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21日,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联邦上诉法院法官贝丝·布鲁姆(Beth Bloom)正式驳回了特斯拉要求撤销裁决或重新审判的动议,维持了2.43亿美元(约合16.8亿元人民币)的天价赔偿判决。
可以说,这场官司基本结束了,联邦最高法院不大可能会接受此案上诉,毕竟美国联邦法院受理案子的概率一般不超过1%。
2025年8月1日,美国佛罗里达州联邦南区地方法院的8名陪审团成员一致同意特斯拉公司向2019年一起涉及特斯拉汽车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近17亿元人民币(具体案情见特斯拉的天价赔偿与智驾系统的责任边界)。多年来,这是特斯拉第一起被法院宣布其FSD(自动驾驶系统)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赔偿案,这个判决太重要了,马斯克当天就公开在其控制的社交媒体(X)上表示肯定要上诉,上诉结果确实存在不确定性,毕竟特斯拉口袋很深,有钱请最好的律师来为他辩护。
上诉法院2月21日的判决意义重大,维持天价判罚不啻于对所谓的智驾行业存在的盲目乐观一击重锤,也有助于全世界监管和司法部门加快厘清涉及辅助驾驶的责任在厂家与消费者间如何分配,从而防止更多悲剧的发生。
从公布的裁判文书看,法官驳回特斯拉上诉的主要理由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是证据充足性。法官认为,此前的庭审证据“完全足以支持”(fully sufficient to support)原陪审团作出的裁决,即特斯拉应对2019年发生的这起涉及增强版Autopilot(自动辅助驾驶)功能的致命车祸承担相应责任。特斯拉未能提供任何任何新的、有说服力的能够推翻原判结果法律依据或足以改变判决的程序性瑕疵。
二是特斯拉智驾系统存在缺陷的确认。判决确认了特斯拉的 Autopilot(自动辅助驾驶)系统存在缺陷。尽管驾驶员在事故中存在分神行为(低头捡手机),法官认为特斯拉的智驾系统未能有效预防此类事故,应承担33%的责任(驾驶员承担67%)。
三是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法官维持了巨额的惩罚性赔偿,旨在针对特斯拉漠视系统在处理静止物体障碍物时的安全隐患及营销误导行为进行警示。
设计缺陷
对于支撑判决最重要的法律证据---特斯拉智驾系统存在缺陷的问题,这可以说是庭审的关键,在2026年2月21日的裁决中,贝丝·布鲁姆(Beth Bloom)法官在驳回特斯拉的动议时,明确分析并确认了涉及技术缺陷的证据足以支持判决。在设计缺陷(Defective Design)的证据效力方面,法官指出,庭审中提供的证据足以让理性的陪审团认定特斯拉的Autopilot系统存在设计缺陷。简单总结一下,法官在技术缺陷方面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核心点:
一是系统无法识别横向交通/障碍物。证据显示该系统在特定场景下(如本案中停在路肩的车辆)无法有效识别或未能及时激活制动/警告功能。
二是驾驶员监控机制不足。法官认可了关于“系统未能确保驾驶员保持注意力”的分析,认为其监控方式存在缺陷,容易导致驾驶员产生误导性的安全感。
三是厂家警告义务的缺失(Failure to Warn)。法官在分析中提到,特斯拉未能就Autopilot的局限性提供充分的警告。她指出,用户手册中关于系统风险的描述隐藏在触摸屏的深层菜单中,普通用户难以有效获取。
四是明知缺陷而未采取行动。法官援引了特斯拉内部文件和工程师的证词,认定有“合理的证据”表明特斯拉及埃隆·马斯克事实上早已知晓该系统在探测横向交通方面的致命缺陷,但仍继续将其作为“自动驾驶”进行营销。
五是技术能力与实际营销的脱节。法官认为特斯拉的营销策略(如宣传视频声称“汽车正在自己驾驶”)与系统实际的技术局限之间存在严重偏差,这种误导性宣传放大了技术缺陷带来的风险。
