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期的讨论中,我们与六位专家共同探讨了L3级自动驾驶准入的历史意义、对交通安全带来的根本性重构,以及贯穿其中的审慎乐观态度。当自动驾驶汽车驶出测试场,真正融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洪流时,其影响必将超越交通本身。它是一场产业链的重塑,一次社会关系的调整,更是大国科技竞争的新疆域。本期,我们将目光投向更广阔的维度,审视自动驾驶在驱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可能伴生的经济波动、社会阵痛与国家安全挑战,并探寻那条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平衡之道。
经济重塑:新增长引擎与产业“创造性破坏”
主持人:自动驾驶被寄予厚望,被视为下一个万亿级消费市场和经济增长新引擎。但它狂飙突进之时,是否也会对现有的经济结构产生冲击,甚至带来新的“不安全”因素?
郑翔:自动驾驶的商业化,特别是未来的无人驾驶,将引发交通运输业的“创造性破坏”,其广度和深度可能超出我们现在的想象。
首先,直接冲击的是客运与货运行业。无人出租车将模糊出租车、网约车和汽车租赁的边界,可能催生庞大的共享自动驾驶车队。这会导致私家车需求下降,进而冲击传统的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保险乃至停车场产业。在货运领域,卡车编队行驶能大幅降低物流成本,但也意味着对长途货车司机需求的锐减。根据一些机构预测,未来十年,仅在美国就可能有过百万名卡车司机的岗位受到影响。
其次,是汽车保险业的颠覆性变革。当前的车险商业模式核心是基于驾驶员的历史记录和风险画像进行定价的。但当责任主体从驾驶员转向制造商和软件商时,保费定价模型就必须彻底重构。保险产品的重心将转向产品责任险、网络安全险、算法错误与遗漏险等。整个保险产业链的价值分配将随之洗牌。
最后,是城市经济地理的深刻变迁。当汽车变成智能移动生活空间时,人们对通勤时长的容忍度会提高,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城市郊区化或“逆中心化”。同时,共享车辆利用率提升,对市中心停车场的需求将暴跌,进而释放出大量黄金地段的土地。这些土地如何重新规划利用,对城市财政、房地产市场都会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
常柳溪: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看,自动驾驶带来的经济安全挑战还有两个容易被忽视的维度。一是国际投资与产业补贴规则的合规风险。各国为抢占自动驾驶产业高地,都可能通过税收优惠、研发补贴、政府采购倾斜等方式扶持本土企业。这极易引发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补贴与反补贴争端。中国企业在“走出去”和海外上市时,也可能因接受过国内产业政策支持而面临更严格的审查。二是数据治理对市场准入的结构性影响。自动驾驶高度依赖跨境数据流动,包括研发训练、远程诊断、软件更新与云端服务。但各国在数据主权、个人信息保护与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上的立场差异显著,数据本地化要求与跨境传输限制正在被嵌入市场准入与合规评估。与此同时,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又强调跨境数据流动的便利化,并通常以公共政策或安全例外保留监管空间。中国需要在维护数据主权与促进数字贸易之间找到精细的平衡点。
沈萌:我补充一个视角。自动驾驶技术常常被认为是最具大规模产业化落地潜力的AI(人工智能)技术。它就像一个“火车头”,会强力拉动上游的AI芯片、激光雷达、线控底盘等整个产业链的升级,同时带动下游的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上实现了“换道超车”,在智能网联汽车新赛道上,我国需要巩固和扩大先发优势。参考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经验,下一步期待国家进一步出台鼓励在更丰富场景下进行自动驾驶大规模应用的措施。此外,自动驾驶领域不仅要在国内形成良性循环,更要支持中国自动驾驶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我相信充分稳定、挖掘和提升国内国际市场的协同发展,将能为产业发展注入更强的动能,并更好地保障相关产业链的安全与领先性。
郑志峰:确实如此。工信部已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列为重点布局的万亿级消费领域。我国在传统燃油车时代并非强国,但在新能源汽车和自动驾驶这条新赛道上,完全有机会抢占全球产业制高点,这对提升我国经济安全至关重要。自动驾驶的外溢效应非常强,更安全、更高效的交通网络,能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为更多新兴产业创造机会。
