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台商朋友,节假日期间,大家在与亲友宴饮欢聚时,行车安全这根弦千万不能松。
智能汽车越来越普及,很多人心里都藏着一个侥幸想法:“应酬喝多了,反正车子有辅助驾驶,设定好让它自己开回酒店,这样总不算酒驾吧?”
今天拿一则真实刑事判决【案号:(2024)浙 0212 刑初 290 号】跟大家讲透:这套想法在大陆地区司法实务里完全站不住脚,轻则吊销驾照、罚款,重则坐牢留案底,甚至无证 + 高速醉驾开辅助驾驶还会从重处罚。因为现阶段的技术还远没到让你“酒后代驾”的程度。
一、价值六千元罚金和三个月自由的教训
案情还原:
驾驶人老铁,酒后驾车上路。为了规避风险,他在高速公路上特意开启了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随后自己在驾驶座上打起了瞌睡。
结果,车辆追尾了前方的大货车,造成事故。交警到场后,测得老铁血液酒精含量为11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
面对指控,老铁的辩解很直接:“我开了自动驾驶,车是自己在跑,这不能算我酒驾吧?”
法院最终没有采纳老铁的辩解,最终判决:
危险驾驶罪成立,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 6000 元。叠加高速醉驾、肇事承担主要责任多项加重情节,依法从严量刑。
判决作出后无上诉、抗诉,现已生效。
二、开启辅助驾驶为什么还要驾驶人担责?
这个案例并非个例。在法律和技术的界定下,这个 “锅” 甩得并不聪明。
1. 你开的到底是 “辅助” 还是 “自动”?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市面上绝大多数量产车所搭载的,都属于0-2级的 “驾驶辅助” 系统。
这个系统是来 “帮你忙” 的,而不是 “替你开车” 的。在系统激活后,你依然是驾驶主体,需要实时监管路况、手握方向盘,随时准备接管车辆。你在驾驶座上打瞌睡,怠于监管,这本身就是违反安全驾驶规范的行为。
2. 醉酒状态下,你的 “监管” 义务并未免除
危险驾驶罪处罚的是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行为。只要你还在驾驶座上,并且车辆是在你的许可和设定下行驶,你就没有脱离 “驾驶” 这一行为本质。
你在醉酒状态下,无法有效履行对辅助驾驶系统的监管义务,导致事故发生,这个责任只能由作为驾驶员的你来承担,而不是那个系统。
注:根据中国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驾驶自动化等级分为0-5级,其中,0-2级为驾驶辅助,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
三、现阶段,方向盘后的 “人” 责无旁贷
从两岸法学视角来看,刑法处罚的是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在现阶段法律框架和商用技术下,只要你还是车辆的“实际控制人”,酒精对神经的麻痹作用,就足以让你的驾驶行为(包括对辅助系统的操作与监管)具有社会危害性。
简单来说,车子还没进化到能替你扛责任的程度。只要你还坐在驾驶位,血液酒精含量超标,不管是自己开还是让系统“帮忙开”,都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虽然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且无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不被刑事追诉,但本案老铁高达119的数值,加上高速公路行驶、发生事故且负主责这些加重情节,被定罪判刑是必然结果。
四、重点厘清 3 个实务误区,酒局后千万别赌运气
误区 1:开辅助驾驶 = 车子自动驾驶,人不用负责
实务结论:完全错误。
只要车辆在公共道路行驶,0-2 级辅助驾驶模式下,驾驶人是唯一法定责任主体。醉酒启动辅助驾驶上路,等同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直接满足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条件。
哪怕全程没有踩油门、刹车,仅手部轻搭方向盘,只要血液酒精检测超标,一样构成醉驾刑事犯罪。
误区 2:只是短距离挪车、在地库开辅助泊车,不会判刑
实务区分处理:
1.高速、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长途行驶:醉驾 + 辅助驾驶 + 引发事故,从重判刑;
2.小区、停车场短距离挪车、自动泊车取车:司法实践会酌情从轻,但不等于无罪。
误区 3:我是台湾居民,大陆地区醉驾处罚会从轻
明确提醒台商:
大陆地区《刑法》危险驾驶罪对境内所有驾驶人统一适用,不分户籍、不分台胞 / 外籍身份。
一旦判决有罪,会留存大陆刑事案底,带来多重长期负面影响。
五、文末律师真心话
这个案子判得不重,拘役三个月,罚金六千。但它释放的信号非常强烈:司法机关不会因为技术的进步,就对醉驾行为网开一面。
相反,随着辅助驾驶功能的普及,可能会有更多人产生侥幸心理。那么,这个判例就是一个明确的 “打样” 。
台商在大陆地区,求的是稳,图的是发展。任何可能让我们 “不稳” 的因素,都要提前规避。方向盘握在手里,法律红线刻在心里。
祝大家出入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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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 苏州市涉台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民事诉讼 · 商事仲裁 | 公司 ·商事 · 证券金融 | 两岸民事争议解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 兼具台湾金融法务与大陆破产管理人经验。