总而言之,布鲁姆法官认为特斯拉不仅在技术设计上存在未能避撞的缺陷,且在明知该缺陷的情况下,通过不当营销削弱了驾驶员的警惕性,因此拒绝撤销陪审团关于特斯拉承担33%责任及巨额赔偿的裁定,认为不需要通过上诉法官的法律干预来撤销该结论。
在2025年夏季的庭审及随后的法律裁决中,原告方专家证人的证词对于法官观点的形成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其中最核心的专家是乔治梅森大学教授库明斯(Mary "Missy" Cummings),她曾任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高级安全顾问。法庭上专家证词的主要观点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 技术设计存在“识别盲区”
专家指出,特斯拉当时的Autopilot系统在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特别是在处理横向交通和路肩障碍物方面。特别是无法应对静止物体,证词指出系统未能识别到停在路肩的车辆(本案中受害者的SUV),也未能触发自动紧急制动(AEB)或发出碰撞预警。此外,其传感器局限性也是提及的重点。专家认为系统过度依赖摄像头,而在复杂场景下缺乏冗余的安全保障来弥补视觉识别的局限。
2. 驾驶员监控机制“流于形式”
专家严厉批评了特斯拉当时的驾驶员监控系统,认为其不足以确保驾驶员保持专注,存在明显的监控漏洞。专家提到,该系统主要通过检测方向盘上的扭矩(即手是否摸着轮子)来判断,而非监测司机的视线。这意味着即便司机低头捡手机(如本案司机所做的),只要手还在方向盘上,系统就会持续运行。这种模式使其落后于同行,证词对比了通用和福特的类似系统,指出后者使用红外摄像头追踪眼球,而特斯拉的技术选择增加了误用风险。
3. 营销宣传误导驾驶员
专家认为特斯拉的营销策略诱导了驾驶员的“滥用”行为。 夸大营销提供了虚假安全感,特斯拉宣传视频(如“车正在自己驾驶”)和埃隆·马斯克的言论让驾驶员产生了一种系统比人类更安全的错觉,导致其在驾驶时过度依赖技术而分心。
另外,警告信息隐蔽也对此负有重要责任。专家指出,虽然用户手册中有安全警告,但这些重要信息被隐藏在复杂的触控屏菜单深处,普通驾驶员难以有效获取和理解其风险局限。需要指出的是,一审法官还对特斯拉的警告方式提出质疑,认为其警告可能算不上警告,更多属于提示,警告必须清晰向用户传递其不规范使用的危害结果。
4. 企业“预见性”缺失
专家证词揭示了特斯拉在明知系统存在上述缺陷的情况下,仍将其推向市场并允许在不适合的路段(如本案中包含交叉路口和路肩的路段)开启功能。比如未设地理围栏,专家认为特斯拉本应通过技术手段(如地理围栏)限制Autopilot在不安全的环境下激活,但公司为了利润和数据收集未采取此类限制。
这些传记观点成功说服了陪审团和法官,证明了Autopilot的设计缺陷是导致车祸的“重大因素”,从而促成了最终的巨额惩罚性判决。
驾驶员全责论的终结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6年2月21日的裁决中,贝丝·布鲁姆(Beth Bloom)法官对特斯拉的核心辩护观点进行了逐一批驳,认为特斯拉是在“旧调重弹”,试图通过重复已被否决的理据来逃避责任,其论据缺乏法律新鲜感且与庭审事实相悖。尤其重要的是,特斯拉的这些观点可以说是智驾厂商普遍,甚至一些司法系统专家和实务人士持有的观点。法官批驳特斯拉的主要观点有:
1. 批驳“驾驶员全责论”
特斯拉辩称驾驶员麦吉(McGee)因低头找手机而分心,是造成事故的唯一原因,且车辆并非“自动驾驶”,仅为辅助系统,驾驶员必须时刻监控。布鲁姆法官指出,虽然驾驶员承认驾驶行为不当,但这并不自动免除特斯拉的责任。证据显示驾驶员对Autopilot避撞功能存在合理的信任预期,而系统的设计缺陷(无法识别静止障碍物)是导致损害的“重大因素”。
2. 批驳“系统无缺陷论”