但我们必须正视硬币的另一面——对传统产业和就业的冲击。汽车制造工人、出租车司机、货车司机等,这些群体可能面临职业转型或失业的风险。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在推动这场产业升级时,都必须做好充分的预案,包括对新产业的扶持政策、对传统汽车产业链的转型引导,以及对受影响劳动者的技能再培训、再就业扶持。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稳定的问题。
朱富佳:我分享一组数据。艾媒咨询预测,到2029年,中国自动驾驶汽车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200亿元。这个产业不仅能直接创造产值,还能催生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职业:自动驾驶安全员、远程监控员、调度员、高精地图采图员、数据标注师,以及围绕自动驾驶车辆的充电服务、专项维修、事故处理专员等。世界经济论坛的报告也预测,未来五年全球将新增约6900万个与AI和数字化相关的岗位,其中很大一部分将来自自动驾驶及其衍生领域。这体现了技术进步的“创造效应”。
但当前一个亟须警惕的经济安全风险,是供应链的对外依赖。尤其在车规级芯片、底层操作系统等核心领域,国内产业仍存在“卡脖子”的风险。地缘政治波动可能随时中断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因此,国家层面应当采取系统性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这些核心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构建自主可控的供应链体系,这是产业安全的生命线。
李弘:我想用一句老话的新解来谈它的经济潜力,“要想富,先修路”。过去的“修路”是打通物理空间的阻隔,而自动驾驶时代的“修路”,核心是打通 “时间”和“数据” 两个新维度。
当乘客的出行时间被完全解放,变成可自由支配的、连续的个人时间,这将会催生出多少全新的车载娱乐、办公、消费场景?当千万辆自动驾驶汽车实时产生、流动的数据,能够被合法合规地汇聚、分析、利用,又将创造出多大的数据要素价值?这种对经济潜力的激发,可能远超我们当前的认知。
因此,国家和地方需要构建一个覆盖技术准入、道路开放、规则制定、责任厘清、生态培育的系统性政策框架。这是一场长跑,需要政府保持包容审慎的态度,为创新留足空间;也需要企业和公众保持耐心,共同应对和驾驭过程中的风险。
萝卜快跑无人驾驶汽车在海南海口落地应用(萝卜快跑 供图)
社会契约:隐私、公平与就业的“三重门”
主持人:当技术深度嵌入社会生活,它就不再是单纯的工具,而会成为社会关系的新变量。自动驾驶在提升社会运行效率的同时,可能对社会安全构成哪些新的挑战?
郑翔:社会安全层面的挑战非常具体。一是“全景式”个人隐私威胁。自动驾驶汽车是“轮子上的超级数据采集器”,它持续不断地收集车辆的高精度轨迹、360度行车录像、车内音频对话、乘客的个人信息、通讯录,甚至可能包括生物特征(用于疲劳监测)。这些数据如何合法合规地收集、存储、使用?如何防止数据被泄露或滥用?企业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深度分析,可以构建出精准到可怕的用户画像,不仅知道你的消费习惯,还能推断你的生活习惯、社交圈层、政治倾向乃至情绪状态。这已经超越了商业隐私范畴,触及了社会监控的敏感边界。
二是职业替代引发的社会阵痛。这不仅仅是出租车司机,还包括公交司机、长途货运司机、代驾司机等一系列职业群体。他们的转型和再就业,需要系统的社会政策支持,否则可能引发局部社会矛盾。
常柳溪:我想引入一个国际比较的视角。自动驾驶的社会接受度,在不同法律文化背景下差异巨大。例如,在个人主义文化深厚、对隐私极度敏感的欧洲,公众和监管机构可能对数据的收集与使用施加最严格的限制;而在一些更注重效率与集体利益的社会,接受度可能更高。这种差异会导致一个潜在风险:技术应用的“伦理鸿沟”与“规则套利”。企业可能会选择在隐私保护较弱的地区进行更激进的数据收集和算法训练,再将产品销往全球,这实质上是在全球范围内“倾销”低伦理标准的技术产品。中国在发展自动驾驶时,必须建立起既能保障公民权利又能支撑技术发展的社会伦理与数据治理框架,这本身就是对全球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贡献。
郑志峰:如果自动驾驶真能显著提升出行安全,这本身就是对社会安全的巨大贡献。此外,我还看到一个潜在的正向影响:遍布城市各角落、全身装满传感器的自动驾驶汽车,某种程度上可以成为 “移动的安防巡逻点”,对预防和威慑街头犯罪有一定积极作用。
但挑战也很尖锐。一是公众接受度的心理鸿沟。特别是没有方向盘、完全由系统操控的Robotaxi(无人驾驶出租车)出现时,公众如何克服对“失控”的天然恐惧,调适心理安全感?第二是人车信任与路权博弈。自动驾驶车和人工驾驶车在混行时,驾驶逻辑和交互方式截然不同。面对加塞、抢行等模糊路权场景,是自动驾驶的“谦让”策略会助长不良驾驶行为,还是其“规则至上”的策略会引发新的冲突?这需要建立一套被各方认同的交互伦理和规则。三是刚才提到的算法伦理与歧视。在紧急避障时,算法如何做出价值取舍?不同品牌的算法决策逻辑是否应该公开、接受监督?国家有必要提供一套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动驾驶算法伦理设计指引,防止算法偏见和歧视。
