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全国两会今日拉开帷幕,恰逢“十五五”开局关键节点,产业发展的政策信号成为关注焦点。
日前,多位代表委员聚焦自动驾驶、具身机器人、低空经济等前沿赛道,结合行业发展痛点与未来布局需求,提出系列针对性建议提案。以下为内容摘要,略有删减。

冯兴亚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关于加快自动驾驶立法与标准制定允许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的建议》
当前全球自动驾驶已进入产业竞争的关键阶段。建议加快完善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全国统一的标准与测评体系,为自动驾驶汽车规模化落地提供制度保障。
《关于推动中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政策持续推动低空经济加速发展,建议强化低空经济规划统筹、健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及监管模式、拓展商业化应用场景,从而充分释放低空经济发展潜力,使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李书福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
《关于加快设立“智能电动车辆”一级交叉学科的提案》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创新引擎、能源转型的关键突破口,是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亟需打破学科壁垒,加快设立“智能电动车辆”一级交叉学科,系统性地培养具备多学科深度融合与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高端人才,为保障我国汽车产业可持续创新与全球竞争力提升提供坚实支撑。建议一是目录内设立智能电动车辆一级交叉学科;二是以一级学科为抓手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复合创新人才培养。


雷军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
《关于加快推动通用人形机器人在智能制造中应用的建议》
一是加快突破工程化落地难题,形成规模化量产条件。以实际生产需求为牵引,提高人形机器人的工艺稳定性,强化政策的精准引导,快速提升人形机器人的工程化能力,并有效降低人形机器人的单体成本。
二是扩大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提高人形机器人使用率。鼓励工厂提供更多生产工位,打造人形机器人规模化运行场景。支持通用人形机器人在具体产线落地应用,有序推进人形机器人规模部署,开放更多生产场景。针对部署通用人形机器人的制造工厂,给予产业补贴和优先准入等政策优惠。
三是加强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人形机器人应用。加快标准制定,规范AI大模型与人形机器人的融合应用标准,推动人形机器人唯一编码的制定实施。强化人形机器人作业场景中的数据安全与伦理隐私,加强人形机器人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制定“人形机器人+智能制造”的全球标准,推动实现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关于共建智能汽车时代交通安全文明体系的建议》
一是加快建设汽车智能化技术标准,优化机动车驾驶考核项目。统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标准建设工作;稳步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内容在驾考中的权重;在驾驶培训环节创新建设现代化交通安全教育基地。
二是完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共建智能汽车时代交通安全体系。前瞻部署智能汽车时代交通法规体系,建议将L2级辅助驾驶“脱手脱眼” 纳入交通违法处罚,尽快明确L3、L4级智能驾驶安全准则。明确车企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宣传自律,鼓励车企主动开展高阶驾驶培训,同时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适配,提升通行安全与效率。
三是强化智能驾驶安全宣传普及,培育新时代文明驾驶风尚。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的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强化政府、企业、社会、媒体协同联动。同时,厚植文明驾驶核心理念,强化交通违规行为警示教育,健全安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倡导“人机共驾”时代的安全驾驶准则。


何小鹏
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兼CEO
《关于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从L2跨越到L4 完善法规与管理政策的建议》
一是推动自动驾驶政策从L2级向L4级跨越,简化L3中间环节,在保持L2级安全监管基础上,推动政策与法规体系实现从L2向L4的跨越,“聚焦两端、简化中间”,为技术创新和商业探索释放更大政策空间。
二是明确L4级自动驾驶车辆注册与通行管理体系,逐步推动L4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合规上路,并加速推动L4级自动驾驶在更多区域、更复杂场景的商业化落地,鼓励地方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
三是开展交通法规适用性评估,针对自动驾驶系统的行为特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相关规则,推动形成“人类驾驶”与“机器驾驶"分类适用的交通行为规范。
四是赋予特定场景下L4级无人驾驶C端应用的地方试点管理权,允许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率先开展例如夜间无人驾驶充电和洗车、停车场无人泊车取车等低风险场景的面向终端用户(toC)的应用试点,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关于鼓励加速“端侧本地大脑"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研发和商用的建议》
一是推进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端侧“大脑”技术突破与商业化落地,建议出台针对性的研发鼓励政策,对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的研发,给予支持与引导,推动大模型在人形机器人本地的部署,加速技术突破与商业化落地。
二是加快构建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标准体系,参照汽车行业自动驾驶分级标准,建立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标准、技术规范及配套要求,并明确算力、数据、应用场景与训练强度等核心指标,为技术研发、产业落地与行业监管提供统一依据。
《关于优化低空空域管理与飞行汽车产业税收政策的建议》
一是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权限下放,建立军地民“三位一体"协同管理机制;选取低空经济产业基础成熟、空域资源禀赋优良、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开展低空空域精细化管理试点,并适当下放空域管理权限到副省级或以上地方政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是基于飞行汽车核心属性与功能定位,明确将符合适航标准的飞行汽车的税收归类,并实施阶段性税收减免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研发、生产与市场推广成本,激发市场消费需求。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优化税收优惠力度与实施期限,实现政策扶持与市场化运营平稳衔接,推动产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


刘永好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拥抱AI 传统产业不能做“局外人”
面对AI的迅猛发展,传统企业应了解、熟悉、拥抱AI。在具身智能产业,中国机器人的硬件已走在世界前列,但“大脑小脑”仍需加强,这需要数据训练、仿真技术以及标准体系的创新。建议建立数据靶场,鼓励企业在真机数据采集、仿真数据采集等方面加大研发,让从事“大脑软件”研究的科学家有用武之地,让更多企业参与到数据搜集整理中来。这是中国在AI新一轮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关键环节。


江浩然
全国政协委员、恒银科技党委书记、董事长
加快高级别自动驾驶场景规模化应用
法律端,建议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实施,从国家层面赋予自动驾驶系统恰当的法律地位。重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修订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开展试点探索,为新车型、新服务、新模式的验证以及规模化应用拓展更为广阔的制度空间。
场景端,拓展应用场景,打造规模化应用集群,优先选择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成渝等相对具备条件的区域,搭建多个区域场景的工程验证平台,推动端侧智能与路侧智能协同发展;同时,在国际赛事、大型展会、文旅活动等多元场景中,增加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的投放数量,打造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集群。
标准端,建议充分参考出租车、公交车、物流、环卫、快递等行业的技术需求和市场规模,制定清晰的高级别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标准,科学设定规模化应用的准入门槛。
设施端,建议加速构建“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并完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全面整合交通、住建、工信、公安等相关部门资源,推动感知、通信、接口等标准的统一与互联互通,填补城市路侧基础设施短板,满足高级别自动驾驶场景规模化应用需求。


李良彬
全国人大代表、赣锋锂业董事长
《关于加快飞行器动力电池研发及商业化的建议》
政策层面,建议加强顶层规划,由国家政府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在低空飞行领域应用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以政策引导推动产业有序发展。技术研发方面,建议强化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的步伐。标准建设上,建议加快健全行业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与国家相关部门合作,助力我国产品赢得全球市场准入资格。产业生态构建方面,建议加大财税金融与人才政策支持。对从事低空飞行器专用高比能、高功率电池研发生产的企业,给予研发能力建设经费支持、产品开发和推广补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倾斜;设立低空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动力电池航空应用等关键环节。同时支持高等院校设立“航空+新能源+材料”交叉学科,鼓励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重视飞行动力电池等相关领域国家级人才认定和项目支持,为产业发展储备充足人才。
活动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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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顾老师 13811652594(同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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