特斯拉辩称Autopilot系统没有设计缺陷,因为它已经按照预期运行,且用户手册中已有明确警告。法官指出庭审证据“绰绰有余”地证明了设计缺陷的存在。她特别提到,特斯拉将风险提示隐藏在深层电子菜单中,使得普通用户难以获取,这种“警告方式”本身就被视为无效或不充分。
3. 批驳“证据不足与误导陪审团”
特斯拉在长达71页的动议中声称,原告提及埃隆·马斯克对Autopilot能力的夸大宣传“误导”了陪审团,且判决违反了“常识”。法官严厉回应称,特斯拉的这些论点与审判期间及之前的简报中提出的论点几乎完全相同,初审法官早已审议并拒绝过这些说辞。她直言特斯拉未能提供任何新的法律证据来改变之前的判决。
4. 批驳“惩罚性赔偿不合规”
特斯拉认为根据佛罗里达州法律,惩罚性赔偿金额过高且不合法。法官维持了陪审团关于2亿美元惩罚性赔偿的裁定,认为证据足以支持特斯拉在明知技术缺陷的情况下仍进行误导性营销的“轻率”或“漠视”行为。
后续效应
这起判决被法律界和汽车行业视为自动驾驶法律史上的“分水岭”案件,必将对美国,乃至全世界智驾行业与司法界的观念产生影响。其示范效应或许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维度:
1. 终结了“驾驶员全责”的避风港
长期以来,特斯拉在多起诉讼中通过强调“驾驶员手册要求始终接管”而屡屡获胜。而这起判决的示范效应在于此案确立了一个先例——即便驾驶员存在分心行为,如果汽车的设计缺陷(如无法识别障碍物)和误导性营销(让司机产生虚假安全感)共同导致了事故,车企仍需承担重大法律责任。这打破了车企利用“免责声明”作为万能挡箭牌的局面。
2. 对“营销话术”的法律约束
法官支持了原告关于“埃隆·马斯克及特斯拉宣传视频误导用户”的指控。未来车企在推广辅助驾驶系统时,必须在营销辞令(如“FSD/全自动驾驶”)与实际技术局限之间保持高度一致。监管机构和法院将更有依据去审查车企是否存在“通过夸大宣传诱导危险驾驶行为”的情况。
3. 推动“驾驶员监控技术”的标准升级
专家证词中对特斯拉仅依靠方向盘扭矩监测的批评得到了法官认可。这给所有车企或智驾系统厂家敲响了警钟。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行业将加速从简单的“离手检测”转向更严格的基于红外摄像头的眼球/疲劳追踪系统。不能有效阻止司机分心的系统,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设计缺陷”,事实上,这已经进入了联合国及中国正在编制的标准之中。
4. “内部知情权”成为定罪关键
裁决中提到特斯拉内部早已知晓系统无法识别横向交通,但未采取补救措施。这可能鼓励了更多内部人站出来,针对车企“企业责任”进行深度挖掘。只要原告律师能证明公司内部工程师曾警告过风险但被管理层无视,车企将面临极高的惩罚性赔偿(如本案中的2亿美元)。内部监督更加有效,这比补偿性赔偿本身更具威慑力。
5. 连锁反应
目前,美国各地仍有数十起针对特斯拉Autopilot和FSD的致命事故诉讼正在排队。这可能成为待审案件的参照标杆,此案的裁决文书(特别是关于技术缺陷和法官对特斯拉辩护的批驳)将成为其他案件原告律师的“起诉路线图”。它极大增强了其他受害者的信心,可能导致特斯拉面临更多和解压力或类似的巨额判决。
6. 促使监管机构采取更严厉手段
历史上,法院的定性往往会倒逼行政监管以及法律的完善。该判决促使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以及世界其他监管机构(包括联合国)对特斯拉发起更强制性的召回要求,甚至对自动驾驶系统的准入标准进行立法,强制要求增加冗余传感器或地理围栏限制。
质言之,这个案件的裁决标志着自动驾驶行业进入了“强责任时代”,技术不再是避罪的黑盒,企业的宣传和设计必须为人类的生命安全负起更高比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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