沈萌:我同意郑老师说的,需要非常关注数据安全领域。自动驾驶汽车是未来智慧城市的核心组件之一,在一个高度智能化的社会治理系统中,更灵活、可靠的数据应用可以让整个系统运行更高效、更安全。但这一切的前提,是需要在数据的采集、管理与使用等方面达成政府、个人与企业的共识,明确数据权属与责任边界这个基础性问题。权责不清,信任就无从建立。
我们观察到在数据领域,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标准体系制定的效率非常高。这不仅能筑牢技术发展和产品应用的数据安全底线,立法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向社会进行科普、凝聚共识、增进了解的过程。
朱富佳:当前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安全问题,是企业夸大宣传与公众认知不足之间的“剪刀差”。部分企业将辅助驾驶功能包装成“自动驾驶”进行营销,而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容易产生过度信赖,在应该接管时却撒手不管,导致惨剧。近两年国内外数起涉及所谓“自动驾驶”的致命事故,根源多在于此。
同时,事故后的权责划分仍是一片模糊地带。驾驶人、汽车制造商、算法供应商,甚至高精地图提供方和道路管理方,责任如何分摊?如果缺乏清晰的法律标准,会导致事故处理久拖不决,加剧社会矛盾。
因此,我建议:第一,加快修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明确不同自动化等级下各方的责任分担机制,建立专业的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制度。第二,强化公众教育和落实企业责任。强制要求企业在产品说明、销售环节进行显著的风险提示,媒体也应进行科学、客观的传播,共同提升全社会对技术边界的理性认知。
李弘:南开大学最新的社会实验报告显示,我国正初步形成 “体验—信任—推广”的良性认知循环。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公众对自动驾驶的认知,最容易因信息不对称而走向两个极端:要么盲目乐观,要么过度恐慌。亲身体验,是打破认知偏差、建立理性信任最有效的桥梁。
因此,自动驾驶的社会化普及,不仅是一场技术攻坚战,更是一场社会认知的“协同进化”。公共政策在为自动驾驶车辆“开路”的同时,更需要为公众的认知“铺路”。通过创造更多安全、可控的公众体验机会,可以有效凝聚社会共识。这正是技术能否真正融入日常生活的关键所在。
专注于干线物流场景的卡尔动力自动驾驶编队(卡尔动力 供图)
“国之大者”:科技博弈与供应链安全
主持人: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宏大的一个。自动驾驶的发展,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影响吗?面对这场全球性的科技竞赛,国家层面需要做好哪些战略准备?
郑翔:影响是深远且多层次的。一是“卡脖子”技术风险。自动驾驶依赖AI芯片、高性能计算平台、激光雷达、高精地图与定位、底层操作系统等一系列关键技术。任何一个环节受制于人,整个产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都可能陷入被动。例如,高级别自动驾驶芯片的对外依存度,就是一个现实的“阿喀琉斯之踵”。
二是供应链韧性面临挑战。全球化的供应链虽然效率高,但脆弱性也强。地缘政治冲突、贸易制裁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都可能瞬间切断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导致本土自动驾驶生产停摆。
三是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争夺。谁主导了V2X(车联网)通信协议、数据接口、安全测试等国际标准制定,谁就能让本国的技术路线成为全球事实标准,从而在全球市场占据绝对优势。
四是技术路线竞争的风险。目前全球主要有“单车智能”和“车路协同”两条路径。中国基于自身制度优势和基础设施建设能力,重点押注“车路协同”。一旦“单车智能”路线在全球形成垄断,我们前期的巨大投资可能面临沉没风险。
我建议:第一,强化核心技术的自主攻关。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组合拳,将关键自动驾驶技术列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第二,建立供应链安全审查制度,推动供应链多元化布局。第三,积极参与并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支持国内机构将我们的技术实践转化为国际标准。
常柳溪:从国际经贸规则博弈的角度,自动驾驶领域的国家安全博弈已经展开,形式更加隐秘和复杂。主要体现为:
关键技术管控与“出口管制”外溢:部分经济体近年来以国家安全为由将自动驾驶相关的先进芯片、传感器、软件纳入出口管制清单,试图通过“技术脱钩”延缓中国发展速度。这要求我们不仅要自主创新,还要善于利用国际规则(如世贸组织的例外条款)进行反制与磋商。
利用“长臂管辖”进行供应链干扰:某些国家可能通过制裁、出口管制等规则的域外适用机制,对第三国供应商施加合规压力,进而对我国相关企业的供应链稳定性形成间接冲击。这需要我国建立更具韧性的“朋友圈”供应链,并探索法律层面的反制与保护工具。
规则协同与标准互认网络的形成:国家间的竞争正从“技术联盟”转向“规则联盟”。例如,一些国家/地区可能在数据跨境、AI伦理等方面率先达成双边协议,形成事实上的规则集团,以认证互认、合规准入等方式塑造市场进入条件,将中国标准排除在外。因此,中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必须包含积极主动的“国际规则塑造”维度,通过“一带一路”合作、金砖机制等多边平台,推广我们的安全治理理念与技术标准。
郑志峰:自动驾驶与国家安全紧密相连,因为它本质上是一个移动的、庞大的数据和网络平台。
一方面,是海量敏感数据的国家安全属性。自动驾驶汽车穿梭于城市各个角落,持续采集的道路环境数据中,可能无意间包含重要桥梁隧道、行政机关、军事设施、能源枢纽的地理信息、人流车流模式等。这些数据一旦大规模泄露或被境外势力获取,经过分析就能获得极具战略价值的情报,会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另一方面,是系统性的网络安全威胁。自动驾驶汽车是物理移动的智能终端,一旦其车联网系统被大规模入侵,攻击者可能远程操控车辆制造连环交通事故,或者导致整个区域交通网络瘫痪。这不只是交通事故,而是可能被敌对势力利用的、新型的“国家安全威胁”。
因此,必须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来审视自动驾驶安全。监管不能只盯着单车碰撞安全,必须上升至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高度,从车辆产品准入、数据出境、运行监控到事故应急的每一个环节,筑牢安全屏障。
沈萌:近年来,随着自动驾驶、大模型、低空经济、机器人等新科技领域不断发展,我国已积蓄了大量的科技人才,使科技创新进入正循环,这是我国未来不断铸建全方位国家安全壁垒的重要保障。
聚焦自动驾驶领域,其产业链长、应用面广,从研发制造到交通运营,车辆生产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道路运输是社会运行的“大动脉”。因此,自动驾驶技术和产业的国际竞争,本质上是国家综合实力的竞争。在这个意义上,通过创新加快发展,形成领先的产业生态和技术壁垒,就是在构筑最根本的国家安全防线。
朱富佳: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人工智能时曾深刻指出,这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自动驾驶作为人工智能皇冠上的明珠,其战略意义远超交通变革本身。自动驾驶的“感知—决策—控制”一体化技术栈,是未来所有智能体(机器人、无人机等)的通用底层能力。在这个领域占据制高点,就意味着在未来的智能制造、智慧城市乃至国防科技中都能构建起技术优势。
从全球竞争格局看,中美呈现差异化竞争。美国凭借原创优势和芯片霸权掌控基础层。中国凭借强大的工程化能力、丰富的应用场景、高效的产业链协同以及坚定的政策推动,在商业化落地速度和规模上正在实现“差异化反超”。我们的头部企业已将产品和技术输出到中东、欧洲、东南亚等地。比如,中国的无人驾驶物流公司已与阿联酋邮政集团合作,首次将中国的自动驾驶技术大规模引入中东物流体系。
如果中国能在自动驾驶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产业生态上持续探索并形成一套成熟的“中国方案”,那么我们就有望在这场决定未来的智能竞赛中掌握主动权,在全球价值链重构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李弘:从更广阔的视角看,自动驾驶的竞争是关于“未来生活空间”定义权的竞争。谁主导了自动驾驶的技术标准和生态,谁就能很大程度上主导未来人类在移动场景下的数据流向、服务模式和交互规则。这背后是巨大的经济利益、文化影响力和规则制定权。
因此,国家的应对必须是战略性的、系统性的。它不仅仅是支持技术研发,更包括前瞻性的法律框架设计、适应性的基础设施规划、引领性的国际规则参与,以及培育一个能够包容试错、快速迭代、安全可控的创新环境。这是一次考验国家战略耐心和综合协调能力的“大考”。
主持人:感谢各位专家!从技术突破到法律调适,从经济重塑到社会融合,从产业安全到国家竞争,我们清晰地看到,自动驾驶绝非简单的交通工具升级,而是一场复杂深远的社会系统性变革。它既满载着提升人类福祉的光明前景,也伴随着不容忽视的多重风险。唯一确定的答案是,我们需要在技术发展的征途中,始终保持敬畏与审慎,用智慧和协作,驾驭好这场前所未有的变革,让它真正行驶在安全、公平、向善的轨道上。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3月下(总第222期) 圆桌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