力:
(a) 监测ADS运行;
(b) 确认符合定义的安全论证并符合性能要求;
(c) 识别与ADS性能相关的、需要在SMS活动框架内解决的安全风险,包括不符合ADS安全要求的实例;
(d) 管理在役运行期间潜在的安全相关差距,并提供信息,以便根据适当的制造商过程更新ADS;
(e) 支持开发新的或修订现有的场景;
(f) 进行事件调查;
(g) 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的事件;以及
(h) 分享从事件分析中得出的、已触发SMS过程以持续改进ADS车辆安全的经验教训。
7.1.8.3 ISMR过程应证明处理来自其他来源的报告的能力,包括区分虚假报告和实际事件,并在必要时进行彻底调查。
7.1.8.4 制造商应证明能够监测其所有在役ADS车辆的性能。
自动驾驶合规宝典25~ADS安全要求与在役监控报告ISMR映射矩阵
7.1.8.5 制造商应证明能够收集和分析车辆数据以及来自其他来源的数据,以实现ISMR目标。
7.1.8.5.1. 制造商应具备:
(a) 数据采集策略;
(b) 数据保留策略;以及
(c) 数据访问、安全和保护政策。
7.1.8.5.2 数据采集策略应确保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数据,以监测ADS的在役性能。
7.1.8.5.3 数据保留策略应确保:
(a) 与检测到的安全问题相关的数据被保留,直至任何必要的纠正措施和评审过程完成;以及
(b) 为长期趋势分析(即,收集数据的子集)保留数据。
7.1.8.5.4 数据访问、安全和保护政策应确保信息访问仅授权给授权人员,并包含保障措施,以确保根据相关管辖区的数据保护法律对数据进行安全和保护。
7.1.8.5.5 制造商应从监测活动中实现以下目标:
(a) 验证安全绩效(即,安全绩效指标)并确认系统的在役安全水平(即,指标和阈值);
(b) 识别运行风险领域;
(c) 识别ADS何时防止事件/事故(例如,MRC回退、碰撞避免、紧急机动);
(d) 描述和分析事件;
(e) 发现表明不可接受风险出现的趋势;
(f) 确保在发现不可接受风险或通过趋势预测到时,采取补救措施;
(g) 确认任何补救措施的有效性;以及
(h) 支持基于ISMR活动开发新的或修订现有的场景。
7.1.8.5.6 制造商应以足够高的频率进行数据分析,以便能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符合第7.4段所列的报告要求。(多高的频率算是足够了?)
7.1.8.5.7 分析技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常规测量:应选择一组参数来表征ADS的性能并进行比较分析。这些测量应旨在达到与超标相关的触发水平之前,识别和监测新出现的趋势和倾向。
(b) 超标检测:应选择一组安全绩效指标,覆盖ADS运行的主要关注领域,旨在寻找与安全绩效和限值的偏差。这些指标应持续审查以反映当前运行情况。
(c) 事件分析:应能够使用记录的数据描述和调查附件3中列出的所有事件。
(d) 统计:应收集数据系列,用附加信息支持分析过程。这些数据应提供信息以生成比率和趋势。
7.1.8.6 制造商应建立机制,用于接收和分析来自其他来源的与安全相关的反馈和报告,以提取安全相关信息并评审安全监测数据。
7.1.8.6.1 其他来源应至少包括:
(a) 与ADS相关的车辆维护和检查反馈;
(b) 执法部门和其他道路安全主管部门;
(c) 服务运营商、客户、公众和经销商的反馈。
7.1.8.7 制造商应评估监测活动的结果,以评定:
(a) 在役安全绩效;
(b) 指标和阈值的适当性;以及
(c) 补救措施的结果。
7.1.8.8 制造商应具备ADS或ADS功能报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