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汽车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概念异常火爆,自动驾驶汽车听起来高大上,但它的核心逻辑其实很接地气——就是把开车这件事,从“人驾驶车”逐步变成“系统驾驶车”。但系统能不能驾车,系统如何驾车?这是有严格级别划分的,按照《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的标准规定,汽车驾驶自动化可分为0级至5级(也就是L0-L5),分别对应应急辅助(L0)、部分驾驶辅助(L1)、组合驾驶辅助(L2)、有条件自动驾驶(L3)、高度自动驾驶(L4)以及完全自动驾驶(L5)。
“驾驶自动化”其实包含两个概念范畴:“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驾驶辅助”或者所谓的智驾都不是“自动驾驶”。国标规定的L0-L2统称为“驾驶辅助”,属于低级别的驾驶自动化功能;L3-L5级统称为“自动驾驶”,属于高级别的驾驶自动化功能,这才是“自动驾驶”。
智能网联汽车,是《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里明确提到的搭载自动驾驶技术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L3)、高度自动驾驶(L4)和完全自动驾驶(L5)三种类型。
根据2023年四部委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和上路通行,有着更严苛的标准和监管要求。
对于生产企业,要求有自动驾驶系统设计和验证能力,能够进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覆盖开发、生产、运行阶段。
对于使用主体,比说公交和网约车企业,要求具有注册法人资格,要有足够安全的运行保障能力。
企业平台要有实时安全监测、上报和处理能力,并与地方政府监管平台数据对接,保障数据真实性与完整性。
对于上路通行的自动驾驶车辆,则严格规定了投保交强险及每车不低于500万元事故险;对于交通违规处理,涉嫌自动驾驶系统问题的需联合调查;发生事故时,安全员须立即接管并报警,使用主体需配合处理。
目前,广州正按照广东省和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条例,有序地开展示范及商业运营等活动,在广州进行示范运营的小马智行、文远知行的无人驾驶网约车就装备了自动驾驶技术,在国内外经过不少于24个月且不少于100万公里的测试,能够应对复杂路况和特殊事件,车辆实时接入了政府监管平台,同时运营企业都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可以说有相当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
不管自动驾驶技术怎么发展,安全始终要摆在第一位。驾驶自动化技术分类标准太复杂,老百姓也搞不懂什么L0至L5,有些厂家还故意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甚至导致严重交通事故。所以,所有上路的车辆只有两种属性,要么属于“人驾驶车”,即使驾驶辅助技术再先进,都是由驾驶员来承担驾驶责任;要么真正达到自动驾驶技术标准要求才能定义为“自动驾驶车”,而且由运营企业或者系统厂家承担责任,不要存在既可以人驾驶又可以系统驾驶的车辆上路。这样即使不幸出了事故,也不至于在驾驶员和系统之间的责任扯不清楚。
作为一名出行者,要么作为一名驾驶员把握驾车安全、享受驾车乐趣,要么作为一名乘客享受无人驾驶车辆的便捷,这才是对公众安全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